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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隐名投资合同的性质认定及效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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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富青 何林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2期87-96,共10页
股权隐名投资由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目标公司三方主体,以及两个连环合同关系构成。由于实际出资人在订立合同前并不持有股权,与目标公司不存在法律关系,故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签订股权隐名投资合同只能产生债权,公司法只承认名义股... 股权隐名投资由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目标公司三方主体,以及两个连环合同关系构成。由于实际出资人在订立合同前并不持有股权,与目标公司不存在法律关系,故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签订股权隐名投资合同只能产生债权,公司法只承认名义股东的地位及享有股权。在判定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隐名投资合同效力时,应坚持“一般无效,例外有效”的基本立场。股权隐名投资合同无效或解除仅导致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间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名义股东与目标公司间的法律关系,名义股东继续享有股权,但是其独享股权权益构成不当得利,故应返还不当得利,并就股权增值部分公平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隐名投资合同 实际出资人 名义股东 目标公司 性质认定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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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担保之差额补足的性质认定与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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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士强 颜昕 +1 位作者 刘敬亭 杨飒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24年第9期88-91,共4页
差额补足作为现在比较常见的增信措施,是提升债务人信用水平和举债能力的重要手段。不同于传统担保措施,差额补足在具体业务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定性不明确、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本文结合法律法规、司法判例,从基本概念、性... 差额补足作为现在比较常见的增信措施,是提升债务人信用水平和举债能力的重要手段。不同于传统担保措施,差额补足在具体业务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定性不明确、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本文结合法律法规、司法判例,从基本概念、性质认定等方面探讨差额补足的法律性质及相关规则适用,并围绕该增信措施在农发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的实践运用,提出相关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差额补足 性质认定 规则适用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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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性质认定——陈某标等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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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红进 《人民法治》 2024年第13期72-75,共4页
裁判要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顺延和办理新证,原登记机关明确告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管理部门阻止采矿,仍以案涉企业名义继续开采作业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虽然原登记机关核发了新的采矿... 裁判要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顺延和办理新证,原登记机关明确告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管理部门阻止采矿,仍以案涉企业名义继续开采作业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虽然原登记机关核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但并不影响对其此前行为不法性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登记机关 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 非法采矿 裁判要旨 开采作业 性质认定 行为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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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工智能产品犯罪刑事责任的归属与性质认定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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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0-59,共10页
在人工智能产品的使用者未违反产品操作或使用规程的情形下,人工智能产品引发危害结果的过失犯罪刑事责任应归属于人工智能产品的生产者。人工智能产品的生产者违反注意义务是其构成相应过失犯罪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而违反结果预见义务... 在人工智能产品的使用者未违反产品操作或使用规程的情形下,人工智能产品引发危害结果的过失犯罪刑事责任应归属于人工智能产品的生产者。人工智能产品的生产者违反注意义务是其构成相应过失犯罪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而违反结果预见义务则是认定其违反注意义务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在认定涉人工智能产品犯罪性质时,面临着无法准确评价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和人工智能产品生产者的主观罪过,以及不符合相关罪名主体要件的“尴尬”处境。对人工智能产品生产者的过失犯罪行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无疑是较好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产品 责任归属 法益侵害 主观罪过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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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性质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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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裴予峰 王小玲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5年第1期77-81,共5页
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领域,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常常是困扰相关国 家在国际司法协助方面的一个难题。而其关键,就在于对惩罚性赔偿判决性质的认定。本文通过三个方面对 两大法系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予以分析,以期对我国... 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领域,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常常是困扰相关国 家在国际司法协助方面的一个难题。而其关键,就在于对惩罚性赔偿判决性质的认定。本文通过三个方面对 两大法系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予以分析,以期对我国的相关制度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判决 性质认定 司法审查 中国 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 大陆法系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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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及其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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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传卫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7-100,共4页
