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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领域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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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立新 杨淇皓 姜泽慧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6,共6页
船舶污染事故所致损失重大,导致行政罚款数额普遍较高,甚至可能因构成刑事犯罪而需要缴纳刑事罚金。在违法行为人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时常出现其缴纳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后无力支付民事赔偿的局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7条规定... 船舶污染事故所致损失重大,导致行政罚款数额普遍较高,甚至可能因构成刑事犯罪而需要缴纳刑事罚金。在违法行为人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时常出现其缴纳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后无力支付民事赔偿的局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7条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相背离。实际上,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在船舶污染领域的适用具有理论基础,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是私权优先在海洋环境领域的体现,符合环境正义的法治理念,是实现海洋环境修复的重要机制等。针对船舶污染领域在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方面存在的船舶污染民事诉讼审理周期较长、缺乏配套程序性制度等现实障碍,建议借鉴证券领域的制度设计经验,建立船舶污染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财政回拨机制,以确保船舶污染领域有效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财政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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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船舶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及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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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文平 王昊 +1 位作者 刘丹丹 李悦红 《交通节能与环保》 2024年第2期24-27,共4页
长江干线是全球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内河水运通道,随着长江干线船舶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通航环境的日趋复杂,船舶事故对长江水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风险也逐渐加大。因此,有必要开展针对长江干线船舶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及对策的探究... 长江干线是全球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内河水运通道,随着长江干线船舶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通航环境的日趋复杂,船舶事故对长江水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风险也逐渐加大。因此,有必要开展针对长江干线船舶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及对策的探究。本文对船舶污染应急监测技术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分析了我国船舶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情况,对长江干线船舶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出了4条对策:未来应该着重发展无人机遥感监测技术;在敏感点位置做好在线监测,以实现及时预警;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应急监测人才队伍的培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长江干线 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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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船舶污染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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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费依涵 蒋咏 +1 位作者 杜文发 程东祥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4年第8期273-276,280,共5页
通过分析污染物来源以及污染物对饮用水源地可能造成的影响,总结当前监测与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可能的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实地调查与数据总结,为大众提供一个全方位的视角,并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 通过分析污染物来源以及污染物对饮用水源地可能造成的影响,总结当前监测与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可能的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实地调查与数据总结,为大众提供一个全方位的视角,并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饮用水源地 环境影响 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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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船舶污染防控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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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竹智 《中国海事》 2024年第1期19-21,共3页
江苏是长江流域与深蓝海域联结省份,经济区位优势为内河船运与海运提供了基础。船舶污染防控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方向,调研和梳理江苏船舶污染监管以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总结归纳,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提供治理范例。
关键词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民主监督 江苏省 船舶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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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对船舶污染防治市场的影响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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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武林 《珠江水运》 2024年第8期54-56,共3页
新修订的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保护海洋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改善海洋环境、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既现实又紧迫的需求。全面深入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有效增强船舶运输过程中... 新修订的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保护海洋环境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改善海洋环境、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既现实又紧迫的需求。全面深入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有效增强船舶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影响的管控力度,规范船舶污染防治市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碧海蓝天净土提供了根本保证和坚实基础。但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的设施、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大力推进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和现代化港口的建设,顺应绿色、低碳、智能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保护 船舶污染防治 污染物处置 市场规范 绿色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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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水域船舶污染物产生量测算及污染控制探析
6
作者 张立刚 《珠江水运》 2024年第17期137-139,共3页
为探索切实可行的船舶污染防控思路,以某港区水域为例,对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在内的港区水域船舶污染物产生量进行测算,进而以代表性船舶为研究对象,从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减排以及废气减排等方面对水域船舶污染控制思路展... 为探索切实可行的船舶污染防控思路,以某港区水域为例,对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在内的港区水域船舶污染物产生量进行测算,进而以代表性船舶为研究对象,从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减排以及废气减排等方面对水域船舶污染控制思路展开深入分析。结果表明,对于新建散货船,通过优化船舶线型,配置能耗小的主机,提高船舶运载能力,可使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得以降低;对于废气减排方面,将现状船舶改造为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船,其运行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烟尘等排放量明显低于柴油燃料。按照以上思路展开处治,可取得较好的水域船舶污染控制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港区水域 船舶污染 产生量 污染控制 废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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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在线监控系统设计运行研究
