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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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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毓枫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4年第17期26-28,共3页
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回归后,粤港澳三地围绕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持续开展磋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安排》,但是这些《安排》在适用范围、适用顺序、公共秩序保留、审查期限、沟通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憾,需... 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回归后,粤港澳三地围绕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持续开展磋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安排》,但是这些《安排》在适用范围、适用顺序、公共秩序保留、审查期限、沟通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憾,需要继续完善,使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早日实现完美对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民商事判决 承认与执行 公共秩序 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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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之现状、问题及思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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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仁山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35-740,共6页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 台湾地区 大陆 相互承认 商事案件 商事司法协助 现状 两岸“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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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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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立 李锐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06-111,共6页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如何妥善解决内地与香港不同法律区域间的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问题,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执行实践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两...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如何妥善解决内地与香港不同法律区域间的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问题,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执行实践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两地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中所确立的主要原则,对目前实践中依然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有效解决的途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文章指出:两地成功签署了《安排》应该说标志着两地司法协助的新起点,但由于两地的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均存在很大差异以及其它原因,《安排》的签订无疑是一个双方妥协的短期成果,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和宣告性质。《安排》中尚隐存的诸多问题,只能在其适用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发现根源,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内地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不同法域 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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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解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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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连斌 杨娟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1-7,共7页
内地与澳门达成的《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是我国首次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的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协议。《安排》关于法院判决认可与执行的范围、程序和条件等事项的规定,为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与... 内地与澳门达成的《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是我国首次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的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协议。《安排》关于法院判决认可与执行的范围、程序和条件等事项的规定,为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与执行法院判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但在具体规定上,《安排》仍存在不足,正因为如此,才使我们对未来区际司法协助的发展更加充满期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民商事判决 认可与执行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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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案例看海峡两岸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中的法律问题——以人民法院的角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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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军珂 许均秀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43-47,共5页
海峡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是两岸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随着两岸交往向纵深发展,相互要求认可和执行各自的民商事判决的司法实践时常发生。以一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大陆地区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商事判决... 海峡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是两岸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随着两岸交往向纵深发展,相互要求认可和执行各自的民商事判决的司法实践时常发生。以一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大陆地区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法律依据,重点论证了申请认可和执行法院管辖权、认可和执行范围、认可和执行标准等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 认可与执行 区际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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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比较研究——以香港的实践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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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保国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69-76,共8页
内地在2006年相继与香港、澳门就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达成了安排,这是我国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具有一定的制度生成意义。由于三地间在法律传统和现行立法等方面的不同,两个安排在适用范围和具体程序的设计等方面也存... 内地在2006年相继与香港、澳门就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达成了安排,这是我国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具有一定的制度生成意义。由于三地间在法律传统和现行立法等方面的不同,两个安排在适用范围和具体程序的设计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差异。对这些差异的研究和背景分析无疑对两个安排在司法实践中的平稳运作具有相当的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港澳 民商事判决 认可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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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再探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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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喜平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132-136,共5页
海峡两岸实现"大三通"后,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因此两岸有必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新机制。本文分析了海峡两岸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为理想的模式是在"一国两制"基... 海峡两岸实现"大三通"后,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因此两岸有必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新机制。本文分析了海峡两岸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为理想的模式是在"一国两制"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达成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协助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峡两岸 民商事判决 承认与执行 司法协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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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发展与变革——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本)介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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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盼盼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24-29,共6页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决承认和执行所花费的时间以及经济成本阻碍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自由流动。基于此,欧盟于2009年启动了对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的修订,并于2012年12月12日通过。在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做了大幅度修改:判决的承认部分新增了对"援引一国判决"的承认;判决执行部分,在必要保障措施基础上,废除了审查程序。分析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的制定过程以及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的修改,并在此基础上概括其对欧盟民商事领域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 《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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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判决书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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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瑞柏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30-33,共4页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 裁判文书 法院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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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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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韬 陈儒丹 《团结》 2005年第3期33-35,共3页
关键词 中国大陆 台湾省 法院 民商事判决 判决承认 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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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探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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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敏 冶利亚 《港澳研究》 2020年第4期51-60,95,共11页
