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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空间经济结构与网络协同发展的实证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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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方方 杨焕焕 刘猛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3期125-129,共5页
文章采用1453家上市公司母子企业关系为基础建立经济联系,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中心性和结构洞指标来揭示粵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经济网络中的具体战略定位。结果表明:湾区城市网络间的联系强弱与城市间公司分布的密度呈现正相关关系;其中... 文章采用1453家上市公司母子企业关系为基础建立经济联系,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中心性和结构洞指标来揭示粵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经济网络中的具体战略定位。结果表明:湾区城市网络间的联系强弱与城市间公司分布的密度呈现正相关关系;其中,香港、深圳、广州是湾区的核心城市,对城市群有着重要的引领和协调作用;其他城市间的联系相对较弱,需要明确发展定位,形成错位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间经济结构 城市定位 社会网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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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视角下金融科技的监管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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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莉莎 梁馨睿 《金融理论与教学》 2024年第6期11-18,86,共9页
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融资信贷、支付交易、风险控制、绿色金融等多个金融场景,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产生与传导。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算法输入与输出之间存在大量的复杂的非线性变化,... 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融资信贷、支付交易、风险控制、绿色金融等多个金融场景,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产生与传导。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算法输入与输出之间存在大量的复杂的非线性变化,真实性难以探知与验证,致使风险呈现出隐蔽性、传染性、复杂性等特征。而监管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必须守住金融安全的红线。从金融安全的内涵出发检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分业型监管模式与金融科技的跨行业发展不适配、被动性监管规则落后于金融科技的高速发展、创新监管测试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金融科技监管乏力。因此,金融科技监管宜在现有监管框架下调整监管思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设计金融科技监管的具体规则。从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明责三方面实现金融科技的全过程监管,以提高监管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科技 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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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控制:从公法管控迈向私法治理 被引量:1
3
作者 杨立新 李怡雯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4-52,F0002,共10页
国家应如何控制生育这一私密性活动,以实现保护“未来的人”的目标,是学者念兹在兹的重大议题。以美国面临生育自由与生育管制时的漫长拉锯为鉴,我国可以考虑逐步从公法管控迈向私法治理。由此出发,应适当放开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逐步... 国家应如何控制生育这一私密性活动,以实现保护“未来的人”的目标,是学者念兹在兹的重大议题。以美国面临生育自由与生育管制时的漫长拉锯为鉴,我国可以考虑逐步从公法管控迈向私法治理。由此出发,应适当放开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逐步取消生育登记结婚限制。与此同时,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第1007条以及第1054条前段规定的无效制度规范生育行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第1054条后段以及第1071条第1款之规定,保障已出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育自由 生育控制 辅助生殖技术 生命尊严 无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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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然法学法治论之旨趣及启示 被引量:1
4
作者 柯卫 马腾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39-246,共8页
自然法学派对西方法治论传统及"良法之治"理念具有承启意义。晚近新自然法学褪去了道德形而上学的色彩,其法治论也渐次转向对法治形式价值的关注。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法治"以正义原则为旨归,趋于描述一种确保正... 自然法学派对西方法治论传统及"良法之治"理念具有承启意义。晚近新自然法学褪去了道德形而上学的色彩,其法治论也渐次转向对法治形式价值的关注。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法治"以正义原则为旨归,趋于描述一种确保正义价值的形式化制度体系与法治秩序;在富勒的法律道德性理论中,"法治"作为不断趋向道德目标的治理事业,体现为一种内在具有合理形式、蕴涵"程序自然法"的秩序框架。晚近新自然法学注重认知与方法的平衡,现实地考量法治的形式价值,进而转向对规范之内在属性及秩序之稳定形式的审思,这对强调程序正义的中国法治秩序构建不乏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新自然法学 罗尔斯 富勒 形式正义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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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人大开门立法的民主之道——基于广东人大立法公众参与实践的思考 被引量:2
5
作者 戴激涛 陈中博 《人大研究》 2014年第10期39-42,共4页
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7月24日分别与省法学会、省青联、省律协、省工商联签订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协议书,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继2013年在全国... 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7月24日分别与省法学会、省青联、省律协、省工商联签订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协议书,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继2013年在全国首次针对立法论证、立法公开、立法听证、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评估工作出台五项规定后,为进一步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又一重要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大立法工作 广东省 公众参与 民主性 参与实践 开门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 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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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研究 被引量:11
6
作者 钟立国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20年第6期37-54,共18页