原物返还请求权常被理解为性质单一的物权请求权,其实在民法各个领域,同样是要求返还原物,在不同场合请求权基础不尽相同,作为基础法律关系法律上之力的请求权的性质也不尽相同。对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可以原物的权属是否变动为标... 原物返还请求权常被理解为性质单一的物权请求权,其实在民法各个领域,同样是要求返还原物,在不同场合请求权基础不尽相同,作为基础法律关系法律上之力的请求权的性质也不尽相同。对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可以原物的权属是否变动为标准,分为性质不同的两类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性质的取回权与债权请求权性质的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其中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向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转变的中介,各请求权由此和谐地构成一个请求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物返还 请求权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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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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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人民法治》 2017年第2期30-37,共8页
由于我国法律传统的缺失以及长期的革命斗争环境,党内法规概念自提出以来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接受程度比较低,自身的规范性特征也不明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层面法治建设的开展,党内法规的概念才得到广泛的认可,党内法规的规范性特征... 由于我国法律传统的缺失以及长期的革命斗争环境,党内法规概念自提出以来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接受程度比较低,自身的规范性特征也不明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层面法治建设的开展,党内法规的概念才得到广泛的认可,党内法规的规范性特征也日益增强。从本质上看,党内法规不属于依法治国之“法”,与社会法、软法概念虽有类似,但仍有根本性的区别,其应当也能够像软法一样成为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我们应当以规范主义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并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之间的衔接与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性质认定 社会法 斗争环境 党的纪律 国家强制力 党治 党的领导 理论体系 法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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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认定——孟凡太、张玉萍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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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龙 王丽静 《判例与研究》 2013年第4期33-37,共5页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如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犯罪,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犯罪 非法经营 股东 性质认定 挂名 实际控制人 孟凡 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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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卡德原理在杀人案件性质认定中的应用——以L市“10·30”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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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明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89-92,共4页
大数据时代传统洛卡德原理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对侦查工作尤其是刑事案件性质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原理在正确的侦查逻辑指引下,对于发现提取传统的痕迹物证和数据证据、认定犯罪现场、锁定犯罪嫌疑人和证实犯罪动机等方面... 大数据时代传统洛卡德原理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对侦查工作尤其是刑事案件性质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原理在正确的侦查逻辑指引下,对于发现提取传统的痕迹物证和数据证据、认定犯罪现场、锁定犯罪嫌疑人和证实犯罪动机等方面具有积极指导意义。侦查工作应秉持“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准确认定,才能真正做到“为审判服务”,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洛卡德原理 杀人案件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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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反向假冒之性质认定及法律调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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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庆国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12期31-33,共3页
1994年发生的北京服装一厂诉新加坡鳄鱼公司“枫叶”与“鳄鱼”商标纠纷案,在我国知识产权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议,作为争议焦点的“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对于这一行为如何定性,笔者在此谈一谈自己的一点粗浅... 1994年发生的北京服装一厂诉新加坡鳄鱼公司“枫叶”与“鳄鱼”商标纠纷案,在我国知识产权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议,作为争议焦点的“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对于这一行为如何定性,笔者在此谈一谈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以期与读者商榷.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反向假冒 性质认定 法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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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原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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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茹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年第25期215-215,共1页
简要介绍了婚约财产纠纷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原则。
关键词 《婚姻法》 财产纠纷 性质认定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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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性质认定案例分析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江寒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15-117,共3页
一、A公司简介2015年以前的A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传统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偏小,产品结构单一,公司主业增长缓慢,盈利能力差,甚至在2014年开始出现严重亏损。为尽快摆脱困境,A公司于2015年开启由传统化工制造行业转型至游戏... 一、A公司简介2015年以前的A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传统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因生产经营规模偏小,产品结构单一,公司主业增长缓慢,盈利能力差,甚至在2014年开始出现严重亏损。为尽快摆脱困境,A公司于2015年开启由传统化工制造行业转型至游戏类娱乐行业的跨越式转型之路。首先,斥资设立投资类全资子公司(I公司),同时出资并购一家游戏公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例分析 性质认定 投资收益 制造业上市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 行业转型 游戏公司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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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法律性质认定 被引量:2
13
作者 殷晓琳 《巢湖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41-47,共7页
