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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及其“盖然性”理论 被引量:2
1
作者 李忠民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68-70,共3页
“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的普遍表述,该标准自其确立之日起,就引发人们对其确切含义的争论,本文介绍了对“排除合理怀疑”的正反两种解释,分析了蕴含其中的“盖然性”理论,认为应当将“盖然性”纳入司法证明的视野,... “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的普遍表述,该标准自其确立之日起,就引发人们对其确切含义的争论,本文介绍了对“排除合理怀疑”的正反两种解释,分析了蕴含其中的“盖然性”理论,认为应当将“盖然性”纳入司法证明的视野,从而在尊重基本人权的前提下有效地打击犯罪,实现社会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刑事证明标准 “盖然性”理论 “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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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公立中小法律地位比较与启示
2
作者 彭虹斌 《素质教育大参考》 2011年第14期22-26,共5页
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人制度存在诸多不同,这两类国家的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拟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进行比较研究,参考发达国家法人的有关学说,以资对我国公办中小... 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人制度存在诸多不同,这两类国家的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拟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立中小学的法律地位进行比较研究,参考发达国家法人的有关学说,以资对我国公办中小学的法人改革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大陆法国家 法律地位 公立中小学 法人制度 公办中小学 发达国家 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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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 被引量:1
3
作者 王本宏 《中外企业文化》 2001年第8期8-8,共1页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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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的启示
4
作者 王禄生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10期9-9,共1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展开了以模式转型为目标的“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公共教育”项目、“社区接触”项目、“媒体接触”项目等,使司法与公众能够充分接触,保证司法与民意能够...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展开了以模式转型为目标的“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公共教育”项目、“社区接触”项目、“媒体接触”项目等,使司法与公众能够充分接触,保证司法与民意能够互动,但叉不危害到司法赖以生存的根基。鉴于共同面临的类似的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的“接触型”司法公开改革能够对我国司法公开改革提供启示。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改革仍从属于传统模式,其在内容、途径、方式和速度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司法公开 改革 20世纪90年代 公信力危机 模式转型 公共教育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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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禁诉令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被引量:5
5
作者 姚建军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02-106,共5页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背景乙公司就某一金融衍生产品向甲公司推介,并称该产品适合甲公司,甲公司遂决定购买。之后,乙公司安排其关联公司——丙公司与甲公司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因该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适用英国法律解决,由英国法院排...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背景乙公司就某一金融衍生产品向甲公司推介,并称该产品适合甲公司,甲公司遂决定购买。之后,乙公司安排其关联公司——丙公司与甲公司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因该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适用英国法律解决,由英国法院排他管辖。甲公司购买产品后.发现该产品不适合其公司并导致了巨额亏损,甲公司遂以乙、丙公司实施欺诈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为由,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金融衍生产品 中级人民法院 关联公司 借鉴 制度 英国法律 巨额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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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立法实践国际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PPP法律制度差异分析 被引量:1
6
作者 陈新平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2期69-71,共3页
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在推广运用PPP模式的过程中,都会建立相应的PPP制度框架,以促进PPP项目的公开性、透明性及竞争性,实现“物有所值”,维护公共利益。所谓PPP制度框架就是一套关于公共部门(政府)如何选择、
关键词 PPP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 差异分析 法律制度 大陆法 国际比较 立法实践 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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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维尼对19世纪英美法学的影响 被引量:1
7
作者 冯引如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78-83,共6页
萨维尼作为19世纪德国最伟大的法学家,他的学说理论通过其著作在英美的翻译和传播,不仅在大陆法系国家,而且对英美法系国家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19世纪英国历史法学派的产生,美国南北战争后关于法典编纂的讨论,19世纪英国和美... 萨维尼作为19世纪德国最伟大的法学家,他的学说理论通过其著作在英美的翻译和传播,不仅在大陆法系国家,而且对英美法系国家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19世纪英国历史法学派的产生,美国南北战争后关于法典编纂的讨论,19世纪英国和美国大学法律教育的改革,以及美国司法实践等方面,萨维尼所产生的影响都为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家所不及。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萨维尼个人声望的原因,法律历史观在19世纪的兴起,但更重要的还是两大法系之间逐渐产生的互相交流的趋势。考察萨维尼对当时英美法学的影响,就是对两大法系之间长期存在的学术交流的一个有力例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萨维尼 英美法 大陆法国家 法学家 法典编纂 英美法系国家 两大法 学法 美国大学 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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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执行与代位权的关系 被引量:1