7
作者 陈翔 《珠江水运》 2024年第20期21-23,共3页
为探索航道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治理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在线监控系统设计,在船舶污染物收集储存装置处加装监控装置,便于实时监管;进而对岸上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布局情况展开分析,最后提出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在线监控系统良好运行的... 为探索航道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治理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在线监控系统设计,在船舶污染物收集储存装置处加装监控装置,便于实时监管;进而对岸上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布局情况展开分析,最后提出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在线监控系统良好运行的立法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结果表明,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能从源头了解船舶污染物产生情况,并控制污染物偷排直排;同时加强岸上污染物固定、流动接收装置的建设和完善,保证船舶污染物及时全部收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零排放” 在线监控系统 运行情景 运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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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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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兵兵 曹蕾 +1 位作者 任利利 王玥 《中国海事》 2024年第1期15-18,共4页
按照发生原因、等级、季节、损害情况等要素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进行梳理,并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以此为基础,对有关污染事故发生后的索赔工作以及如何完善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船舶污染事故 油污基金 损害赔偿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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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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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2期31-45,共15页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广东海事局)反映。
关键词 省政府各部门 船舶污染事故 海上搜救中心 应急预案 直属机构 广东海事局 新修订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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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船舶污染综合管辖权 被引量:2
10
作者 崔凤 徐伟力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3-16,共4页
防止和控制船舶污染海洋管辖权的国际立法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单一船旗国管辖到综合的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管辖的发展过程。综合管辖制度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得到了全面体现。《公约》创设了一种综合管辖权制度,通过这种... 防止和控制船舶污染海洋管辖权的国际立法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单一船旗国管辖到综合的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管辖的发展过程。综合管辖制度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得到了全面体现。《公约》创设了一种综合管辖权制度,通过这种管辖权,所有国家在IMO最高立法权下对处理海洋安全和防止污染问题都将发挥自己的角色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船舶污染管辖权 船舶污染综合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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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环法》修改防治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动因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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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卓睿璇 宋瑶瑶 卓红 《水运管理》 2024年第1期18-20,28,共4页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推进,国际公约中对船舶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制度暴露出减污降碳不协同、船岸联动不紧密、制度体系不健全、先进理念未入法等问题。为此,2023年10...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推进,国际公约中对船舶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制度暴露出减污降碳不协同、船岸联动不紧密、制度体系不健全、先进理念未入法等问题。为此,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完成第二次修订。本次修法统筹考虑防治船源污染、保护生态和应对气候变化,严防压载水和沉积物造成的生物入侵,完善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和托运人告知义务,优化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制度,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倡导绿色航运,助力建设海洋强国、航运强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法 压载水和沉积物 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单 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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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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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健 崔振威 +2 位作者 杨献朝 陈立家 陈姚杰 《中国航海》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93-96,共4页
针对内河船舶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处理情况,基于内河船舶装载的AIS终端进行扩展开发,利用传感器、AIS/3G通信设备和软件监控平台设计一套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将实时监控功能成功应用到了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中。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船... 针对内河船舶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处理情况,基于内河船舶装载的AIS终端进行扩展开发,利用传感器、AIS/3G通信设备和软件监控平台设计一套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将实时监控功能成功应用到了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中。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船舶排污信息,记录相关数据,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并报告给管理机构以实现有效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工程 船舶污染 AIS 3G 在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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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2
13
作者 韩立新 李丽杰 《海洋环境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5-49,共5页
针对我国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较详细讨论。认为属于国家损失赔偿的项目有:污染直接造成的国有自然资源的损害和国家保护环境产生的费用,即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以及预防措施的费用;国家损失赔偿请... 针对我国船舶污染案件中国家损失索赔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较详细讨论。认为属于国家损失赔偿的项目有:污染直接造成的国有自然资源的损害和国家保护环境产生的费用,即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以及预防措施的费用;国家损失赔偿请求的权利依据为环境管理权,该环境管理权不仅具有公法性质,也具有民事属性,可以由特定的部门行使;针对目前国家损失由不同部门进行索赔比较混乱的现状,建议我国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组织或部门代表国家对国家海洋环境损失进行索赔,并明确规定专款专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国家损失 环境损害 索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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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船舶污染及综合防治对策研究 被引量:12
