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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联盟推进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的对策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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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俊红 陈慈 +1 位作者 史佳林 杜洪燕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14-21,共8页
以联盟作为产业创新载体,以重点产业协同创新带动整体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目标重要内容。产业技术联盟主要从组织建设、领域布局、成果推广和政府引导4个方面,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和转型升级。目前,京津冀产业... 以联盟作为产业创新载体,以重点产业协同创新带动整体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目标重要内容。产业技术联盟主要从组织建设、领域布局、成果推广和政府引导4个方面,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和转型升级。目前,京津冀产业技术联盟还存在数量少、影响力降低、与产业协同创新结合有待深化、政府对联盟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建立以联盟为核心农业协同创新体系,强化联盟与产业协同的契合度,加强政府对农业协同的引导和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业技术联盟 京津冀 创新体系 产业协同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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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融合中利益联结机制的差别化构建研究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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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慈 龚晶 周中仁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7-89,共3页
农村产业融合中不同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不同,涉及的利益主体以及主体间的组织模式不一,利益分配和利益调节也不尽相同。要素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是产权,利益参与主体涉及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存在资源价值的多变性、... 农村产业融合中不同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不同,涉及的利益主体以及主体间的组织模式不一,利益分配和利益调节也不尽相同。要素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是产权,利益参与主体涉及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存在资源价值的多变性、参与主体多元等问题,需要强化政府对增值收益的引导作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产品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是产业链地位,利益参与主体主要为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益分配由双方拥有要素的稀缺性、资产投入等市场化因素决定,需要重点保障小农户利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服务融合领域利益联结的核心点是服务方式,利益参与主体涉及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等,部分农业农村服务产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溢出效应,有必要对服务供给主体给予合理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产业融合 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小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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