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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网络的演化机制——基于多维邻近性视角 被引量:1
1
作者 王群勇 苗培 李月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84-97,共14页
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考察了双边投资协定(BITs)网络的历史演化特征与驱动机制。研究发现,BITs网络大致经历了初步形成、迅猛发展和结构调整三个阶段,呈现出一个较完整的S型增长,网络核心—半核心—边缘结构实现了由“金字塔”向“橄榄... 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考察了双边投资协定(BITs)网络的历史演化特征与驱动机制。研究发现,BITs网络大致经历了初步形成、迅猛发展和结构调整三个阶段,呈现出一个较完整的S型增长,网络核心—半核心—边缘结构实现了由“金字塔”向“橄榄球”的转变。以多维邻近性为视角,运用时间指数随机图模型对BITs网络形成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多维邻近性是驱动BITs网络形成的重要力量,经济和制度邻近性对BITs关系的形成有负向影响,贸易水平、地理和社会邻近性对BITs关系的形成有正向影响。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改变了BITs网络的结构特征,金融危机后BITs网络呈现分散化、多边化发展趋势,某些邻近性变量影响不再显著,社会环境类因素成为影响BITs网络的关键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 社会网络 时间指数随机图模型 多维邻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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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软性劳工条款的风险及应对——以欧韩FTA争端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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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小辉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0-110,共11页
从《欧韩自由贸易协定》到《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欧盟将劳工条款纳入可持续发展章节,以相对软性机制促进缔约国对劳工标准的遵守,但该模式一直被批评实效甚微。为此,欧盟意欲加强条款的执行力度,发起了欧韩劳工条款争端案,并首次启动专... 从《欧韩自由贸易协定》到《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欧盟将劳工条款纳入可持续发展章节,以相对软性机制促进缔约国对劳工标准的遵守,但该模式一直被批评实效甚微。为此,欧盟意欲加强条款的执行力度,发起了欧韩劳工条款争端案,并首次启动专家组程序。该案明确了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争议可纳入专家组受案范围,强化了核心劳工标准的义务性约束,并推动韩国修改国内立法和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相关核心公约。为了应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生效后的劳工条款争端风险,中国应当加快修改立法和实践中与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明显不符之处,推动相关核心公约的批准进程,加大对国际劳工法律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并重视发挥“法庭之友”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欧盟 可持续发展 劳工条款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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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的范式优化及其适用
3
作者 朱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64-176,共13页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 “国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牵动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调整演变的一大变量,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的焦虑逐渐弥漫。国际投资协定“国家安全”条款随之兴起且其解释和适用边界日益模糊,发生了功能异化,带来国家违约成本降低、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进程受阻等风险。为确保“国家安全”条款始终作为国际投资法制的“法方法条款”发挥其“安全阀”功能,亟需基于统筹投资促进和国家利益保护平衡的视角对其进行范式优化。对此,可以选择赋予“国家安全”条款自决的属性并且与东道国国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建立联系,做到主客观援引条件并重。同时,在条文中明确对东道国附加善意履行要求和适当补偿义务,进一步增强主权国家和私人投资者对该条款的实践预期。此种优化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安全”泛化,以增强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双向互动的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国家安全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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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中安全例外条款的“自裁决性”问题研究
4
作者 姜懿格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4年第4期79-97,共19页
随着地缘经贸斗争日益尖锐,越来越多国家在国际投资协定中设置具有“自裁决性”的安全例外条款,以维护本国的根本安全利益及东道国规制权。“自裁决性”的安全例外条款经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而获得广泛认同,但目前国际投资协定中尚... 随着地缘经贸斗争日益尖锐,越来越多国家在国际投资协定中设置具有“自裁决性”的安全例外条款,以维护本国的根本安全利益及东道国规制权。“自裁决性”的安全例外条款经美国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而获得广泛认同,但目前国际投资协定中尚未形成统一规定。由于国家安全概念的开放性,导致实践中安全例外条款的可诉性、“自裁决性”以及审查标准存在解释及适用分歧,从而加剧了投资仲裁的正当性危机。通过厘清投资仲裁庭在安全例外条款的审查标准以及我国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现状,为我国完善投资协定中安全例外条款的规定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海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安全例外条款 自裁决性 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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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哈双边投资协定的现实挑战与迭代升级
5
