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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竞合研究——以单一行为型案件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
1
作者 于改之 邹宏建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43-154,共12页
对于兼具欺诈与敲诈因素的单一行为型案件如何处理,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认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互斥关系的主张,会导致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的混淆、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的抵牾等问题,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逻辑严密、体系一贯... 对于兼具欺诈与敲诈因素的单一行为型案件如何处理,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认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属于互斥关系的主张,会导致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的混淆、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的抵牾等问题,难以为司法实践提供逻辑严密、体系一贯的解决方案。应当坚持修正的“竞合论”,肯定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能够成立某一罪名的既遂与另一罪名的未遂的想象竞合。这有利于行为人视角的复归,贯彻全面评价原则,构建具有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根据修正的“竞合论”,在定性时,应当先审查行为能否被同时评价为欺诈与敲诈,以认定行为的性质;再按照客观归属理论考察财产处分是属于欺诈因素还是敲诈因素所制造的风险的实现,以决定最终的处断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想象竞合 法条竞合 敲诈勒索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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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辨析——以限缩解释方法展开 被引量:1
2
作者 张子晗 《中州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44-50,共7页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前者的社会危害性明显低于后者,不应轻易界定为犯罪。为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辨析二者时应采取限缩解释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维权行为进行出罪处理。在法益层面,由于正当权利基础的存在... 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前者的社会危害性明显低于后者,不应轻易界定为犯罪。为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辨析二者时应采取限缩解释方法,将符合条件的维权行为进行出罪处理。在法益层面,由于正当权利基础的存在,维权行为并未造成被害人的实质财产损失,不具有财产方面的法益侵害性。判定权利基础时应采取尽可能宽松的标准,不论是法定权利还是自然权利抑或道德权利,都能够成为合理的权利来源。在主观目的层面,充分的维权依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完全出于故意侵犯他人财产的恶意时,才能认定其目的上的非法性。索赔数额与非法占有目的之间没有必然联系,高额索赔只是行为人进行谈判的手段,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客观行为层面,过度维权也可能采取胁迫手段,虽然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可能满足其他犯罪的成立条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罪 正当权利基础 限缩解释 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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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边界研究
3
作者 刘书文 庄乾龙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55-56,61,共3页
由于实务中案件情况复杂,加之法律本身固有的滞后性,行为人的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之间存在着一条并不明晰的界限。为厘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分析实务中过度维权入刑的司法现状,从知假买假者的身份认定... 由于实务中案件情况复杂,加之法律本身固有的滞后性,行为人的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之间存在着一条并不明晰的界限。为厘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分析实务中过度维权入刑的司法现状,从知假买假者的身份认定、维权依据、索赔数额和维权手段几个角度解构司法认定争议,尝试划清两者界限。过度维权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认定,应当在法益价值衡量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秩序现状、公众法治意识、维权成本与权利救济途径,谨慎入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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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
4
作者 骆群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70-84,共15页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自由)强制(或压迫)最大,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法益支配权施加的影响最强,从而打破被害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的可能性最大。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处分行为这一要素,通过被害人处分行为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区分财产犯罪中作为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与毁弃型犯罪,处分行为也可以区分取得型犯罪中自外向内侵害的夺取型犯罪与自内向外侵害的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中,被害人责任对犯罪成立的影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判决书中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但书”作为法条形式依据予以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被害人恐惧心理 被害人处分行为 被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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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
5
作者 张忆宁 《争议解决》 2024年第3期182-186,共5页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异判屡见不鲜。对于消费者的过度维权行为,究竟是行使权利还是敲诈勒索,刑法理论界亦争论不止。结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将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权利行使...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异判屡见不鲜。对于消费者的过度维权行为,究竟是行使权利还是敲诈勒索,刑法理论界亦争论不止。结合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将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作出区分。单独从敲诈勒索罪的保护法益或客观行为方面进行考察都无法将其与权利行使作出区分,笔者认为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是区分二者的关键,其中维权依据与财产损害为较好的切入点,在行为人不具有法定权利,或者其行权依据超出“社会相当性”,且行为人最终获得了远超正当债权的赔偿时,应当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其行为同时符合其他构成要件的,应当认定其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行使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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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敲诈勒索罪客体的再认识 被引量:6
6
作者 向朝阳 周力娜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86-88,共3页
有关敲诈勒索罪的客体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将其认定为一种复杂客体 ,即其在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会侵犯到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从关于犯罪构成中客体要件的认识入手 ,敲诈勒索罪客体只能是一种简单客体 ,即财产所有权。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复杂客体 简单客体 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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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区分中“两个当场”的坚持——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 被引量:16
