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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立法变迁与建构展望 被引量:1
1
作者 马松建 赵吉平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1-77,共7页
制定法预示着法律的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行贿罪立法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从行贿罪的立法变迁中提炼出一些规律性表征,为行贿罪刑罚配置提供立法思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灵魂,行贿罪刑罚配置应... 制定法预示着法律的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行贿罪立法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从行贿罪的立法变迁中提炼出一些规律性表征,为行贿罪刑罚配置提供立法思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灵魂,行贿罪刑罚配置应当考量与其具有对向关系的受贿罪,行贿罪修订需要对刑法结构进行反思和重塑。行贿罪刑罚配置问题被社会广为关注,但如何配置行贿罪的刑罚却见仁见智。对此应当从刑事政策出发,合理设计行贿罪刑罚配置,以期符合“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价值蕴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立法变迁 立法思路 刑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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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修正的脉络与司法应对——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中心
2
作者 储陈城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38-149,共12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刑法修正案(十二)》是在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出台的,其主要变化就是对行贿罪进行了修改。我国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制,在经历了“严刑与宽宥融合”和“绝对轻刑主义”的探索后,通过19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刑法修正案(十二)》是在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出台的,其主要变化就是对行贿罪进行了修改。我国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制,在经历了“严刑与宽宥融合”和“绝对轻刑主义”的探索后,通过1988年《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和1997年《刑法》,确立了“相对从严、特殊宽宥与体系全面”相结合且较为成熟的规制模式。《刑法修正案(十二)》正是在这一模式的基础上,对行贿罪的刑罚进行了微调,其对行贿罪的修改,并不意味着要对行贿人采取绝对重刑主义。因此,对大部分行贿人采取定罪免刑和适用缓刑来替代酌定不起诉,宜作为司法实践应对修正后行贿罪的主要方式。对于行贿罪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可以结合1999年《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和2021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进行比较解读,以准确把握此次刑法修正对行贿罪相对从严的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受贿行贿一起查 行贿罪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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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现存困境及规范路径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
3
作者 肖乾利 王慧君 赵亮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36-40,55,共6页
行贿受贿双方基于利益勾连形成的内部壁垒,导致贿赂犯罪难以遏制。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对行贿罪的立法沿革、立法缺陷以及司法适用困境进行梳理,应当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行贿罪选择两方面的... 行贿受贿双方基于利益勾连形成的内部壁垒,导致贿赂犯罪难以遏制。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对行贿罪的立法沿革、立法缺陷以及司法适用困境进行梳理,应当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行贿罪选择两方面的完善路径:一是构罪要件上将行贿对象“财物”修改为“不正当好处”,将行贿方式从“实际给予”扩大至“提议、许诺、实际给予”,细化“不正当利益”;二是刑事责任方面应提高罚金刑适用、构建资格刑制度以及限缩特别减免条款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 受贿 不正当好处 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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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罪的修改与行贿罪的量刑 被引量:1
4
作者 马乐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37-52,共16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改旨在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事政策作出立法回应。新增的从重处罚条款是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司法工作人员应当谨慎把握从重幅度并对部分从重情节作出适当的限缩解...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改旨在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事政策作出立法回应。新增的从重处罚条款是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司法工作人员应当谨慎把握从重幅度并对部分从重情节作出适当的限缩解释。行贿罪特别从宽规定不是特别自首制度或特别坦白制度。在适用从重处罚条款和特别从宽条款时,司法工作人员应当注意避免重复评价和评价不足。从重处罚条款所列举的情节不可以同时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和从重处罚情节。当行贿案件中存在多个从重情节或从轻情节时,裁判者应当选择重上加重、轻上加轻的量刑方式,以保证对量刑情节的充分评价。为全面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事政策,需要对不合理的执法观念进行纠正,同时引入多样性的非刑罚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罪 从重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 特别从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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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投资型行贿罪的司法认定
5
作者 余为青 张诣深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11-118,共8页