竞争政策议题是当代自由贸易协定规范的重要议题之一,位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四大核心议题之后。通过对通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规范竞争政策议题的206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的分析,发现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内... 竞争政策议题是当代自由贸易协定规范的重要议题之一,位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四大核心议题之后。通过对通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规范竞争政策议题的206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的分析,发现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内竞争法的协调、竞争执法的协调与合作、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三大问题,部分协定还将公共援助、跨境消费者保护纳入其中。为适应未来国际贸易环境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投资的需要,我国可进一步提升竞争政策议题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地位,强化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规则,考虑将跨境消费者保护纳入规范范围,并优化竞争政策的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政策 自由贸易协定 竞争执法 国有企业 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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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澳门的经验与启示 被引量:2
7
作者 戴激涛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39-145,共7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指导下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实行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澳门基本法》为核心构...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指导下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实行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澳门基本法》为核心构建起多层次的协商机制,对内地协商民主的发展极具启示意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应从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开始:尊重宪法作为社会共识的重要价值,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运行宪法设计的协商民主制度,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协商民主 宪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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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理论论纲 被引量:2
8
作者 孙占利 陈欣怡 《法治社会》 2021年第6期1-14,共14页
习近平同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提出“科技是关键,信息是灵魂”,之后相继提出“数字福建”“数字浙江”“智慧上海”,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建设智慧社会的重大部署,不断谋划创新推进跨越式发展。习近平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理论立足于数... 习近平同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提出“科技是关键,信息是灵魂”,之后相继提出“数字福建”“数字浙江”“智慧上海”,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建设智慧社会的重大部署,不断谋划创新推进跨越式发展。习近平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理论立足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及其融合发展中的法治化治理与法治革新,是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的理论纲领和行动指南,为人类社会从信息社会向智慧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智慧社会的法治化建设做了科学谋划,为法治现代化做了前瞻部署和理论创新。贯彻落实习近平智慧社会法治建设理论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科技创新、加强新型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智慧社会 法治建设 智慧社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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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法律治理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柯卫 蓝韵钰 《法治社会》 2019年第3期35-44,共10页
校园欺凌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和影响。由于我国当前并未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只有根据校园欺凌的相关类型而涉及的权益保护条款零散地分布于一些法律中;加之对... 校园欺凌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现象,它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和影响。由于我国当前并未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只有根据校园欺凌的相关类型而涉及的权益保护条款零散地分布于一些法律中;加之对未成年人责任年龄的限制,导致大部分校园欺凌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处,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我国校园欺凌当前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发现现实困境与问题,进而建议我国出台校园欺凌专门立法,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治理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校园欺凌 权利保障 立法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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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宪法学思考
10
作者 戴激涛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57-60,共4页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高法律依据,《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逻辑起点,《宪法》并从运行原则、制度载体、必要条件、现实保障等方面为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提供了规范依据...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高法律依据,《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逻辑起点,《宪法》并从运行原则、制度载体、必要条件、现实保障等方面为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提供了规范依据。当前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应当坚持《宪法》规定的原则,同时通过宪法解释对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之间的关系进行宏观设计,促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为协商民主的良好运行提供坚实的宪法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商民主 政协制度 宪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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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11
作者 刘平 《科技与经济》 2016年第3期44-48,共5页