7
作者 陈洪兵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25-131,共7页
敲诈勒索罪法定刑之所以明显轻于抢劫罪,是因为当暴力或者胁迫尚未达到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被害人尚存一定的意思决定和行动自由时,还有请求公力救济的机会,因此应当坚持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只不过,"两个当场"仅... 敲诈勒索罪法定刑之所以明显轻于抢劫罪,是因为当暴力或者胁迫尚未达到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被害人尚存一定的意思决定和行动自由时,还有请求公力救济的机会,因此应当坚持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只不过,"两个当场"仅为成立抢劫罪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暴力、胁迫不仅要当场实施,而且必须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构成要件间,并非对立关系,而是补充竞合关系,因而在暴力或者胁迫是否达到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的程度难以判断时,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 界限 两个当场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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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领域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实务考察与理论再塑 被引量:7
8
作者 徐光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64-81,共18页
对于消费领域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着维权依据、索赔数额、维权手段展开了争论。刑法理论上,持违法一元论的论者更多地强调维权行为有民法上的依据,基于民法依存模式而... 对于消费领域的过度维权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刑法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着维权依据、索赔数额、维权手段展开了争论。刑法理论上,持违法一元论的论者更多地强调维权行为有民法上的依据,基于民法依存模式而主张限制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持违法相对论的论者,更强调秩序维持模式而主张扩张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审判实务并没有完全贯彻某一种理论,行为人是否具有维权依据是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要素,索赔数额是否合理在认定犯罪中的地位也在逐步提升,维权手段的不法程度在认定敲诈勒索罪中处于次要作用。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相当性”而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应考虑公众法治观念、维权的规范意识、权利保护与救济的现状等,而非简单的公式化考量。法治的文明亦要求权利行使的规范化,因此应适度扩张过度维权的入罪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度维权 消费者 敲诈勒索罪 权利行使 相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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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界域: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探讨 被引量:9
9
作者 董文蕙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83-86,91,共5页
媒体报道的"黄静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因为质量问题维权涉嫌敲诈勒索被逮捕关押案"引发的巨大争议其实质是采用威胁手段维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当行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判断行使权利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 媒体报道的"黄静购买华硕笔记本电脑因为质量问题维权涉嫌敲诈勒索被逮捕关押案"引发的巨大争议其实质是采用威胁手段维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当行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判断行使权利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的超过因素"需要采用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主张的权利赔偿数额明显超过了恢复其受损权利的数额,而且比例明显过当是推定行使权利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基础事实。在客观上给对方带来实际利益损害是由维权过当演变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客观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不确定 敲诈勒索罪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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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加重处罚情节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2
10
作者 林维 刘飞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67-72,共6页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敲诈勒索罪的研究过于关注犯罪数额,对敲诈勒索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问题认识分歧较大,有必要重新界定"其他严重情节"。正确界定本罪加重处罚情节对于有效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严重情节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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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定性研究 被引量:7
11
作者 杨路生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5期50-57,共8页
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具有极高的定性价值。权利受侵害人获得的救济权包括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两个层面,不能以实体性权利否定程序性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使用的"威胁"、"要挟"方法,应当予以合法性审查并符合明... 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具有极高的定性价值。权利受侵害人获得的救济权包括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两个层面,不能以实体性权利否定程序性权利。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使用的"威胁"、"要挟"方法,应当予以合法性审查并符合明确的法律标准,同时,防止把民事"胁迫"升格为刑事犯罪的敲诈勒索。"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要件有其规定的识别价值,具有排斥"凭空地"索要他人财物之外的索要财物行为入罪的规范意义。一个以获取财产为目的的行为,其性质应当由是否具有合法性根据来决定而不是由数额是否合理来决定,数额只能影响其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权利 数额 威胁 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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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解构 被引量:3
12
作者 汪红飞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57-62,共6页
通过对恐吓行为的解构发现,行为人具有占有财产的非道义性、依可以支配的事态使被害人产生自身利益受制于行为人的认识,是成立恐吓行为的关键;不具备该条件者,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恐吓 恐惧 着手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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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典型案例看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被引量:9
13
作者 邓勇胜 《犯罪研究》 2018年第1期86-90,共5页
过度维权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通过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审判实践对此问题处理不尽相同。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审判实践对过度维权抱着谨慎入罪的态度,且出现"同案异判"的现象。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既要考... 过度维权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通过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审判实践对此问题处理不尽相同。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审判实践对过度维权抱着谨慎入罪的态度,且出现"同案异判"的现象。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既要考虑维权行为是否具有合法依据,还要考虑维权手段是否合法,不能仅仅依据索赔数额作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度维权 敲诈勒索罪 索赔数额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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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问题分析 被引量:1
