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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对受教育权的变革及其在教育法典中的表达 被引量:3
1
作者 刘璞 薛雅如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6-112,122,共8页
数字技术正在推动传统教育向智慧教育蜕变,以智慧教育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教育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受教育权被赋予新的内涵,受教育机会权兼有“入学机会”和“数字教育机会”,受教育条件权从获得“物理条件”向“虚拟资源”延伸,受教育结... 数字技术正在推动传统教育向智慧教育蜕变,以智慧教育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教育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受教育权被赋予新的内涵,受教育机会权兼有“入学机会”和“数字教育机会”,受教育条件权从获得“物理条件”向“虚拟资源”延伸,受教育结果权的评价方式从“结果评价”变为“过程评价”。为适应权利保障诉求,教育立法价值取向应从保障“社会权为核心的受教育权”发展为追求“自由权为主的学习权”,兼顾“教育机会均等”与“公平优质教育”,从“教育管理法”向“国家教育管理权与个人受教育权的平衡法”发展。教育法典编纂应对智慧教育模式下受教育权新内涵做出回应,加大公平优质教育的制度供给;增加保障教育选择自由权的制度;确立数字教育保障制度和数字教育隐私保护制度;纳入非制度化教育与终身学习法律制度,保障教育活动中的自由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教育 教育 数字化 教育法典 公平优质教育 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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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法律责任的属性界定及其编纂 被引量:2
2
作者 周恒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1-69,共9页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特定的教育法律事实使某教育法主体承担不利后果的教育法律依据。该定义更加贴合责任的词源内涵,具有较强的概念解释力,也符合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教育法典法律责任应归属部门型法典法律责任,以行政法律责任为具体形...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特定的教育法律事实使某教育法主体承担不利后果的教育法律依据。该定义更加贴合责任的词源内涵,具有较强的概念解释力,也符合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教育法典法律责任应归属部门型法典法律责任,以行政法律责任为具体形态。这种定位有助于厘定教育法适度法典化的入典范围、帮助调和教育法典的属性争论、符合教育法典的编纂目的、契合官方的制度定位。教育法典法律责任应遵循价值理念统一、规范协同、比例适当的原则。在具体的编纂路径上,教育法典一方面需要对既有教育单行法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妥善处理,“编”排入典;另一方面也要围绕教育法典内容的变动,“纂”制新的责任规范,适应教育法典既“编”又“纂”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法律责任 部门法典 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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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视角下教育法典编纂的方案设想 被引量:2
3
作者 聂圣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28-140,共13页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教育法典编纂的本质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公平优质受教育权和保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而供给高质量教育法律,应当符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制度需求。引入法经济学视角,能够为教育法典编纂如何克服现实困境达致综合性、体...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教育法典编纂的本质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公平优质受教育权和保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而供给高质量教育法律,应当符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制度需求。引入法经济学视角,能够为教育法典编纂如何克服现实困境达致综合性、体系性、逻辑性和科学性的理论目标拓展方法论,但必须坚持教育立法的社会本位,注重教育公平性与经济效率性的法律权衡。基于我国教育立法的现状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趋势,教育法典编纂必须坚持守正创新的法典化路径,采取开放性结构和汇编型模式以实现教育法典编纂的效益优化。教育法典编纂可以采取“制定教育法典总则—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内重点立法工作—完成教育法典分则编纂”三步走进程,并运用整合式技术应对教育法典编纂进程中的路径依赖和连锁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法经济学 教育立法 汇编型模式 整合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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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基本原则的确立与展开 被引量:1
4
作者 湛中乐 陈劲竹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1-31,共11页
教育法典基本原则是贯穿教育法典编纂及实施的核心价值与根本规律,具有立法统领和适法指导的功能,是教育法典总则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基于规范梳理和学理分析,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可提炼为依法治教原则、立德树人原则、教育公益性原则... 教育法典基本原则是贯穿教育法典编纂及实施的核心价值与根本规律,具有立法统领和适法指导的功能,是教育法典总则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基于规范梳理和学理分析,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可提炼为依法治教原则、立德树人原则、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自主性原则、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益相结合原则、终身教育原则、教育领域多重利益兼顾原则和教育领域协同治理原则八个方面。这八项原则层层递进、彼此联动。基本原则的条款设计,应当把握独特性和体系性的平衡,精准呈现各项原则的基本内涵及原则之间的协同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基本原则 条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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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的“公因式元素”及其逻辑主线 被引量:1