作者 王倩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1期28-34,共7页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哈两国经贸合作走向深入提供了战略机遇与战略平台,双边投资协定为两国投资主体利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中哈双边投资协定签署于20世纪90年代,内容较为保守,对如今的“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中哈经贸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哈两国经贸合作走向深入提供了战略机遇与战略平台,双边投资协定为两国投资主体利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中哈双边投资协定签署于20世纪90年代,内容较为保守,对如今的“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中哈经贸合作构成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投资定义和待遇条款规定不完善、间接征收的概念和补偿标准不明确、争端解决条款无法充分发挥救济功能。未来,中哈双边投资协定的升级路径会进一步完善投资定义及待遇条款、明确间接征收的概念与补偿标准以及科学设置争端解决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中哈 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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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中东道国环境规制权的保障
6
作者 刘晶 《经济论坛》 2024年第5期47-59,共13页
国际投资协定签订的初衷是国家通过限制自身规制空间、承诺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保护,以此来吸引外资、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但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下,被赋予通过制定规则来整合经济和环境的使... 国际投资协定签订的初衷是国家通过限制自身规制空间、承诺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保护,以此来吸引外资、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但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下,被赋予通过制定规则来整合经济和环境的使命,而国家环境规制权成为维护东道国环境利益的关键。因此,在签订和更新国际投资协定时,应考虑纳入或改进规制权条款和一般例外条款,并对传统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征收、非歧视待遇、公平和公正待遇等投资保护条款赋予外国投资者的经济权利加以限制,在保障东道国环境规制空间的同时防止其滥用规制权,从而使国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来应对人类共同面对的环境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环境规制权 环境规制空间 投资保护 环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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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中根本安全利益条款的扩张趋势及中国因应
7
作者 于跃 《对外经贸实务》 2024年第3期45-53,共9页
近些年来,各国在签署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纷纷纳入自裁性的根本安全利益条款以及通过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来扩张条款的适用,根本安全利益条款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该条款为西方各国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制度竞争提供了正当性,在某种... 近些年来,各国在签署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纷纷纳入自裁性的根本安全利益条款以及通过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来扩张条款的适用,根本安全利益条款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该条款为西方各国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制度竞争提供了正当性,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争先适用的原则。可以认为,“国家安全”概念从传统安全扩展到非传统安全、仲裁庭实践中缺乏对自裁性认定和条款适用的统一标准导致了条款的扩张。当前,我国已经兼备资本输入国和输出国的双重身份,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通过肯定东道国的自裁权,但不否认第三方的审查权;确定“善意”的条款适用原则,但将必要性的判断权交予仲裁庭;在条款中加入通知和说明的程序性义务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根本安全利益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根本安全利益条款 国家安全 国际投资协定 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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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边投资协定中间接征收环境例外条款的模糊性研究
8
作者 罗航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4年第3期81-96,共16页
我国间接征收环境例外条款的模糊性,从文本结构出发,主要体现在目的要求项下环境意图之证成、手段要求项下“歧视”标准之厘清以及例外之例外项下比例原则之适用这三方面。该条款文本性模糊将导致其功能失衡。在实践层面,国际仲裁实践... 我国间接征收环境例外条款的模糊性,从文本结构出发,主要体现在目的要求项下环境意图之证成、手段要求项下“歧视”标准之厘清以及例外之例外项下比例原则之适用这三方面。该条款文本性模糊将导致其功能失衡。在实践层面,国际仲裁实践中对间接征收环境例外的认定逻辑一般遵循“事实认定—规则与条款选择—涵摄”三阶段,以上三阶段各类案例体现了仲裁庭在间接征收环境例外模糊性要素认定上,给予了东道国更多压力。以条款文本模糊性为根本原因,辅以仲裁实践压力,共同导致东道国实施环境规制措施的寒蝉效应。为应对该模糊性,基于文本与实践两方面,我国可对间接征收环境例外条款模糊性要素进行选择性明晰,针对性完善相关条款以及优化国内相关法律运行流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 国际投资仲裁 间接征收 环境例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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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的规则困境与转向——涉气候ISDS视角
9
作者 李宁 《中国外资》 2024年第11期44-47,共4页
为解决涉气候投资争端的裁决困境,应在国际投资协定的改革中,引入气候领域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作为理论基础,纳入气候序言和气候例外条款,并具体化投资协定中待遇和征收条款的认定标准,以促进国际投资领域中投资者利益与气候保护的... 为解决涉气候投资争端的裁决困境,应在国际投资协定的改革中,引入气候领域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作为理论基础,纳入气候序言和气候例外条款,并具体化投资协定中待遇和征收条款的认定标准,以促进国际投资领域中投资者利益与气候保护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共同但有区别原则 例外条款 征收条款 投资争端 投资者利益 认定标准 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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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中投资者责任强化研究