14
作者 龙长海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7期66-69,共4页
本文分析了在实践中经常引起争议的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犯罪目的和涉及私力救济情况下的敲诈勒索行为的处理问题,并结合司法实践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问题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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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被引量:2
15
作者 张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90-91,115,共3页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最容易发生混淆的地方是,当两罪都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财和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当场取财的两种情况。此时,两罪的真正区别就在于暴力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抢劫罪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指向的是人身,而敲诈勒索罪的...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最容易发生混淆的地方是,当两罪都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取财和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当场取财的两种情况。此时,两罪的真正区别就在于暴力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抢劫罪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指向的是人身,而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所指向的是人身以外的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犯罪构成 中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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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目的二律背反问题新论——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1
16
作者 赵桂玉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6期26-33,共8页
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同属侵犯财产型犯罪。盗窃是一种以平和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行为则带有强烈的人身威胁性,比较而言,敲诈勒索罪的责任刑应该重于盗窃罪的责任刑,但是,刑法却在两罪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 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同属侵犯财产型犯罪。盗窃是一种以平和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行为则带有强烈的人身威胁性,比较而言,敲诈勒索罪的责任刑应该重于盗窃罪的责任刑,但是,刑法却在两罪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时,为盗窃罪配备了更重的法定刑。从法定刑到宣告刑、执行刑,既要考虑报应的正当性,又要考虑特殊预防的必要性,这是一个动态选择的过程,不能突破罪刑法定的边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裁判量刑却绕不开刑罚目的二律背反的现实。"有利于犯罪人"原则可以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目的 二律背反 盗窃罪 敲诈勒索罪 有利于犯罪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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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理论反思与区别性认定 被引量:5
17
作者 庄绪龙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5期21-26,共6页
敲诈勒索行为入罪的本质应该是行为人以威胁、要挟的手段使得被害人陷入极度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被害人之恐惧心理必须具有确定性和急迫性,即被害人在面对威胁之时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有破财才能免灾。如果此恐惧心理在客观上不具有... 敲诈勒索行为入罪的本质应该是行为人以威胁、要挟的手段使得被害人陷入极度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被害人之恐惧心理必须具有确定性和急迫性,即被害人在面对威胁之时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有破财才能免灾。如果此恐惧心理在客观上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真实性和急迫性,在胁迫行为发生后,被害人为应对胁迫时还具有其他选择性、替代性的处理方式,就应该考虑排除敲诈勒索罪的适用。被害人面对胁迫仍然具有选择性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因为其遭遇胁迫是其先行作为所引起,且选择性处理方式的提出或者合意的达成往往也是其价值权衡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倾向性选择,刑法的否定性评价对此应该作出区别性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理论反思 选择性处理方式 价值权衡 区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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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秩序统一视野下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被引量:1
18
作者 孙运梁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2年第4期137-149,共13页
在刑法适用过程中法秩序统一原理发挥着制约作用,民法中的合法行为是犯罪认定中的出罪事由(违法阻却事由)。如果一个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行使权利行为,那么该行为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会因存在出罪事由而不成立犯罪。即使所有权人胁迫对方... 在刑法适用过程中法秩序统一原理发挥着制约作用,民法中的合法行为是犯罪认定中的出罪事由(违法阻却事由)。如果一个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行使权利行为,那么该行为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会因存在出罪事由而不成立犯罪。即使所有权人胁迫对方而取回被不法占有的本人财物,也不会成立敲诈勒索罪,因为没有侵害该罪的保护法益。在分析债权行使行为是否成立敲诈勒索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如债权行使目的是否正当,行为在规范意义上能否被容忍,手段方式是否必要、相当,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及其程度等。行使索赔权是一种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因而是一种出罪事由,能够阻却敲诈勒索罪的违法性。在区分权利行使行为与敲诈勒索罪时,要综合考虑各种要素,不能仅根据个别要素便认定罪或非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统一性 敲诈勒索罪 权利行使 违法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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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实践中的区分认定 被引量:1
19
作者 旷凌龄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118-119,共2页
实践中运用传统理论很难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真正区分开来。本文区分了实践中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认定易混淆的两种情况,对于准确认定罪名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 暴力 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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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暴力行为辨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王伯勇 张红颖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第2期57-59,共3页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同属财产型犯罪,而目前司法实践中,由于两种罪在实施时一般均有暴力行为存在,使得司法部门在定罪上困难重重。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区分的关键在于"暴力行为"的内涵。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 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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