刘先生诉"王老吉"凉茶虚假宣传案,是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诸如侵犯知识产权,不适当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当行使权利之类的行为,均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不属于消费者知... 刘先生诉"王老吉"凉茶虚假宣传案,是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诸如侵犯知识产权,不适当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当行使权利之类的行为,均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不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但是,将没有商业秘密的商品称之为拥有商业秘密的商品的虚假行为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维权诉讼级别管辖与知识产权诉讼级别管辖之间存在不协调问题,亟需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消费者知情权 商业秘密 虚假宣传 民事诉讼 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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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研究
12
作者 邓立军 《犯罪研究》 2021年第1期32-45,共14页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适当使用原则、逐案判断原则、安全原则、同意原则、国家主权原则等五项基本准则,...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适当使用原则、逐案判断原则、安全原则、同意原则、国家主权原则等五项基本准则,并在区域性国际公约、国际协议和国内法中得到广泛体认和贯彻。基于"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我国也必须体现和遵循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然而由于国际公约对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所以我国在通过制定国内法严格遵守、履行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的同时,还必须对如何贯彻控制下交付国际准则做进一步的精细化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控制下交付 国际准则 秘密侦查 特殊侦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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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TMDL制度发展及启示 被引量:3
13
作者 谢伟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100-106,共7页
美国的TMDL制度是继NPDES许可证制度之后,美国为保证水质而实施的另一项水污染控制制度,这项制度综合控制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因而超出了NPDES许可证仅适用于点源污染的局限性。我国应借鉴美国的TMDL制度,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关键词 TMDL 排污总量控制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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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责任与政府环境责任协同机制研究 被引量:4
14
作者 颜运秋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56-67,共12页
通过分析和反思企业环境责任和政府环境责任的"非协同性",从而提出构建企业环境责任和政府环境责任协同机制的具体建议:其一,实现观念协同,解决生态文明观与经济发展观的冲突,使企业和政府实现生态文明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协同... 通过分析和反思企业环境责任和政府环境责任的"非协同性",从而提出构建企业环境责任和政府环境责任协同机制的具体建议:其一,实现观念协同,解决生态文明观与经济发展观的冲突,使企业和政府实现生态文明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协同,从而引导各自行为协同;其二,实现政策协同,避免地方环保对策对中央环保政策的偏离,克服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制的矛盾,实现环境"政策"与环境"对策"的协同;其三,避免权法冲突和法律失调,实现企业与政府环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有效法制协同;其四,走出条块分割和监管失灵的困境,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环境职能部门之间环境责任予以合理分配,实现行政协同;其五,为避免邻避效应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企业和政府自身环境责任缺失,结合中国目前区域环境协同治理以及域外环境治理之经验,构建中国区域环境责任协同机制,实现区域协同;其六,打破环境责任上"重民责轻行责"的局面,提高环境司法的公众参与度,确保企业与政府环境责任的切实可行,实现问责协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环境责任 政府环境责任 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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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反向行为保全研究 被引量:13
15
作者 姚志伟 刘榕 周立勤 《中国应用法学》 2020年第6期31-43,共13页
《电子商务法》中冷静期制度的设置,客观上增加了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反通知—恢复”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这就进一步放大了恶意投诉给平台内经营者带来的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向行为保全作为一种司法机制,让平台内经营者可以快速... 《电子商务法》中冷静期制度的设置,客观上增加了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反通知—恢复”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这就进一步放大了恶意投诉给平台内经营者带来的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向行为保全作为一种司法机制,让平台内经营者可以快速维权,对于遏制恶意通知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反向行为保全是一种对恶意投诉的重要程序性制衡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9条首次规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向行为保全程序。在程序上,平台内经营者可以提起恶意通知之诉,从而实现由住所地法院管辖之目的。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将通知人作为被申请人,要求责令通知人撤回通知或停止继续通知;也可以将电商平台作为被申请人,责令电商平台立即恢复链接。在申请人具有事实依据,且情况紧急、具有难以弥补的损失,具有胜诉可能性并提供保证金的情况下,法院应裁定采取反向行为保全措施,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内经营者 平台机制 反向行为保全 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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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公司瑕疵决议外部效力研究——以信赖保护理论为分析线索 被引量:1
16
作者 靳羽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2年第6期147-160,共14页
公司瑕疵决议外部效力是一个公认的理论与实务难题,民法典和《公司法解释(四)》所规定的“善恶二分”规则以信赖保护原则为理论根基。传统信赖保护制度体系由消极和积极两种信赖责任构成,二者分别依循法律行为理论和利益衡量逻辑展开,... 公司瑕疵决议外部效力是一个公认的理论与实务难题,民法典和《公司法解释(四)》所规定的“善恶二分”规则以信赖保护原则为理论根基。传统信赖保护制度体系由消极和积极两种信赖责任构成,二者分别依循法律行为理论和利益衡量逻辑展开,体现为一种二元化的结构谱系。现行法的本意是赋予善意相对人以积极信赖保护,但因忽视公司意思表示方式、利益结构特殊性而陷入以行为法方案实现组织法意图的思维“歧途”。为此,必须恪守信赖保护法理与组织法逻辑相结合的研究思路,主要从信赖责任的相对人认知对象要求、公司内外主体间利益衡量方法、公司作为潜在责任人时的归责原则等方面对现行规定进行完善重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决议 信赖保护 代表权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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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的制度障碍及对策