为回应现实需求,应在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涵摄范围之内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感情投资型行贿罪,此种行贿罪认定难点在于“可能影响职权行使”和“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将行贿罪从确定影响职权行使的实害犯转移到... 为回应现实需求,应在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涵摄范围之内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感情投资型行贿罪,此种行贿罪认定难点在于“可能影响职权行使”和“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将行贿罪从确定影响职权行使的实害犯转移到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具体危险犯,但是实务和理论中经常把实害犯、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相混淆,通过请托事项的不同可以区分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当行贿人具有未来意义的请托事项并超出人情往来范畴时就对贿赂犯罪法益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可以认定为“可能影响职权行使”。“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属性为法律推定规范,其不会超越行贿罪的界限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牾,但是法律推定具有逻辑的割裂性,应当依据身份条件、职权条件和金额条件推定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感情投资型行贿罪 可能影响职权行使 具体危险犯 法律推定 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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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问题研究——以单位行贿罪为中心
6
作者 袁佳一 《唐山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76-83,共8页
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顺应我国反腐败政策的宏观导向和国际法的有关要求,符合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选择。然而对于行贿单位适用《刑法》中现有的职业禁止面临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困境,可以从法律解... 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顺应我国反腐败政策的宏观导向和国际法的有关要求,符合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选择。然而对于行贿单位适用《刑法》中现有的职业禁止面临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困境,可以从法律解释或设立单位贿赂犯罪特别职业禁止制度的角度探索出路:扩充职业禁止的内容、缩短禁止期限、设置公告渠道、明确执行主体、与合规制度有机结合,同时向单位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职业禁止 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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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行贿罪向个人行贿罪转化的认定 被引量:2
7
作者 石磊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1期99-101,共3页
单位行贿罪是现行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 ,但是正确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却并不容易 ,在司法实践中 ,行为人为了规避法律 ,往往以单位之名掩盖其个人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 ,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影响到对案件性质的准确认定 ,成为司... 单位行贿罪是现行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 ,但是正确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却并不容易 ,在司法实践中 ,行为人为了规避法律 ,往往以单位之名掩盖其个人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 ,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影响到对案件性质的准确认定 ,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希望通过对本罪在司法实践中不同表现形式的分析 ,对本罪中单位犯罪向个人犯罪转化的认定标准做一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转化 个人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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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量刑 被引量:37
8
作者 张明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09-128,共20页
《刑法修正案(九)》降低了受贿罪的法定刑,但没有相应降低行贿罪的法定刑,形成了行贿罪的前两档法定刑高于受贿罪的不合理现象。认为行贿是腐败的源头或者行贿与受贿同害,以及主张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办的观点,不符事实、不合法理、不切... 《刑法修正案(九)》降低了受贿罪的法定刑,但没有相应降低行贿罪的法定刑,形成了行贿罪的前两档法定刑高于受贿罪的不合理现象。认为行贿是腐败的源头或者行贿与受贿同害,以及主张对行贿与受贿并重惩办的观点,不符事实、不合法理、不切实际。行贿罪的不法与责任轻于受贿罪,对行贿罪的量刑必须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对行贿罪基本犯所科处的刑罚不得高于受贿罪基本犯的最高刑(即对行贿罪的基本犯不得科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仅限于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而非泛指行贿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根据行贿数额、次数、对象等认定情节严重与特别严重的做法,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90条第2款的从宽处罚规定属于特殊的坦白制度,应当采取宽和态度、进行扩大解释,以便使该规定充分发挥揭露、惩罚、预防受贿犯罪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量刑 法定刑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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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费”、“通融费”与行贿罪的认定——以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实质解释为切入 被引量:21
9