10
作者 吕欣莹 《争议解决》 2024年第10期1-6,共6页
传统和现行的国际投资协定十分强调投资者保护,让东道国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忽略了投资者对等的责任问题。具体而言,存在投资者滥用权利、东道国追责被动化及企业社会责任条款任意化的问题。在国际投资协定实体规则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投资... 传统和现行的国际投资协定十分强调投资者保护,让东道国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忽略了投资者对等的责任问题。具体而言,存在投资者滥用权利、东道国追责被动化及企业社会责任条款任意化的问题。在国际投资协定实体规则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义务法定化,守好合理承担责任的边界。在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规则方面,应着重赋予东道国提请仲裁资格、提高投资者启动仲裁门槛及重视理性投资者裁量标准,从而避免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利益对立化,实现二者之间的责任平衡。Traditional and curr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place great emphasis on investor protection, placing unilateral obligations on host countries while ignoring the issue of reciprocal investor liability. Specifically, there are problems of abuse of rights by investors, passive accountability of host countries and arbitrary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lauses. In terms of the substantiv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the legalization of investor obligations should be further strengthened, and the boundary of reasonable liability should be maintained. In terms of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rules, emphasis should be placed on granting the host state the right to submit arbitration, raising the threshold for investors to initiate arbitration and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rational investor discretion standard, so as avoid the antagonism of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and the host countries and achieve a balance of responsibilities between the two.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者责任 东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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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投资协定缔约国选择与宏观投资效率: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证据 被引量:1
11
作者 王晶 焦永香 《中国软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211-224,共14页
吸引国际投资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而能否有效利用国际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是与什么国家签订什么样的双边投资协定(BITs),因此关于双边投资协定选择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以2009—2019年83个发展中国家的... 吸引国际投资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而能否有效利用国际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是与什么国家签订什么样的双边投资协定(BITs),因此关于双边投资协定选择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以2009—2019年83个发展中国家的宏观数据为样本,探讨BITs数量与质量选择对发展中国家宏观投资效率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研究发现:BITs数量策略不能显著提升发展中国家宏观投资效率;BITs质量选择策略(即与区域性生产网络核心国家共同签订BITs)能够显著提升发展中国家宏观投资效率;与不同生产网络核心国家签订BITs可以通过“引资”“引技”“引制”渠道提升发展中国家投资效率。研究结果为发展中国家选择BITs的决策提供了更多的依据,为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利用BITs发展自身经济提供政策启示,同时也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利用BITs网络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提供政策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 宏观投资效率 双重差分模型 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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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资协定的发展与实践 被引量:1
12
作者 朱文龙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3年第8期48-58,共11页
新加坡投资协定的发展历程与其采取出口导向战略、不断融入全球市场的过程基本同步。它的投资协定内容灵活多变,可以适应不同缔约对象的要求。同时也与时俱进,尽可能吸纳投资协定改革成果,在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以及投资者与东道... 新加坡投资协定的发展历程与其采取出口导向战略、不断融入全球市场的过程基本同步。它的投资协定内容灵活多变,可以适应不同缔约对象的要求。同时也与时俱进,尽可能吸纳投资协定改革成果,在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纠纷解决等重点条款上都有亮眼表现。新加坡是目前少有的未被投资者主张权益的国家,也是较多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投资者母国之一。新加坡制定了审查和执行投资仲裁裁决的国内法,并审理了多起案件。目前中国与新加坡在投资领域存在三个有效协定。《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协定后续谈判投资章节的水平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相比也相差无几。中国在投资规则的制定上已取得较为先进的成果,但在投资仲裁的司法实践方面仍有必要加强对新加坡经验的研究和学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加坡 投资协定 出口导向 投资者与东道国纠纷解决 《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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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政治稳定性、双边投资协定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 被引量:2
