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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历代便宜权的授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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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虎得
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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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学院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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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23-35,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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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古代巡视制度"(14SFB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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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便(pián)宜有价钱低、实惠、不应得的利益等意思,便(biàn)宜则是方便、合适的意思。便宜权是后者,可以斟酌事宜,不拘陈规,自行决断处理。中国古代在便宜权授予方面有多种形式,授予的便宜权大小也有区别,并且形成严格的制度。总体上看,拥有便宜权,一是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办理各种事务的时候有较大的自主权力,因为不符合政务运行程序,所以要特别授予;二是可以拥有较大的专断权力,因为有较为独立的权力,必须经朝廷授予。由此产生的特殊授权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无奈的,还是必然的,而且是制度予以规范的,在具体政务上往往能够发挥官员的主观能动性,其利弊得失,值得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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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便宜行事
便宜从事
听便宜
从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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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opting proper measures
handling things by oneself
Ting Bian yi ( 听便宜, a kind of pow-er of Bian yi)
doing things according to f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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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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