5
作者 彭中礼 彭娟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08-122,共15页
编纂契合新时代需求的教育法典,需要运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运用该技术提取“公因式元素”,契合法典总分模式的体例要求,符合司法裁判的规范适用要求,得到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有效验证,符合中国教育国情的实际需求。教育法典提取“公... 编纂契合新时代需求的教育法典,需要运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运用该技术提取“公因式元素”,契合法典总分模式的体例要求,符合司法裁判的规范适用要求,得到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有效验证,符合中国教育国情的实际需求。教育法典提取“公因式元素”的过程分为三步:首先确定提取范围,其次通过因式分解法以相似性确定提取类别,最后通过逻辑涵摄方法以共有性提取特定“公因式元素”。教育法基本原则具有天然“公因式元素”属性;以法律效果和构成要件为双重标准,可进一步提取其他“公因式元素”,大致包含受教育权、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等。基于逆向逻辑检视,可以洞察教育法典的各“公因式元素”之间存在一条以“权力-权利”为核心紧密联结的逻辑主线,其以保障受教育权为逻辑起点,保障教育主体权利、规范教育活动和呈现合理教育内容为联结中介,以国家教育权为外部保障,最终指向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 “公因式元素” 因式分解法 “权力-权利”逻辑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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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中数字教育规范图景及其实现
6
作者 刘永林 鲍田莉 《中国电化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91-98,共8页
新时代,教育立法的核心任务是提升立法品质、实现良法善治,随着教育法典编纂工作被列入立法计划,教育法法典化研究受到广泛关注。面临数字社会快速发展新形态,数字教育新问题日益凸显,数字技术的应用为传统的教育模式带来一系列新挑战,... 新时代,教育立法的核心任务是提升立法品质、实现良法善治,随着教育法典编纂工作被列入立法计划,教育法法典化研究受到广泛关注。面临数字社会快速发展新形态,数字教育新问题日益凸显,数字技术的应用为传统的教育模式带来一系列新挑战,现阶段的数字教育法律体系难以满足数字教育治理的迫切需求,数字背景下的高质量教育立法显得至关重要。将数字教育规范深度融入教育法典之中,应当成为法典编纂设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编纂教育法典的系统性工程中,遵循数字教育规范进路,以数字教育法律原则、数字教育主体规范、数字教育行为规范和数字教育技术规范为基础,充分补充、调整和升级相关数字教育法律规范,形成以数字教育法律原则为统领的数字教育法律规范图景,为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数字社会 数字教育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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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
7
作者 李红勃 余若凡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5期3-14,共12页
基本原则是教育法典总则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应发挥预期功能,又应具有坚实的规范基础。作为“总则—序编”合一立法模式下的必然产物,基本原则应当发挥统摄整个法典展开和作为法典实施依据两大功能。前者涉及基本原则作为法典内在体系... 基本原则是教育法典总则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应发挥预期功能,又应具有坚实的规范基础。作为“总则—序编”合一立法模式下的必然产物,基本原则应当发挥统摄整个法典展开和作为法典实施依据两大功能。前者涉及基本原则作为法典内在体系和价值融贯性的体现;后者意味着基本原则在法典实施过程中发挥解释和补充功能。具备坚实的规范基础,要求提炼教育法典基本原则的主要路径应当是:承接自现行宪法教育相关条款,以《教育法》总则章为基础加以抽象,以及由其他教育单行法“提取公因式”。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立德树人原则、受教育权保障原则、教育平等原则以及教育自主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基本原则 预期功能 提炼路径 提取公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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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进程中的自学考试立法探究
8
作者 张雪莲 《高等继续教育学报》 2024年第3期1-6,21,共7页
教育法典编纂为解决自学考试立法层级低、内容滞后和体系分散等问题提供了契机。将自学考试纳入教育法典,可以提高自学考试的立法层级,明确自学考试在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也可以为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制度的协调和融通提供制度基础。在总... 教育法典编纂为解决自学考试立法层级低、内容滞后和体系分散等问题提供了契机。将自学考试纳入教育法典,可以提高自学考试的立法层级,明确自学考试在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也可以为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制度的协调和融通提供制度基础。在总分式体例下,自学考试的基本理念将体现在教育法典总则的立法目的条款和基本原则条款中,自学考试作为终身教育制度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应分别纳入法典分则的“终身教育编”和“教育考试编”。适度法典化的编纂模式并不需要实现对自学考试法律规范的全覆盖,法典中确立的自学考试相关制度仍需通过法规规章予以补充和完善,这些法规规章要受到法典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的统领,既要实现法典设定的目标,又不能逾越法典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自学考试 终身教育 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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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立法目的条款的规范构造