13
作者 杜云香 《时代经贸》 2023年第4期82-88,共7页
本文利用《中国全球投资追踪》数据,采用Tobit模型回归,对东道国政治稳定性与双边投资协定如何影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进行了实证研究。总体上,东道国政治稳定性提高和双边投资协定都会降低政治风险,促进中国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增加,而且随... 本文利用《中国全球投资追踪》数据,采用Tobit模型回归,对东道国政治稳定性与双边投资协定如何影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进行了实证研究。总体上,东道国政治稳定性提高和双边投资协定都会降低政治风险,促进中国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增加,而且随着政治稳定性的提高,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会弱化,两者的作用呈替代关系。两种因素及其交互作用对直接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投资协定对工程项目的保障作用更强,而且随着政治稳定性的提高,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显著降低。对于不同进入方式的直接投资项目,政治稳定性对于绿地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强,而双边投资协定对并购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中国企业防范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治稳定性 双边投资协定 制度替代 对外直接投资 国际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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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国际投资协定实践:回顾与前瞻
14
作者 王彦志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6期23-41,共19页
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国际投资协定中有些属于不利于投资保护的保守型协定和片面有利于投资保护的自由型协定,另有许多国家尚未与中国缔结国际投资协定。这不利于平衡保护东道国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 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的国际投资协定中有些属于不利于投资保护的保守型协定和片面有利于投资保护的自由型协定,另有许多国家尚未与中国缔结国际投资协定。这不利于平衡保护东道国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国际投资协定的升级换代,取得了重要进展,谈判达成了许多具有可持续发展导向的新一代平衡型国际投资协定。但是,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占比仍然较小,中国仍然需要持续积极推进国际投资协定的升级换代。此外,中国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也需要进一步升级,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实体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维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中国应该积极探索契合“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中国发展和现代化成功经验的国际投资协定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倡议 国际投资协定 可持续发展 中国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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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投资协定升级对中欧贸易的影响——基于OFDI的中介效应分析
15
作者 赵青松 党泽群 《兰州财经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52-62,共11页
在中欧CAI谈判完成的背景下,文章概括了中国对欧盟OFDI及中欧贸易特征,总结了中欧BITs升级的政策背景及主要内容。基于2003—2019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中国对欧盟OFDI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中欧BITs升级对中欧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 在中欧CAI谈判完成的背景下,文章概括了中国对欧盟OFDI及中欧贸易特征,总结了中欧BITs升级的政策背景及主要内容。基于2003—2019年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中国对欧盟OFDI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中欧BITs升级对中欧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中欧BITs升级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中国对欧盟OFDI发挥完全中介作用,且中国对欧盟OFDI产生的进口贸易创造效应更强,这将有利于减少欧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中方应积极参与国际投资规则变革,加大投资开放力度,中欧双方需加快推进中欧CAI批约进程,力争推动该协定早日签署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s) OFDI 贸易效应 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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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平衡路径的重构
16
作者 张倩雯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3年第3期92-102,共11页
国际投资协定文本改革应与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改革并行不悖。文本改革的关键在于合理平衡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规制权。作为代表世界三大重要经济体近年改革立场的国际投资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投资章节和《中欧全面投... 国际投资协定文本改革应与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改革并行不悖。文本改革的关键在于合理平衡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规制权。作为代表世界三大重要经济体近年改革立场的国际投资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投资章节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通过细化实体待遇条款、拓展规制权内涵、增设程序透明度要求的方式试图重构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利益平衡。虽然两协定在关注投资者利益和东道国规制权问题上的侧重点不同,但都同样体现着强化东道国话语权的“国家回归”趋势。中国兼具资本输入大国和资本输出大国的双重身份,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应合理构建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规制权的平衡,并应改革国内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规制权 投资 国际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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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演进与发展:总体特征与质量测度 被引量:4