14
作者 吴飚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CAS CSSCI CSCD 2000年第4期487-490,共4页
三峡大坝建成后,将形成一个长662.9 km,面积1045 km2的巨型水库,水库的蓄水会使库区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降低。而目前重庆市辖区内船舶总数已达6 000艘左右,旅客日均流量在6万人左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三峡大坝建成后,将形成一个长662.9 km,面积1045 km2的巨型水库,水库的蓄水会使库区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降低。而目前重庆市辖区内船舶总数已达6 000艘左右,旅客日均流量在6万人左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对库区水质造成破坏:其中油类排放量将为 5 694t/a, CODcr为 1533 t/a, BOD5为 766.5t/a, SS为 1840 t/a,生活垃圾为 5 000 t/a,会严重影响整个三峡库区水生态系统。近年来虽然国家重点执行对船舶油污水排放实行控制,船舶垃圾进行接收处理等多项措施,但据调查,随着航运业的发展,现有船舶污染治理主要还在管理、宣传、执法、港口设施、船舶设备更新等7个方面存在问题,船舶对库区水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为避免船舶对库区水域的污染,除对库区航运规模、船舶数量作总量控制外,还从资金、机构建设、设施建设、环保执法、船舶设备更新等方面提出了综合防治对策,使因船舶排放污染物对库区水域造成的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三峡库区水污染整治规划目标的早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峡库区 船舶污染 防治对策 水质污染 水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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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实践及我国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13
15
作者 张湘兰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1期40-47,共8页
船舶污染这种海上侵权行为具有很多特殊性,其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等与一般民事赔偿责任有很大区别。通过国际立法实践,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各类船舶... 船舶污染这种海上侵权行为具有很多特殊性,其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等与一般民事赔偿责任有很大区别。通过国际立法实践,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各类船舶污染国际条约中,船舶油污、船舶运输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和船舶燃油污染分别建立了不同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为各国船舶污染损害责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帮助。我国船舶污染立法相对比较落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船舶污染事件的发生,我国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 损害赔偿 油污 燃油污染 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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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资源与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预测模型 被引量:1
16
作者 康与涛 许乐平 焦宇 《中国航海》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9-114,共6页
近年来我国港口对资源与环境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给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提出海上交通资源与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概念。通过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现状评估,构建了评价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指标体... 近年来我国港口对资源与环境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给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提出海上交通资源与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概念。通过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现状评估,构建了评价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指标体系,分别建立了海上交通资源承载力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两个计量分析预警模型及其情景分析预测,形成海上交通资源与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综合预测预警系统,并对未来海上交通资源与船舶污染承载状态作出预测预警。验证结果表明,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环境承载力系统较准确地评估和预测了当前和未来海上交通资源和船舶污染的承载力状况,为航运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路运输 海上交通 船舶污染 承载力 预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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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四题初探——从浦东环保局诉密斯姆公司等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案谈起 被引量:25
17
作者 段厚省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5期37-44,共8页
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 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其中又以海洋环境行政机关为优。因海上油污损害引起的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兼具海事与环境公益双重性质,应同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与环境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两者乃互补关系,而非竞合关系。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上,除了在因果关系上应继续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这样的减轻证明责任措施外,还应当进一步减轻原告方的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由法院酌定损害赔偿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侵权之诉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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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舶污染的现状及对策 被引量:15
18
作者 吴国凡 《船海工程》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51-54,57,共5页
针对船舶运输业的发展壮大所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就我国目前的船舶污染现状,分析船舶污染问题及其处理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船舶污染 处理现状 对策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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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物处理技术及发展方向探讨 被引量:13
19
作者 王建强 陈纪赛 《船海工程》 2010年第6期71-77,共7页
介绍船舶固体废弃物的类型,IMO组织相关排放要求;目前船舶固体污染物处理的现有技术和适用范围,为船舶设计中污染物如何合理处理、达标排放,设备选型提供参考。
关键词 船舶污染 垃圾处理 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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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的完善 被引量:4
20
作者 袁雪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56-59,共4页
为了减少和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以及赔偿污染受害者的损失进而保护海洋环境,国际社会和各主要航运国家都非常重视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专门法律,相关规定十分分散。虽然2010年开始实施的《... 为了减少和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以及赔偿污染受害者的损失进而保护海洋环境,国际社会和各主要航运国家都非常重视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专门法律,相关规定十分分散。虽然2010年开始实施的《防污条例》代表着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的进步,并有交通部新出台的《船舶油污保险办法》在船舶污染强制保险制度领域配套实施,但是关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仍是空白,使得我国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建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无法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双重赔偿机制。加强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要坚持国际通行的双重赔偿机制,扩大摊款石油的范围、设立应急专项基金、明确基金来源及其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油污基金 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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