9
作者 周恒 蔡贵玲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25-33,共9页
基于教育法典的基础性地位、体系化目标以及教育立法传统,设置教育法典立法目的条款具有必要性。该条款的构造,分为实质和形式两部分。构造实质内容时,应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出发,分别考虑人民大众的利益诉求、社会发展的现实需... 基于教育法典的基础性地位、体系化目标以及教育立法传统,设置教育法典立法目的条款具有必要性。该条款的构造,分为实质和形式两部分。构造实质内容时,应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出发,分别考虑人民大众的利益诉求、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从而确定立法目的条款的内在价值体系。构造形式内容时,应以“为了+机能目的(价值目的)+制定本法”为规范结构,在价值目的的指引下,首先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从现有教育法律法规中提炼机能目的,然后从中确立符合内在价值体系的机能目的,最后按照价值位阶和形式逻辑规则确定各目的间的排序。如此,方可构造出内容正确、形式合理,能够促成法典体系化的立法目的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立法目的 规范构造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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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典立法模式的理论研判 被引量:2
10
作者 胡锦华 夏锦文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28-138,共11页
教育法典立法模式的理论研判是实现我国教育法典化的前提性、方向性、基础性工作。教育法典立法模式可分为建构型法典、汇编型法典、半法典型和类法典型四种,这四种类型的首要代表性国家分别为法国、美国、俄罗斯和日本。基于比较法、... 教育法典立法模式的理论研判是实现我国教育法典化的前提性、方向性、基础性工作。教育法典立法模式可分为建构型法典、汇编型法典、半法典型和类法典型四种,这四种类型的首要代表性国家分别为法国、美国、俄罗斯和日本。基于比较法、法律定位、学术积淀与立法技术可以证成建构型教育法典的优势性、必然性、可能性和可行性。我国建构型教育法典宜采取单一法律立法模式和不完全法典模式。在建构型教育法典的总则编设计中,可依次设置基本规定、教育法律关系、教育类别、教育配套制度和教育法律责任;在建构型教育法典的分则编中,可以按照学校教育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编、家庭教育编、涉外教育与未来教育编、其他教育编和教育配套制度编进行编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教育法典 教育法典立法模式 建构型教育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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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国《教育法典》的教育平等原则:内涵、依据与功能 被引量:1
11
作者 黄硕 申素平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0-29,共10页
教育平等原则是法国《教育法典》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具有四重内涵:保障受教育机会平等,通过援助等手段促进实质平等,确保包容性的学校教育,学生参与及社会参与。教育平等能够成为法国《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具有历史依据,有利... 教育平等原则是法国《教育法典》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具有四重内涵:保障受教育机会平等,通过援助等手段促进实质平等,确保包容性的学校教育,学生参与及社会参与。教育平等能够成为法国《教育法典》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具有历史依据,有利于法典保持基本原则和制度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具有宪法依据,从而使这一原则具有充分的民主基础。教育平等原则在法国《教育法典》编纂中发挥了建立基本制度和产生具体规则的功能,真正贯穿于法典,支撑起法典的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 法典编纂 法国《教育法典 教育平等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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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背景下教育法律责任概念的重塑 被引量:2
12
作者 郑悠然 湛中乐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 CSSCI 2024年第4期115-127,共13页
明确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对于教育法典编纂工作至关重要。现有教育法律责任概念存在着与一般法律责任的关系不明晰、与义务概念相混淆以及国家主义色彩浓厚的问题,容易忽略对教育主体的权利保护。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和传统法律责任理论的... 明确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对于教育法典编纂工作至关重要。现有教育法律责任概念存在着与一般法律责任的关系不明晰、与义务概念相混淆以及国家主义色彩浓厚的问题,容易忽略对教育主体的权利保护。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和传统法律责任理论的义务依附性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双重原因。为此,应将教育属性确立为教育法律责任的本质特征,并通过引鉴权利本位的法律责任理论,将之界定为“因与教育活动有关的特定法律事实使某教育主体承担不利后果的依据”。将教育法律责任概念立基于教育属性和权利本位,不仅可强化该概念自身的独立性,也更契合以保护主体权利为中心的教育法典编纂理念,进而可增强法典的体系性。在教育法典的体例编排上,应于总则设教育法律责任专章,并将教育主体作为责任内容设置的“中心轴”,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别确定学生、教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责任 教育法典 教育主体 权利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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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背景下“教育法律主体”的体系化 被引量:1
