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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安全法学守正创新:定位、内涵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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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宇 韩心怡 《航海》 2024年第6期17-21,共5页
为因应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立、《海上交通安全法》全面修订通过,以及两办发文提出加强国家安全法学等新兴学科建设,亟须完善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学学科定位,梳理学科内涵与外延。本文通过概念辨析、规范分析、交叉学科借鉴等方法,明晰... 为因应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设立、《海上交通安全法》全面修订通过,以及两办发文提出加强国家安全法学等新兴学科建设,亟须完善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学学科定位,梳理学科内涵与外延。本文通过概念辨析、规范分析、交叉学科借鉴等方法,明晰了海上交通安全法学的新时代定位与学科内涵,探索学科建设重点与突破路径。以守正创新为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学科创新,既是对海上交通安全法学优秀思想和理念的传承,也是完善海上交通安全法学学科体系的迫切要求。面对跨学科现实问题的挑战,在国家安全学的有机整体下发挥既定领域的学科特性,保障国家海洋安全与权益。通过领域法学的研究范式有助于凸显其在专业理论和交叉性矛盾并重的效用,增强综合问题的妥适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交通安全法学 学科定位 学科内涵 学科建设 领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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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冲突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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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别志义 《争议解决》 2024年第5期144-150,共7页
《海商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保障。船舶优先权通过扣押船舶程序,旨在保护对于船舶行踪无法掌控的海事请求权人,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为了保护因为巨大的航海风险给海运从业者所带来的损失,设立相应的基金后便... 《海商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保障。船舶优先权通过扣押船舶程序,旨在保护对于船舶行踪无法掌控的海事请求权人,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则是为了保护因为巨大的航海风险给海运从业者所带来的损失,设立相应的基金后便可释放扣押船舶。两种特殊的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对立,但其保护范围有一定的交叉。本文主要比较了两种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差异,分析产生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优先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基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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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船舶试航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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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凡 《水运管理》 2024年第10期27-29,共3页
虽然在试航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是试航船舶所有人,但在船舶融资租赁模式下,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皆有可能作为试航船舶所有人来承担碰撞事故赔偿责任。即使现行法律法规对试航船舶的试航条件有明确规定,并且船舶建造保险对试... 虽然在试航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主体是试航船舶所有人,但在船舶融资租赁模式下,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皆有可能作为试航船舶所有人来承担碰撞事故赔偿责任。即使现行法律法规对试航船舶的试航条件有明确规定,并且船舶建造保险对试航船舶碰撞后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但船厂与融资租赁出租人仍面临较大的高额赔偿风险。基于试航船舶碰撞事故在理论上符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适用要件,鉴于当前融资租赁及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从保护船厂和金融投资主体利益的角度,应当建立对此类事故适用海事赔偿的责任限制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融资租赁 试航船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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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8年修正案》视角下被劫持海员的权利保障分析与中国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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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宇 周楠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11-118,共8页
为保障被海盗或武装劫持海员的基本权利,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8年修正案》(以下简称《2018修正案》)生效的影响,采用“事实分析+理论归纳”以及比较分析的论证方法,总结被劫持海员在权利保障方面现存的主要问题,从海员被劫... 为保障被海盗或武装劫持海员的基本权利,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8年修正案》(以下简称《2018修正案》)生效的影响,采用“事实分析+理论归纳”以及比较分析的论证方法,总结被劫持海员在权利保障方面现存的主要问题,从海员被劫持后的就业协议效力、工资支付和遣返保障等3个方面分析《2018修正案》较之国内法的完善内容,阐述《2018修正案》在中国适用存在的利与弊。通过分析《2018修正案》转化适用的法律基础和具体方式及各方履约措施,研究中国因应。本文为制定保障被劫持海员权利的中国方案,积极履行国际公约要求的义务,妥善行使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提供有益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事劳工公约 海盗 被劫持海员 海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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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船岸基操控人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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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子逸 《水运管理》 2023年第2期31-35,共5页
海事责任赔偿限制是基于海上特殊风险而保护船舶主体利益的重要制度。随着无人船的发展,传统船员被新的法律主体“岸基操控人员”取代,新主体是否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主体,目前还面临立法空白。通过分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 海事责任赔偿限制是基于海上特殊风险而保护船舶主体利益的重要制度。随着无人船的发展,传统船员被新的法律主体“岸基操控人员”取代,新主体是否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主体,目前还面临立法空白。通过分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与趋势,为满足无人船商业化需要,明确岸基操控人员仍履行船员核心工作并承担相关海上风险,其适用海事赔偿责任具有必要性。同时,根据经营模式将岸基操控人员分为“受雇型岸基操控人员”和“独立型岸基操控人员”分别讨论其具体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无人船 岸基操控人员 经营模式 船舶主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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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租公寓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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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悦 刘景超 《上海房地》 2023年第7期53-57,共5页