8
作者 王晶 《中州大学学报》 2005年第2期4-6,9,共4页
代位权与代位执行作为两种不同的制度,各国规定不尽相同。英美法系国家往往只规定代位执行,而大陆法系国家对两种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目前理论界对这两种制度的理解还停留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浅层次上,对两种制度的起源、相互关系及两种... 代位权与代位执行作为两种不同的制度,各国规定不尽相同。英美法系国家往往只规定代位执行,而大陆法系国家对两种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目前理论界对这两种制度的理解还停留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浅层次上,对两种制度的起源、相互关系及两种制度该如何发挥各自的作用还未作深入的探讨。本文从这些问题着眼研究,以期对这两种制度有一个更全面的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位执行 代位权 制度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实体法 程序法 规定 问题 理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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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的著作人身权制度 被引量:4
9
作者 曹春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49-51,共3页
关键词 人格权 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法 英美法系国家 《伯尔尼公约》 创作作品 人身权利 作者 中文 西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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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的检警关系
10
作者 薛道晗 《职业时空》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34-134,共1页
一、两种主要的检警模式 在检警关系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检警结合”和“检警分开”两种模式。其中前者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后者主要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
关键词 检警关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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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关系的本质分析 被引量:1
11
作者 刘志霄 杨正彤 《检察实践》 2005年第3期76-77,共2页
关键词 本质分析 检警关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检察官 侦查权 法律渊源 案件侦查 例外情况 澳大利亚 检察制度 当事人 新西兰 特殊性 诈骗 少数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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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12
作者 胡小青 《经济与法》 2002年第10期42-43,共2页
代理指行为人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实施的法律效果归属于他人的法律行为。代理是意思自治的合理扩张或补充,其目的是要使本人能够通过他人的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变更、消灭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代理属... 代理指行为人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实施的法律效果归属于他人的法律行为。代理是意思自治的合理扩张或补充,其目的是要使本人能够通过他人的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变更、消灭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代理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德国民法典》就是把代理制度归于法律行为一章之中。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不存在民法这一基本概念,更不用说抽象的法律行为理论,因此代理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就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区别作一点粗浅的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权利义务关 第三人 代理制度 两大法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利益 启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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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
13
作者 曹君 《现代世界警察》 2024年第6期45-49,共5页
因英美法系国家立法技术特点,英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例如:《儿童法》《儿童和青年法》《刑事司法法案》《刑事法院量刑权限法案》《犯罪与妨害治安法》及《量刑法》。
关键词 英美法系国家 刑事司法 刑事法院 治安法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 刑法 法案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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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6
14
作者 王志祥 姚兵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3-16,共4页
在国外刑法理论中,“单位犯罪”通常被称为法人犯罪。英国是最早承认法人犯罪的国家;受英国影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相继确立了法人犯罪制度。在大陆法系,法国于1992年在修订刑法典时明确肯定了法人犯罪,德国、... 在国外刑法理论中,“单位犯罪”通常被称为法人犯罪。英国是最早承认法人犯罪的国家;受英国影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相继确立了法人犯罪制度。在大陆法系,法国于1992年在修订刑法典时明确肯定了法人犯罪,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附属刑法中规定了法人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刑罚制度 法人犯罪 英美法系国家 刑法理论 澳大利亚 大陆法 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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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研究(下) 被引量:32
15
作者 樊崇义 郭华 《中国司法鉴定》 2005年第3期14-17,共4页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利弊且均具有独到优势。审视我国现存的鉴定结论质证程序,从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融合的趋势中探寻合理的因素,为完善和重构我国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提供理论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鉴定结论 问题研究 质证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 大陆法国家 专家证言 质证规则 两大法 证人证言 证据类型 理论资源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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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研究(上) 被引量:12