13
作者 任海涛 孔仲渊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12-126,共15页
教育法典所追求的体系化,应当由体现规范秩序的外部体系与践行价值理念的内部体系共同构成。现有的教育法律主体制度采取的是罗列式结构,这一结构存在缺乏逻辑融贯性、较难覆盖完整、难以彰显法典原则与价值、易使主体定位不清等缺陷,... 教育法典所追求的体系化,应当由体现规范秩序的外部体系与践行价值理念的内部体系共同构成。现有的教育法律主体制度采取的是罗列式结构,这一结构存在缺乏逻辑融贯性、较难覆盖完整、难以彰显法典原则与价值、易使主体定位不清等缺陷,未能达到教育法典体系化的要求。教育法律主体制度应采用层级式结构代替罗列式结构,类型化与概念化思维可以成为建立层级式结构体系的方法论。层级式教育法律主体制度的初步构想为:以受教育者、教育工作参与者、开展教育活动的组织、教育行政机关为抽象主体层级,分别统领包含学生、其他受教育者、未成年受教育者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育中介组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具体主体层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律主体 体系化 教育法典 层级式结构 罗列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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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教育立法:基于教育法典的体系化编纂路径
14
作者 刘旭东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1-71,82,共12页
人工智能在赋能教育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教育立法的难度。相比于教育单行法,作为教育领域“根本法”的教育法典将能够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展开最为周延科学的规范,助益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健康发展。作为体系型法典,教育法典必然采用“总... 人工智能在赋能教育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教育立法的难度。相比于教育单行法,作为教育领域“根本法”的教育法典将能够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展开最为周延科学的规范,助益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健康发展。作为体系型法典,教育法典必然采用“总分架构”。教育法典中人工智能立法可通过总则的“在线教育”“法律责任”以及分则的相关编章进行体系化编纂。首先,教育立法的核心及编纂主线是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故教育法典分则相关编章需分别为政府及学校设定人工智能教育资源普惠性的促进义务,使教育主体能平等享有人工智能的教育红利。其次,针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可能引发的风险,教育法典可在总则“在线教育”章,一方面引入技术性正当程序,设定算法和数据的透明义务和审计义务,以及教育标准事务不得自动化决策义务等,明确教师使用人工智能的行为规范与专业操守;另一方面,依托敏捷治理手段,构筑多元主体参与的事前监测预警平台、事中快速响应的因应机制、事后动态完善的持续发展机制,应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未知风险。最后,为了确保义务条款得以顺利实施,教育法典可在总则“法律责任”章通过引致性条款与具体责任条款的妥适选用,构筑健全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法律责任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人工智能教育立法 编纂路径 技术性正当程序 敏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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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的宪法基础——规范与政策的双重视角考察 被引量:1
15
作者 李海峰 《学术探索》 CSSCI 2024年第8期147-156,共10页
从规范与政策的双重视角出发,教育法典编纂存在四重宪法基础,分别宏观解释缘何需要编纂教育法典、由谁编纂教育法典、如何架构教育法典以及“不完全法典化”能否成立。基于贯彻落实我国“法典化”时代的立法政策导向、统合宪法中复杂“... 从规范与政策的双重视角出发,教育法典编纂存在四重宪法基础,分别宏观解释缘何需要编纂教育法典、由谁编纂教育法典、如何架构教育法典以及“不完全法典化”能否成立。基于贯彻落实我国“法典化”时代的立法政策导向、统合宪法中复杂“教育”概念及统一厘定复杂教育法律关系的需要,教育法典编纂的必要性能够得到宪法肯定;教育法典应当属于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中的“其他的基本法律”,参照宪法的规范指示及《民法典》编纂经验,可以得出全国人大是教育法典的编纂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草案编纂的牵头主体、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重要参与主体的结论;基于宪法“价值导向+三大领域+四种类型+多重阶段”体系模型,可以为如何架构教育法典的总则和分则提供参考;根据宪治秩序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要求,可以得出“不完全法典化”路径难以成立的判断,应当采用“基本法典化路径”,以保持教育法典的独立、完整和稳定,排斥法典以外的单行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宪法逻辑 法政策学 规范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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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背景下受教育权的部门法基础及其规范整合
16
作者 魏文松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0-36,共7页