租赁住房需求一直是上海市乃至全国流动人口的刚需,但近几年新冠疫情的冲击对上海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在政策红利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长租公寓更是不断爆雷,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为把握住“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定位,在... 租赁住房需求一直是上海市乃至全国流动人口的刚需,但近几年新冠疫情的冲击对上海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在政策红利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长租公寓更是不断爆雷,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为把握住“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定位,在国务院“租购并举”政策方针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该条例可有效应对上海市长租公寓的困境。本文聚焦上海长租公寓模式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结合该条例的最新规定,针对问题提出破局路径,为上海市以及其他地区长租公寓模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租公寓 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 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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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法》实施后海事行政处罚执法中的问题及对策 被引量:1
7
作者 彭宇 初乐宜 《水运管理》 2023年第8期16-19,共4页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在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变化较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面临多种理解困境。为完善海事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流程,采用规范分析、价值分析及调查分析方法,梳理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现状,针对海事行政处罚存在的处...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在行政处罚方面的规定变化较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面临多种理解困境。为完善海事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流程,采用规范分析、价值分析及调查分析方法,梳理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现状,针对海事行政处罚存在的处罚标准不清、处罚程序不完善的困境,依据比例原则、高效便民原则等行政法原则,提出行政处罚的适用标准和完善海事行政处罚程序的思路,以期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条款的贯彻实施,提高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交通安全法 行政处罚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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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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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美智 《法学(汉斯)》 2023年第2期407-415,共9页
目前全球经济动荡,我国也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与挑战,在此情形下营商环境便成为经济复苏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以上海市为例,总结分析上海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呈现出的一些困境,提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可以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从... 目前全球经济动荡,我国也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与挑战,在此情形下营商环境便成为经济复苏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以上海市为例,总结分析上海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中呈现出的一些困境,提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可以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因此,本文针对上海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提出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为推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浅薄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商环境 法治建设 优化路径 特色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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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性市场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角色定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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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先贵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79-89,共11页
法理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角色的准确定性,是围绕这一组织体进行科学立法的逻辑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诸多争点的背后与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角色之定性不到位、不明确不无关系。本着对历史的尊重、对集体产权... 法理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角色的准确定性,是围绕这一组织体进行科学立法的逻辑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诸多争点的背后与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角色之定性不到位、不明确不无关系。本着对历史的尊重、对集体产权改革政策和实践的积极回应以及对现行实证法体系化效应考量等,法理上,宜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角色定性为社区性市场主体。在当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性决定了集体资产股权的初始配置宜在本集体范围内按照成员身份公平配置;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在对外转让时,受让方的持股比例和股权权能需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如此,方能妥当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社区性和市场性二者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社区性 市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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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法治先行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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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帅毅 《中国外资》 2023年第17期62-64,共3页