作者 孙国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50-59,共10页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观不法要素的立法设定,对行贿罪的司法认定形成了困境。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质性地理解成"为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履职行为",可以摆脱各种纠缠,为司法认定提供一个明确、可...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观不法要素的立法设定,对行贿罪的司法认定形成了困境。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质性地理解成"为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履职行为",可以摆脱各种纠缠,为司法认定提供一个明确、可操作的标准。在此理解框架内,单纯以"加速"、"通融"国家工作人员正常履职为目的的给付行为,应阻却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而为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不正当履职行为,即使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加速"、"通融"合法利益的实现,也应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构成行贿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加速费 通融费 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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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12
10
作者 冯菁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1期41-45,共5页
关键词 行贿罪 不正当利益 刑法 典型行贿 经济行贿 受贿 从宽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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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制及其对我国治理“隐性腐败”的启示 被引量:13
11
作者 邓崇专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05-109,共5页
与我国刑法相比,新加坡刑法在惩治行贿罪的立法模式、犯罪构成、刑罚配置等方面表现出很多不同。借鉴新加坡刑法对行贿罪的立法,我国刑法可进行以下改造:调整我国对行贿罪的立法模式,变行贿罪与受贿罪分离设置为对合设置;改造行贿罪的罪... 与我国刑法相比,新加坡刑法在惩治行贿罪的立法模式、犯罪构成、刑罚配置等方面表现出很多不同。借鉴新加坡刑法对行贿罪的立法,我国刑法可进行以下改造:调整我国对行贿罪的立法模式,变行贿罪与受贿罪分离设置为对合设置;改造行贿罪的罪状,变结果犯为行为犯;提高行贿罪的刑度,达到与受贿罪相同,并按不同情形设置不同的刑罚,形成刑罚梯度;取消行贿罪的没收财产刑,代之以罚金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加坡刑法 行贿罪 立法比较 “隐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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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视域下的行贿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背景的思考 被引量:7
12
作者 王志祥 刘婷 《知与行》 2015年第4期44-52,共9页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贿赂犯罪立法来看,相较于受贿罪,我国对行贿罪一直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但贿赂犯罪的治理成效不尽如人意。十八大以来,国家倡导加大反腐力度,严惩贿赂犯罪,尤其要从源头上惩治行贿。在此背景下,对行贿罪的刑事政策有...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贿赂犯罪立法来看,相较于受贿罪,我国对行贿罪一直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但贿赂犯罪的治理成效不尽如人意。十八大以来,国家倡导加大反腐力度,严惩贿赂犯罪,尤其要从源头上惩治行贿。在此背景下,对行贿罪的刑事政策有必要进行检讨。201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的修订仍然遵循"厉而不严"的刑事政策,强调提高行贿罪的处罚力度,而忽视提高处罚几率。从行贿罪的本质和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对行贿罪的刑事政策应从"厉而不严"向"严而不厉"进行根本性的转变。为此,在立法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严密行贿罪的刑事法网,适当下调行贿罪的处罚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厉而不严 严而不厉 刑事政策 行贿罪 刑事法网 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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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行贿:净化政治空间——论行贿罪的危害与惩治 被引量:6
13
作者 陈国权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30-33,71,共5页
贿赂是一种共同犯罪,我国极为严重的受贿现象是与十分猖獗的行贿行为互为因果的,而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十分宽容,这是我国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文章提出要充分认识行贿犯罪的危害性,严惩行贿,净化政治空... 贿赂是一种共同犯罪,我国极为严重的受贿现象是与十分猖獗的行贿行为互为因果的,而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十分宽容,这是我国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文章提出要充分认识行贿犯罪的危害性,严惩行贿,净化政治空间,为国家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杜绝行贿才能遏制受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 政治空间 行贿罪 行贿 公共管理 共同犯 受贿者 腐败现象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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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处罚的实证分析及其优化——以某省103个行贿罪判决为研究范本 被引量:6
14
作者 刘霜 石阳媚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4-60,共7页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于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其司法实效有待进一步的调研分析。以某省2016年103个行贿罪判决为研究范本,通过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对于行贿罪的处罚还存在处罚力度偏轻、适用缓刑和免刑比例偏高、罚金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于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其司法实效有待进一步的调研分析。以某省2016年103个行贿罪判决为研究范本,通过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对于行贿罪的处罚还存在处罚力度偏轻、适用缓刑和免刑比例偏高、罚金处罚数额规定过宽、对行贿犯罪打击率偏低等问题。原因在于:立法层面对于行贿罪处罚的规定"厉而不密";司法层面对行贿人处罚过于"宽宥"。建议秉持"行贿和受贿并重惩罚"理念;细化罚金刑的相关规定;弱化行贿数额的影响,综合考虑量刑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实证分析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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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若干问题新探 被引量:2
15
作者 张平 谢雄伟 《理论月刊》 2005年第4期133-135,共3页