现有理论研究多是从宪法层面探讨受教育权问题,并将其归入公法调整范围,从而遮蔽了其他部门法视域对于这一问题的拓展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教育权在私法领域的研究价值。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部门法关于教育条款的规定,同样是... 现有理论研究多是从宪法层面探讨受教育权问题,并将其归入公法调整范围,从而遮蔽了其他部门法视域对于这一问题的拓展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教育权在私法领域的研究价值。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部门法关于教育条款的规定,同样是受教育权保障的重要规范基础。在协同运作方面,受教育权部门法规范的双向衔接面临着一定的实践困境,在实体衔接上缺少技术规制思维,在程序衔接上缺少程序救济条款。在规范整合方面,统一立典是受教育权部门法规范有效整合的路径依归。从分散立法到统一立典,体现了受教育权立法保障的逻辑转换。从国家教育权到公民学习权,彰显了受教育权规范整合的权利基础。从立法论到解释论,则是受教育权保护规范的具体适用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编纂 教育 部门法基础 统一立典 规范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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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中“规章”的合理处置
17
作者 关博豪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5期26-38,共13页
编纂教育法典是我国教育立法规范化的必经之路。由于教育法本身的多层级性、多规范性,编纂法典涉及诸多下位层级法规范的处置。如何在法典化的过程中妥善处置规章,是非常重要的立法技术问题。这是因为,规章可以作为教育法典的基础、支... 编纂教育法典是我国教育立法规范化的必经之路。由于教育法本身的多层级性、多规范性,编纂法典涉及诸多下位层级法规范的处置。如何在法典化的过程中妥善处置规章,是非常重要的立法技术问题。这是因为,规章可以作为教育法典的基础、支撑、元素以及参照。据此,目前规章中的教育法治理念、教育法治原则、教育法治关系设定、教育法治调控方式等,应当有条件地为教育法典吸收。在完成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后,规章还将长久存留,并可以发挥实施、细化、补充和夯实教育法典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教育规章 吸收空间 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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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法典编纂模式研究
18
作者 马晶 《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73-182,共10页
教育法典编纂应当遵循法典编纂的基本原理。一般而言,法典编纂模式能够统合外在形式的法规范维度和内在秩序的法知识维度,因而是法典编纂基本原理的元点。当前,中国教育法典编纂模式既有的理论方案呈现出论证进路相异的局面,阻碍了教育... 教育法典编纂应当遵循法典编纂的基本原理。一般而言,法典编纂模式能够统合外在形式的法规范维度和内在秩序的法知识维度,因而是法典编纂基本原理的元点。当前,中国教育法典编纂模式既有的理论方案呈现出论证进路相异的局面,阻碍了教育法典化的进程。考察法典编纂历史可以发现,体系型法典和汇编型法典是两种较为成熟的法典编纂基本模式,二者在基本理念、体例编排和体系化程度上存在差异。从教育立法的现状来看,中国教育法典可采取汇编型编纂模式。这一方面是因为汇编型更符合当前的法典编纂趋势,另一方面是汇编型编纂模式更契合教育法律关系的异质性特征。未来,中国教育法典化宜分三步进行,即首先进行教育立法的规范清理工作,其次有针对性地立法,最后汇总立法。值得注意的是,在内容编排方面,未来中国教育法典要考虑总则编和分编的编排逻辑、每一编的法律位阶效力等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编纂模式 体系化 行政法典 体系型法典 汇编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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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如何安放家庭教育
19
作者 邓静秋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5期15-25,共11页
教育法典编纂是教育立法的系统性活动,家庭教育应在其中得到妥适的安放,并独立成编。家庭教育入典的主要困境体现在家庭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之间、以及家庭教育法与传统教育法的定位之间都存在较大差异,且现有立法体量较小,易造成教育法... 教育法典编纂是教育立法的系统性活动,家庭教育应在其中得到妥适的安放,并独立成编。家庭教育入典的主要困境体现在家庭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之间、以及家庭教育法与传统教育法的定位之间都存在较大差异,且现有立法体量较小,易造成教育法典的体系失衡。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法典并独立成编,突破了传统部门法藩篱,符合教育法作为领域法的基本定位,也是诠释教育事业整体内涵,提升教育立法质量的实践需求。应从价值宣导、体例编排、内容完善等方面考虑家庭教育的法典化路径,从家庭教育法律规范中提取出一般性规定,经过整合吸收后在总则编中加以规定。分则的家庭教育编需要从科学界定相关主体权责、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明确司法保障的限度和方式等方面进行内容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教育 教育法典 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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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中受教育权的三维权能研究
20
作者 王琦 黄云翔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22-125,共4页
保障受教育权应当作为编纂教育法典的价值指向和根本依据,这是达致教育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受教育权的防御权能核心在于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义务”,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并保护公民的教育权利;受益权能强... 保障受教育权应当作为编纂教育法典的价值指向和根本依据,这是达致教育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受教育权的防御权能核心在于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义务”,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并保护公民的教育权利;受益权能强调公民通过向国家提出请求,要求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积极作为以促进受教育权的实现;发展权能强调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文章提出,教育法典应当整合现行教育法律规范体系,充分保障受教育权的三维权能,强化综合治理机制,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教育 防御权能 受益权能 发展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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