17
作者 徐微茵 扈天韵 张晓涛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87-95,共9页
双边投资协定(BITs)是调节与规范跨国资本流动的国际制度,在保护外商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探究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演进逻辑有利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分为谨慎探索、趋向自由与平衡发展三个阶段,主要特征... 双边投资协定(BITs)是调节与规范跨国资本流动的国际制度,在保护外商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探究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演进逻辑有利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分为谨慎探索、趋向自由与平衡发展三个阶段,主要特征表现为:签订时间较早,内容相对陈旧;缔约国集中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差异性明显;协议异质性显著。文章在计算中国主要双边投资协定质量指数的基础上归纳了中国双边投资协定质量特征,进一步提出了高质量推动中国双边投资协定发展的建议,包括:签订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为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提高双边投资协定内容的灵活性,面向不同国家制定差异化策略;推动企业积极利用双边投资协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进高质量双边投资协定签署与生效,促进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 海外投资 投资风险 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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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ISDS机制:欧盟方案与中国选择 被引量:5
18
作者 桑远棵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6-73,共8页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规制权与推动ISDS机制的欧洲化改造,最终提升欧盟在国际投资治理领域的话语权。有别于欧盟,中国在ISDS机制上的基本立场应更加侧重于对本国投资者在欧盟投资利益的保护,因此在ISDS机制的具体设计上不宜照搬欧盟的投资法庭机制,一方面应对其部分组成事项进行优化,另一方面也应适当保留国际投资仲裁的部分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法庭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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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国际趋势及中国因应 被引量:4
19
作者 刘俊梅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3年第1期134-157,共24页
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仅可能给东道国带来积极影响,也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晚近国际投资协定开始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纳入投资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义务的条款,以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国现有的国际投资协定正文中并... 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仅可能给东道国带来积极影响,也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晚近国际投资协定开始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纳入投资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义务的条款,以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国现有的国际投资协定正文中并未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其中仅少数在序言中提及该义务,滞后于国际投资协定发展的新趋势。鉴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及我国正在申请加入的CPTPP文本中均包含较高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条款,我国应加快制定并推广中国模式的企业社会责任准则、加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并考虑在未来修订或签署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同时,我国企业也应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协定 企业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外国投资 CPT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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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中国和欧盟的影响及前景分析
20
作者 张永胜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22-27,共6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中国和欧盟的影响有三个方面。经济方面有积极和消极影响,积极影响是协定实施能够刺激中欧经济发展,消极影响是可能加剧欧盟失业、导致贫富差距扩大。政治方面的影响是使中国更加自信,进一步改善了中国的形象,提高了...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中国和欧盟的影响有三个方面。经济方面有积极和消极影响,积极影响是协定实施能够刺激中欧经济发展,消极影响是可能加剧欧盟失业、导致贫富差距扩大。政治方面的影响是使中国更加自信,进一步改善了中国的形象,提高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吸引力。提高了欧盟的凝聚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自主倾向,彰显了欧洲全球治理理念,提高了欧盟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在中欧关系方面,加强了双方经贸关系、加强了双方在国际治理理念上的沟通交流以及政治上的互信。协定批准程序被冻结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随着俄乌战争爆发,协定前途变得更加难以预料,应做好两手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中欧关系 影响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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