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工业标准化法第12条第1项之规定,由日本铅笔工业协同组合(JPMA)/财团法人日本标准协会(JSA)基于工业标准原案,必须对日本工业标准进行修订而作出的申请报告,经过日本标准调查会的审议,经通商产业大臣改订的日本工业标...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工业标准化法第12条第1项之规定,由日本铅笔工业协同组合(JPMA)/财团法人日本标准协会(JSA)基于工业标准原案,必须对日本工业标准进行修订而作出的申请报告,经过日本标准调查会的审议,经通商产业大臣改订的日本工业标准.根据此况,对JIS S 6006:1996进行修订,并将其改为本标准.展开更多
文摘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工业标准化法第12条第1项之规定,由日本铅笔工业协同组合(JPMA)/财团法人日本标准协会(JSA)基于工业标准原案,必须对日本工业标准进行修订而作出的申请报告,经过日本标准调查会的审议,经通商产业大臣改订的日本工业标准.根据此况,对JIS S 6006:1996进行修订,并将其改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