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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自创生的环境法律系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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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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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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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环境科技》
2005年第2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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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
得到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基金的支持(项目号:0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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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是自我关联的自创生系统熏并且法律的发展也是法律与外界系统以及社会及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共同进化。自创生法律系统为环境法律体系提供了一个可行的理论支持,现实中,环境法律系统对自己的现实建构来源于他自身的基本循环法律理念的法律学说、体现在保留、克服、增益、前进的自创生法律过程与循环型的法律秩序、完成于法律行为与法律规范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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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自创生系统
自我关联
外部联系
环境法
非人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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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w as antipoetic system
Self-referential
Other-referential
Invironmental law
Doctrine of non- human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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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1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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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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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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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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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
法律自创生理论
法学理论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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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05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G236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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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自省法学范式下中国法律秩序建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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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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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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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法学》
2010年第2期5-1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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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法制建设正在遭遇法律"物象化"现象。一方面,法律秩序的"物象化"意味着法律越来越具备形式性与体系性特征;另一方面,法律逐渐脱离了民众的日常经验。转型期社会对中国法律秩序建构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要求,既要追求法律的形式性和规范性,又要保持法律的实质性和开放性。如果忽视中国法律秩序建构过程中存在的"共时性结构",无论是传统的法社会学路径还是法经济学路径,均无法真正克服法律"物象化"带来的弊端。中国法律秩序在未来建构过程中,法律决定的正当性结构应当体现为"物象化"与"世俗化"的相互交错,即法律的形式化与实质化、规范性与认知性的相互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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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物象化
法律自创生系统
自省法
自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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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ification of law
autopoietic system of law
reflective law
reflective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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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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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系统论视角下国家义务理论的构造:体系与方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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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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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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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38-47,6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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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FX090)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ZZ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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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体系化取向是国家义务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体系化的较高层次是将其研究对象系统化。构造论是国家义务系统理论的前提和准备。系统论根据其研究对象和学科分类主要包括一般系统论、哲学意义上的系统论、社会学意义上的系统论以及法律上的自创生系统论。法律自创生系统离不开作为独立系统的国家,而国家一般是以义务主体的身份出现。故国家系统可以看做是国家义务系统。在此基础上,国家义务系统呈现出一种"二元三层次"的内部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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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义务
系统论
构造论
法律自创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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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ate obligation
systematization~ constructionism
legal Self-created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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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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