单位行贿罪的设置对于遏制目前严重的贿赂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该罪的主体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情节严重”是该罪客观行为方式的共同要件;该罪的行贿人只有在立案侦查前主动交待自己行贿行为的,才能适用特别自首的规定;该罪与对... 单位行贿罪的设置对于遏制目前严重的贿赂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该罪的主体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情节严重”是该罪客观行为方式的共同要件;该罪的行贿人只有在立案侦查前主动交待自己行贿行为的,才能适用特别自首的规定;该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之间存在刑罚配置不相协调的弊端,应当通过完善刑事立法予以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情节严重 特别自首 刑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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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要件 被引量:11
16
作者 赵翀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5年第2期102-105,共4页
刑法第390条明确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关键因素,然而如何定性“不正当利益”,并确定其判断标准,虽然司法解释有所涉及,但理论上的争议和实践中的困惑依然存在。本文在综合分析已有观点基础上,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性质... 刑法第390条明确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关键因素,然而如何定性“不正当利益”,并确定其判断标准,虽然司法解释有所涉及,但理论上的争议和实践中的困惑依然存在。本文在综合分析已有观点基础上,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性质及其判断标准进行了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 要件 判断标准 司法解释 刑法 定性 存在 实践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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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设对有影响力人员行贿罪 被引量:3
17
作者 孙道萃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91-96,共6页
《反腐败公约》第18条分别从行贿和受贿的角度规定"影响力交易"犯罪。受制于"重受贿、轻行贿"的不对称立法思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第388条之一仅完成第18条第2款的国内法转化任务。基于条约必须履行的国际... 《反腐败公约》第18条分别从行贿和受贿的角度规定"影响力交易"犯罪。受制于"重受贿、轻行贿"的不对称立法思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第388条之一仅完成第18条第2款的国内法转化任务。基于条约必须履行的国际法准则、贿赂犯罪的对向性与贿赂犯罪罪名完善等理由,应根据《反腐败公约》增设"对有影响力人员行贿罪",并明确相应的罪名、条文、罪状和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影响力交易 对有影响力人员行贿罪 法条 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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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关于行贿罪规定的立法完善——以解决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冲突为视角 被引量:3
18
作者 阮传胜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A02期75-78,共4页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专门指导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其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我国已缔约《联...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专门指导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其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我国已缔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将推进我国反腐败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立法完善 行贿罪 反腐败国际合作 冲突 刑法 法律文件 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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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单位行贿罪研究 被引量:4
19
作者 曾粤兴 孙本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41-46,共6页
单位行为是单位在其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非国有单位。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客体存在差异。应该根据犯罪对象的性质来区分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应该比照... 单位行为是单位在其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非国有单位。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客体存在差异。应该根据犯罪对象的性质来区分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应该比照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不同等级的量刑幅度。《刑法》不应该对单位行贿罪规定优惠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单位行为 单位行贿罪 实然考察 应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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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之司法困境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3
20
作者 黄辰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2期17-22,共6页
目前我国行贿罪案件数量远远低于受贿罪,行贿罪的处罚量刑认定上远远低于受贿罪,体现出行贿罪与受贿罪处罚失衡的司法困境。这些问题既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理原因有关,也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律原因有关。因此,破除行贿罪的司法困境,从根... 目前我国行贿罪案件数量远远低于受贿罪,行贿罪的处罚量刑认定上远远低于受贿罪,体现出行贿罪与受贿罪处罚失衡的司法困境。这些问题既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理原因有关,也与行贿罪的立法的法律原因有关。因此,破除行贿罪的司法困境,从根本上应完善行贿罪的立法缺陷,以立法效果论为方法论,注重刑事一体化,并在受贿罪中增设特别自首条款,方能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的大背景之下对行贿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立法因果论 立法效果论 刑事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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