从法治的视角来看,建设高能级全球航运枢纽需要在立法中完善航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在航运管理与执法实践中兼顾质量与效率,在公正司法中落实航运法律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 纠纷解决机制 航运枢纽 公正司法 管理与执法 质量与效率 高能级 航运领域 上海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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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背景下企业“绿洗”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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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慧 金权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08-124,共17页
企业“绿洗”行为泛滥的趋势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文章通过分析企业“绿洗”案例发现,企业“绿洗”有两种动因:一是基于声誉效益的外部动因;二是根植企业利益的内部动因。两者是导致企业“虚假性”“欺骗或误导性”“真实性”投机表... 企业“绿洗”行为泛滥的趋势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文章通过分析企业“绿洗”案例发现,企业“绿洗”有两种动因:一是基于声誉效益的外部动因;二是根植企业利益的内部动因。两者是导致企业“虚假性”“欺骗或误导性”“真实性”投机表现的根本动因。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式治理”模式和以欧盟指令为依据的“专门治理”模式是当前较为典型的企业“绿洗”治理方案。这两种企业“绿洗”治理模式为我国治理企业“绿洗”的法律方案提供思路。鉴于当前我国治理企业“绿洗”行为存在立法表达缺失、执法不严及监管缺失等问题,导致国内企业“绿洗”投机以逃避处罚的事态严峻。对此,本文提出从法律层面建立企业“绿洗”治理的统一界定规范、将企业“绿洗”治理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治理范式、强化消费者侵权诉讼补充公共规制、探索国际层面企业“绿洗”治理的一致性等建议,助力完善中国企业“绿洗”治理的路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绿洗” 治理模式 立法规范 行政监管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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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ESG时代企业漂绿行为的法律规制
12
作者 王慧 姜彩云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4年第19期21-23,共3页
企业漂绿行为对投资者、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不利损害应当引起重视。在ESG时代,企业成本效益论、企业诚信经营论及企业社会责任论蕴含了规制企业漂绿行为的重要理论逻辑,有助于抵消人们对企业整体环保信誉的质疑。当前,我国面... 企业漂绿行为对投资者、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不利损害应当引起重视。在ESG时代,企业成本效益论、企业诚信经营论及企业社会责任论蕴含了规制企业漂绿行为的重要理论逻辑,有助于抵消人们对企业整体环保信誉的质疑。当前,我国面临企业反漂绿环境声明立法规范指引不足、ESG信息披露标准不一致、鉴证机制不完善的法律规制困境。鉴于此,本文提出强化规范指引、确立企业合规义务,建立强制性披露框架、统一披露标准,完善鉴证机制、发挥监督功能的企业漂绿行为规制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漂绿 ESG 信息披露 企业 规制 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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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我国海员福利供给主体研究
13
作者 曹艳春 周若涵 《社会保障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1-111,共11页
海员福利供给对海员队伍稳定及海上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下,我国海员福利经历了由单一主体供给向多元主体供给的转变,但存在国家(政府)相关立法和政策支持欠缺及未完全履约,市场积极性不足且供给水平不均... 海员福利供给对海员队伍稳定及海上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下,我国海员福利经历了由单一主体供给向多元主体供给的转变,但存在国家(政府)相关立法和政策支持欠缺及未完全履约,市场积极性不足且供给水平不均,社会组织力量薄弱,供给主体之间协同乏力的问题。为优化海员福利供给主体的功能,国家(政府)应坚持主导,完善海员福利立法,强化海员福利供给的政策支持;市场应转变海员福利供给的理念,丰富海员福利供给手段;社会组织应完善岸上福利供给,为福利建设奠定文化基础;各供给主体之间应协同配合,共享资源,加强交流,实现优势互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强国 福利多元主义 海员福利 福利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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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规则》之回顾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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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正良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4年第3期19-31,共13页
《海牙规则》是船货双方利益妥协的产物,以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为宗旨,具有调整内容的限定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则内容的明确性之特点,其实施至少在20世纪60年代基本实现了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国际化,且对当前这一领域的国际化仍然发... 《海牙规则》是船货双方利益妥协的产物,以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为宗旨,具有调整内容的限定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则内容的明确性之特点,其实施至少在20世纪60年代基本实现了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国际化,且对当前这一领域的国际化仍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汉堡规则》和《鹿特丹规则》采用的承运人责任规则超出海上贸易实际需求,以及在上述特点方面存在不足,是其未能发挥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国际化作用的主要原因。在正确认识海上货物运输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立法的共性和差异基础上,中国在对参加《鹿特丹规则》持谨慎态度的同时,应当在《海商法》修改时积极借鉴或吸收该规则中合理和成熟的内容,优化《海商法》第四章采用的“混合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牙规则》 法律国际化 国际条约 混合制度 《海商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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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措施方案
15
作者 徐国平 潘欣竹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1-118,共8页
为对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正在讨论的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措施方案进行评判,通过分析归类的方法,将各种方案划分为税费机制类方案、排放交易机制类方案、混合机制类方案等3类。借鉴IMO专家组... 为对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正在讨论的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措施方案进行评判,通过分析归类的方法,将各种方案划分为税费机制类方案、排放交易机制类方案、混合机制类方案等3类。借鉴IMO专家组在前期讨论中提出的多项评价标准,从便利监管、实施效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CBDR)”原则的落实等3个方面对这些方案进行评价。得出以税费为基础的混合机制类方案具有一定优势,我国提出的方案相对更加契合各项评价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运 温室气体减排 市场措施 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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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绿色航运国际合作法律问题与中国应对路径