16
作者 樊崇义 郭华 《中国司法鉴定》 2005年第1期3-7,17,共6页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 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 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利弊且均具有独到优势。审视我国现存的鉴定结论质证程序,从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融合的趋势中探寻舍理的因素.为完善和重构我国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提供理论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鉴定结论 质证程序 证人证言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两大法 问题研究 中国 规则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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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渔业权 被引量:35
17
作者 税兵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39-146,共8页
渔业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渔业权制度的存废与海域的法律地位紧密相连。作为内国法上的渔业权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并非一种财产权而是一种公权,体现为国家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管理的许可证制度;在以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 渔业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渔业权制度的存废与海域的法律地位紧密相连。作为内国法上的渔业权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并非一种财产权而是一种公权,体现为国家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管理的许可证制度;在以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渔业权是一种由本权和派生权利共同组成的双层权利结构。由于我国明确宣示海域为国家所有,传统法上的渔业权制度被现有的不动产物权体系所吸收,若创设渔业权,将破坏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渔业权制度 大陆法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不动产物权 存废 一物一权原则 物权法 国家所有 海洋渔业资源 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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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诉交易”的国际立法现状与我国刑诉程序中相关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7
18
作者 竺效 蒋奋 《河北法学》 2003年第1期99-102,共4页
辩诉交易制度是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 ,目前其因素已为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在分析辩诉交易的起源及当前国际上的立法状况基础上 ,可以比较我国相关刑事司法制度即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污点证... 辩诉交易制度是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 ,目前其因素已为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在分析辩诉交易的起源及当前国际上的立法状况基础上 ,可以比较我国相关刑事司法制度即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指出其中存在的缺陷 ,并借鉴辩诉交易加以完善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诉交易制度 国际立法 大陆法国家 刑事诉讼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 “坦白从宽” 污点证人 相关制度 立法状况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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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视野中的审判 被引量:20
19
作者 王福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02-111,共10页
纵观世界,当代调解制度有两个发展模式:一是在现代法治基础上的创设的调解制度,这一调解模式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发轫,继而于80年代延伸到澳大利亚和英国,90年代又拓展到了欧洲大部分大陆法国家和南非等国;第二种发展模式在对传统调... 纵观世界,当代调解制度有两个发展模式:一是在现代法治基础上的创设的调解制度,这一调解模式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发轫,继而于80年代延伸到澳大利亚和英国,90年代又拓展到了欧洲大部分大陆法国家和南非等国;第二种发展模式在对传统调解制度的局部改良中形成,我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它强调调解制度的自生性和自主性,被认为是在特定历史发展和革命过程的特殊条件下所形成的实践和法律,是与西方现代调解二元对立的发展路径。前一种调解模式,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调解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确实有效地分流了案件、减少了司法积案,甚至转变了法律职业的理念与行为。但同时,其向司法领域的过度扩张也深深地改变了法院的性质和工作方式,使其由审判者转为“纠纷解决者”,司法职能也存在着由裁判转为促成和解的倾向。殊途同归的是,世界范围内由调解兴起造成审判的衰落现象在我国也悄然地经历着,只不过调解在我国的兴盛还与我们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背景息息相关,其给审判带来的影响也就不单是案件分流那样简单。因而,研究新时期调解与审判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对于重新安排合乎法治的纠纷解决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调解 审判 传统调解制度 20世纪70年代 英美法系国家 纠纷解决机制 案件分流 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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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法领域的适用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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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本宏 范圣兵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3期60-62,91,共4页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早期仅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特有制度,具有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通过考察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侵权领域适用的变迁,本文就其在我国侵权法领域适用的合理性与适用的条件、范围、赔...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早期仅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特有制度,具有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通过考察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侵权领域适用的变迁,本文就其在我国侵权法领域适用的合理性与适用的条件、范围、赔偿额度等若干问题略作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用 惩罚性赔偿制度 英美法系国家 侵权法 威慑 赔偿额度 受害人 中国 不法行为 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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