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共享经济模式下用工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纠纷不断增多,而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用工形式,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同纠纷出现了不同的审理结果。本研究通过分析共享经济模式下用... 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共享经济模式下用工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纠纷不断增多,而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用工形式,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同纠纷出现了不同的审理结果。本研究通过分析共享经济模式下用工形式的特点,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突破传统的非“劳动关系”即“劳务关系”的二元立法标准,在其两者中间构建劳动保护中间体,在保护服务提供者获得劳动权益保障的同时,兼顾平台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享经济 用工关系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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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资金约定的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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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敏敏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0期144-145,共2页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规定,发起人因与第三人签订出资代垫协议,而后第三人又抽回代垫资金,且虚假出资的发起人不能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第三人应当在代垫资金范围内对公司或者公司债...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中规定,发起人因与第三人签订出资代垫协议,而后第三人又抽回代垫资金,且虚假出资的发起人不能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第三人应当在代垫资金范围内对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从保护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此种规定是合乎情理的,但从法理上分析,笼统的将两种有区别的法律关系归结成一种责任承担形式,其实稍有不妥。因此,应从分析法律关系的角度出发,对此条文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垫资金 法律关系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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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在合同订立中的性质认定
15
作者 蓝海 《中国城市经济》 2010年第12X期95-95,153,共2页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性质的确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就是商业广告的内容体...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性质的确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就是商业广告的内容体现了发布广告者"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次就是广告主发布的商业广告确实为他带来了他所希望能够收到的要约。但是在实践中,上述两个条件并没有得到同时的满足,因为商业广告主的意志内容不仅包括主体方面的积极意志,即"邀请"要约邀请,同时也包括了其次要部分的消极意志,即邀请"要约"。因此《合同法》在有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定义上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区分,这样也就出现了在实际处理商业广告中的纠纷处理难题。本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定义对商业广告在合同订立中的性质认定进行相关的讨论,希望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保障商业广告合同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广告 要约邀请 要约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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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资金池”的性质认定及“高利转贷”的判定要件——最高院判决某商投集团公司诉某商投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例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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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秋竹 刘绍斐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194-200,共7页
【关注焦点】一、集团企业为拓宽下属企业融资渠道,集中下属企业资金形成资金池后,再将其内资金出借给下属企业,未通过设立资金池进行期限错配、开展其他活动牟利,不应认定集团企业变相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二、企业取得银行信贷资... 【关注焦点】一、集团企业为拓宽下属企业融资渠道,集中下属企业资金形成资金池后,再将其内资金出借给下属企业,未通过设立资金池进行期限错配、开展其他活动牟利,不应认定集团企业变相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二、企业取得银行信贷资金后出借给其他企业,即使存在一定利差,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出借人为转贷牟利之目的套取信用贷款或者借款企业知道应当知道借款来源于信用贷款的,借款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款合同纠纷 集团企业 资金池 集团公司 案例分析 性质认定 转贷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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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长驻外地”遭受伤害 不应以“因公外出”作伤害性质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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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11期27-27,共1页
案情简介:2015年5月,职工陈某被公司派往外地办事处工作3年。2016年6月,他在外出办事中被汽车撞伤造成左手骨折。同年11月,陈某向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键词 性质认定 职工 伤害 工伤认定申请 案情简介 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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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类犯罪的性质认定
18
作者 丁一 《市场周刊》 2012年第5期113-113,共1页
一、简要案情: 2011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与赵某预谋在南京市公交41路车上扒窃,当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赵某从南京市张府园公交站上车,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上乘客多。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公共交通工具 性质认定 抢劫 南京市 高峰期 公交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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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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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2013年第7期25-27,共3页
本文从一个基本案情分析入手,探讨有关建筑工程领域有关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提出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有关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施工合同中"管理费"的处理原则,以期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 合同纠纷 性质认定 建设工程 民事申诉案件 建筑工程 民事行政检察 经济社会 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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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界分、性质认定与合目的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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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盛源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08-111,共4页
为推进我国违反管辖协议救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厘清违反管辖协议适用损害赔偿救济的法律基础,以实体与程序的区分方法为视角,对违反管辖协议的性质进行了研究。首先,界分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应当包含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和管辖协议本身... 为推进我国违反管辖协议救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厘清违反管辖协议适用损害赔偿救济的法律基础,以实体与程序的区分方法为视角,对违反管辖协议的性质进行了研究。首先,界分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应当包含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和管辖协议本身两个方面。其次,通过判断争议是否会在实质上影响案件结果来认定其性质,应当根据起主导作用的性质,将违反管辖协议认定为特殊的程序问题。最后,这种性质认定与符合法院地的公共利益、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期待、追求当事人的正义对待等目的相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协议 实体与程序 权利界分 性质认定 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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