16
作者 徐峰 张雪文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30-39,共10页
“双碳”目标对航运业节能减排提出了全新挑战,绿色航运的国际合作对于碳排放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梳理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对航运业碳排放治理的影响,分析航运碳排放国际合作治理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航运业碳排放治理以各国采取的... “双碳”目标对航运业节能减排提出了全新挑战,绿色航运的国际合作对于碳排放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梳理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对航运业碳排放治理的影响,分析航运碳排放国际合作治理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航运业碳排放治理以各国采取的单边措施为主,缺乏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部分绿色航运国际合作治理的理念过于超前,容易形成“绿色航运壁垒”;传统碳交易机制未能充分考虑航运业碳排放的特殊性,存在适用层面的障碍。在加强国际合作治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的参与路径:强化航运碳排放合作治理法律机制,实现各国经济利益诉求的平衡;开展航运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合作,积极制定与谨慎实施绿色航运国际公约;确立航运业碳交易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碳排放交易渠道的互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碳”目标 绿色航运 国际合作 碳排放治理 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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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自主水面船舶适航性的认定
17
作者 郑睿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4年第5期7-13,21,共8页
适航性是一个以确保船货安全为目标的海商法古老核心概念。其同时具有拓展性,可根据航运技术的发展和航运实践的需要,不断丰富内涵。英国最高法院最近重申了适航性判断应采用“谨慎承运人”标准,该标准在海上自主水面船舶时代同样适用... 适航性是一个以确保船货安全为目标的海商法古老核心概念。其同时具有拓展性,可根据航运技术的发展和航运实践的需要,不断丰富内涵。英国最高法院最近重申了适航性判断应采用“谨慎承运人”标准,该标准在海上自主水面船舶时代同样适用。《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搭建的现有法律框架,可以适用于海上自主水面船舶适航性的认定而无需作太多调整。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足够配员和有效配员的问题,在类推适用现有规则时也需要制定新规则解决,而远程操控中心和远程操控员等新兴主体对于适航性认定的影响有待时机成熟时作进一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自主水面船舶 适航性认定 远程操控中心 远程操控员 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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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劳动者隐私权的保护——以人脸识别技术为例
18
作者 曹艳春 刘一鸣 《社会科学论坛》 2024年第5期117-132,共16页
用工场景中产生的劳动者人脸识别信息等生物信息具备隐私权客体属性,属于隐私权的保护对象。伴随人脸识别技术等生物技术完成从身份识别到识别分析的技术跨越,加之人脸识别技术规制的立法缺陷与劳动规范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缺失,劳动... 用工场景中产生的劳动者人脸识别信息等生物信息具备隐私权客体属性,属于隐私权的保护对象。伴随人脸识别技术等生物技术完成从身份识别到识别分析的技术跨越,加之人脸识别技术规制的立法缺陷与劳动规范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缺失,劳动者隐私权保护面临困境。核心原因是人脸识别技术加剧用人单位管理权与劳动者隐私权的冲突,调和此矛盾可以基于合理隐私期待论与场景导向理念的动态因素论,对现实矛盾提出法律原则与理论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技术 劳动者隐私权 合理隐私期待 场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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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式关怀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融入研究——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19
作者 吴俐 杨馥源 《人权法学》 2024年第2期78-99,157,158,共24页
刑事诉讼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客观维度的程序制度建构,而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认知方面的主观维度缺乏关注。但是,客观的程序制度无法自动产出公正的结果,司法工作人员的决策行为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其主观认知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 刑事诉讼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客观维度的程序制度建构,而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认知方面的主观维度缺乏关注。但是,客观的程序制度无法自动产出公正的结果,司法工作人员的决策行为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其主观认知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对决策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需要对刑事诉讼主观维度予以足够重视。刑事诉讼主观维度以司法工作人员的道德情感为核心,影响其立场和决策。主观维度的研究可以从移情式关怀理论中得到启发,使人们具有以对他人苦难产生情绪反应的能力为出发点,并提出禁止引发他人苦难,乃至尽力消除他人痛苦的道德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融入移情式关怀理论,可以产生舒缓惩罚犯罪原则与保障人权原则之间的张力,推进无罪推定原则的完善,为审判中心主义提供支持等积极效果。虽然,移情式关怀理论无法避免人类主观方面的局限,但是,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的立场确立和诱导训练可以弥补刑事诉讼人权保障中的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人权保障 主观维度 移情式关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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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与体育法交错视野下的帆船运动碰撞责任分析
20
作者 孙思琪 金怡雯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6-22,29,共8页
作为海商法与体育法的交集领域,帆船运动碰撞事故的侵权责任认定实质是海商法维护航行安全与体育法倡导体育自治的冲突与协调,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的三组关系:一是责任类型层面,帆船运动碰撞事故如果符合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同样属于海商... 作为海商法与体育法的交集领域,帆船运动碰撞事故的侵权责任认定实质是海商法维护航行安全与体育法倡导体育自治的冲突与协调,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的三组关系:一是责任类型层面,帆船运动碰撞事故如果符合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同样属于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应当优先适用船舶碰撞法;二是责任成立层面,技术型纠纷通常可以优先适用《帆船竞赛规则》,但基于价值取向、法律效力、意思自治等方面的原因,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责任型纠纷应当优先适用《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三是责任免除层面,帆船运动碰撞事故适用自甘风险规则时,应以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为中心,综合考虑航海活动的海上特殊风险、船舶财产损害的严重程度、是否构成品行不端等因素,从严认定重大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帆船碰撞事故 海商法 体育法 航行安全 体育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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