为解决内地与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两地先后签署了三份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其中最新的两份至今仍未生效。三份安排对于内地和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司法观念差异以及香港特区对内地司法水平的质疑等障碍,... 为解决内地与香港特区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问题,两地先后签署了三份判决认可和执行安排,其中最新的两份至今仍未生效。三份安排对于内地和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司法观念差异以及香港特区对内地司法水平的质疑等障碍,安排的生效进展缓慢。新签署的两份安排相较于最早的安排,扩大了适用范围,解决了判决终局性问题,规定了原审法院管辖权的审查标准。但也存在新安排之间未明确先后适用顺序、部分案件无法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仍为原则性规定、审查期限不明、缺乏沟通机制、制度与实践脱节等问题。需规定新安排之间重叠部分的适用顺序,针对遗留问题签署新的安排,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规定审查期限,建立两地司法机关交流机制,以尽快推进安排的生效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管辖安排 婚姻家庭判决安排 民商事判决安排 区际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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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系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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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仁山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F0002-F0002,共1页
内容简介: 文章基于对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实践的考察,分别从“扩充礼让规则的必要性”、“司法礼让原则的内涵”(1.司法礼让首先是受托法院对外因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尊重;2.礼让是互惠的前提)以及“司法礼... 内容简介: 文章基于对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实践的考察,分别从“扩充礼让规则的必要性”、“司法礼让原则的内涵”(1.司法礼让首先是受托法院对外因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尊重;2.礼让是互惠的前提)以及“司法礼让原则的例外”三方面阐述了“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文章进而认为,司法礼让原则的实质,既是国家对其司法主权所要求的属地性原则的自我限制,也是一国内各法域对其司法自治权所要求的地域性原则的自我约束,其目的是爆量减少或者杜绝政治制度的歧义与意识形态的差别对解决民商事争议的影响,从而使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稳固而切实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管辖权 民商事判决 判决承认 礼让 论文 国际 地域性原则 商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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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制度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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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仁山 张美榕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9年第1期297-324,共28页
内地与香港地区于2006年7月14日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后,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排》... 内地与香港地区于2006年7月14日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后,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排》/《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管辖范围下的两地间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二是非《安排》/《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管辖范围下的两地间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然而,当前的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制度并不完美,其进一步完善既面临着主观障碍,也面临着客观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执行 民商事判决 相互承认与执行 协议管辖 香港特别行政区 《安排》 内地与香港地区 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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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互认制度的变迁与成型
14
作者 江保国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9年第2期-,共16页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签订标志着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已正式迈入制度成型期,互认规则初步体系化,其生成机制也实现了模式化。两地判决互认制度的协商和施行,...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签订标志着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已正式迈入制度成型期,互认规则初步体系化,其生成机制也实现了模式化。两地判决互认制度的协商和施行,呈现出鲜明的试验性和渐进性推进特点,因适用范围狭窄而造成的实践困境、判决终局性、间接管辖权规则等问题有望在新安排之下得以疏解。而两地互认制度要实现从成型向成熟的转变,尚需对后续协商机制进行充实完善,以使制度具有自我更新和调适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香港特别行政区 区际司法协助 商事案件 民商事判决 认可和执行 自我更新 我国内地 实践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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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香港法院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15
作者 孙暖 《山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96-98,共3页
内地与香港之间一直在民商协助领域进行积极的协商与探索,但是目前在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方面,双方还一直没有达成有关安排。随着香港与内地民商事活动的不断增多,两地法院审理的涉及对方居民或财产的案件也随之增加。这就对两... 内地与香港之间一直在民商协助领域进行积极的协商与探索,但是目前在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方面,双方还一直没有达成有关安排。随着香港与内地民商事活动的不断增多,两地法院审理的涉及对方居民或财产的案件也随之增加。这就对两会判决的互相承认与执行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但是,目前由于缺少可以共同遵循的协议机制,这使得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程序繁琐,给两地民商事交往造成极大阻碍。因此针对关于两地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模式选择提出一些设想,并结合“一国两制”的宪法框架和法律实践加以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地 香港 民商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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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内地与澳门、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16
作者 于志宏 《广东法学》 2008年第2期22-27,共6页
经过多方长期努力,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先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 经过多方长期努力,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先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达成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分别简称《内地与澳门判决安排》和《内地与香港判决安排》),这是在中国区际私法学术方面取得的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澳门特别行政区 内地与香港 民商事判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高人法院 商事案件 执行当事人 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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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商事判决书的现存问题及其改进对策
17
作者 李静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46-48,共3页
民商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民商事判决书作为反映民商事案件的一种载体,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商事判决书的制作质量是值得关注的。我国的民商事判决书存在举证不充分,说理不强,引法... 民商事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民商事判决书作为反映民商事案件的一种载体,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商事判决书的制作质量是值得关注的。我国的民商事判决书存在举证不充分,说理不强,引法不准确等等的问题,为此,民商事判决书还应在样式、格式和形式上进一步改进,并加大说理力度,以提高判决书的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 说理 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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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现状与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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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珊珊 《理论观察》 2006年第3期98-100,共3页
香港回归以后,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香港和内地成为独立的法域,两地目前最重要的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的发展,以两地关于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和司法文书送达... 香港回归以后,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香港和内地成为独立的法域,两地目前最重要的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的发展,以两地关于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和司法文书送达方面的司法协助为经验,两地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有关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协助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地与香港 民商事判决 承认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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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现状与前瞻 被引量:8
19
作者 陈力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5期125-132,共8页
香港回归祖国后 ,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 ,内地与香港成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两个独立法域。两地现行立法使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存在一定障碍 ,不仅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 ,也使执行结果难以预测。通过司法协助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 香港回归祖国后 ,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 ,内地与香港成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两个独立法域。两地现行立法使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存在一定障碍 ,不仅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 ,也使执行结果难以预测。通过司法协助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确立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原则与机制 ,是保护两地当事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促进双方民商事交往 ,贯彻“一国两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司法判决 司法协助 香港 中国大陆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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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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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朝滨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66-68,共3页
本文通过对香港和内地现有的关于两地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相关规定 ,以及世界各国解决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实践的分析 ,对我国内地与香港的判决相互承认执行问题作初步探讨 。
关键词 中国内地 香港 民商事判决 事诉讼法 区际判决 单一公约 双重公约 商事案件 惩罚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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