17
作者 李莉莎 李碧玉 《深圳社会科学》 2024年第5期45-56,共12页
数字人民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被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可以实现“点对点”支付、“支付即结算”和“可控匿名”,在跨境支付中享有独特的技术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基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金融业及... 数字人民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被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可以实现“点对点”支付、“支付即结算”和“可控匿名”,在跨境支付中享有独特的技术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基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金融业及政策优势,具有深厚的经济基础、跨境金融合作基础和跨境支付实践基础,是发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的理想试验场,但目前尚存在一系列障碍,比如数字人民币的基本法律规范还未完善、粤港澳三地跨境支付体系存在矛盾、区域流通协调机制尚未健全等。数字人民币是我国信用货币,须从货币理论出发,厘清其跨境支付的制度逻辑,以数字法治为导向、立足于大湾区实际,为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平衡,在法治层面上破解制度障碍。首先,明确数字人民币的主权货币地位及域外效力,确立其结算最终性原则,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提供合法性基础。其次,推进大湾区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领域的立法统一,促进大湾区支付机制的协调互通。最后,逐步建立大湾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平台,完善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的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接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加强国际合作,参与跨境支付标准和规则的统一制定,确立无损、合规、互通的原则,进而构建相应的流通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数字人民币 跨境支付 结算最终性 人民币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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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类型识别与定金规则的具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7条和第68条解读
18
作者 杨立新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3-114,共12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违约责任一章只规定了违约定金,没有规定其他类型的定金。《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确认,定金还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具有不同的法律调整功能,需确认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对于定金的识别,不论约定...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违约责任一章只规定了违约定金,没有规定其他类型的定金。《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确认,定金还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具有不同的法律调整功能,需确认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对于定金的识别,不论约定的是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只要没有适用定金罚则的约定,都不是定金。对于定金类型的识别,交付了定金但没有约定定金类型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违约定金。对定金罚则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处理;一方根本违约,对方轻微违约的,不影响定金罚则的适用;部分违约,只要不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请求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不可抗力构成不履行债务适用定金罚则的正当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定金 立约定金 成约定金 解约定金 司法解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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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规则——《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7条和第28条规定解读
19
作者 杨立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3期1-13,共13页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7条、第28条将以物抵债协议分为两种类型,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是履行合同债务的替代方式,在达成合意时生...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27条、第28条将以物抵债协议分为两种类型,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是履行合同债务的替代方式,在达成合意时生效。协议履行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不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的,债权人有选择权,请求履行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即使以物抵债协议经过法院确认书或者调解书确认的,也仍然是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后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性质近似于担保物权,或者属于合同变更,前者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但是抵债财产已经转移的,依照让与担保的规则处理;后者没有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实现以物抵债协议的,属于合同变更,应当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变更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物抵债 抵债财产 债务履行替代方式 近似担保 债权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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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法律人格问题论析 被引量: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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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占利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0-17,共8页
初期的人工智能仍属于工具范畴,自主智能机器人的"自主意识"和"表意能力"是赋予智能机器人取得法律人格的必要条件,其"人性化"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其法律人格化。"工具论""控制论"&qu... 初期的人工智能仍属于工具范畴,自主智能机器人的"自主意识"和"表意能力"是赋予智能机器人取得法律人格的必要条件,其"人性化"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其法律人格化。"工具论""控制论""拟制论"将渐次成为解决其法律人格的可能方案。自主智能机器人将可能先成为著作权等特定权益的主体,其权益变相归属于公共领域。强人工智能时期可能出现具有拟制法律人格或类法律人格的智能机器人,传统法律制度将出现颠覆性的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自主意识 人性化 法律人格 人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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