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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应用科技大学招生制度特点及启示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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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晓欣 闫志利 Müller-Rytlewski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3期73-79,共7页
当前,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招生制度,体现出综合性、自主性、职业性、多样性和过渡性等特点,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积极建设应用型高校的现实背景下,借鉴德国经验,应加快推进地方本科院... 当前,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招生制度,体现出综合性、自主性、职业性、多样性和过渡性等特点,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积极建设应用型高校的现实背景下,借鉴德国经验,应加快推进地方本科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拓展生源范围,实行分类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在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管规制、社会监督机制及学校自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应用科技大学 招生制度 特点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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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致和案:一个未在德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获得有限保护的启示——对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第29U5712/07号判决的评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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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赤风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84-90,共7页
如果一个在德国就相同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了在中国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按照德国的法律则该注册商标可以被撤销。然而,若是该注册商标还涉及某一类服务,而该驰名商标并不涉及在该类服务上的使用,这时应该如何处理?依据德国慕尼... 如果一个在德国就相同或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了在中国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按照德国的法律则该注册商标可以被撤销。然而,若是该注册商标还涉及某一类服务,而该驰名商标并不涉及在该类服务上的使用,这时应该如何处理?依据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的判决,一个未在德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并不能获得跨类保护。我国驰名商标要想就跨类商品或服务在国外获得保护,必须坚持注册在先,并使自己的商标在当地享有声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驰名商标 跨类保护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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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汉学与慕尼黑的研究传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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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翰 林海聪 《文化遗产》 CSSCI 2014年第6期135-142,共8页
德国汉学研究历史开始于19世纪30年代,慕尼黑大学是第一所在德国大学开设汉语课程的学府。19世纪后半期,德国许多大学相继开设汉学研究专业,到20世纪初已形成了法兰克福、汉堡、柏林、莱比锡四大德国汉学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 德国汉学研究历史开始于19世纪30年代,慕尼黑大学是第一所在德国大学开设汉语课程的学府。19世纪后半期,德国许多大学相继开设汉学研究专业,到20世纪初已形成了法兰克福、汉堡、柏林、莱比锡四大德国汉学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汉学也要为社会服务的社会思潮的影响,德国汉学的研究机构也相应地得到调整,今天的研究越来越重视当代中国的变化。由于目前大部分汉学研究机构都背离了德国汉学以古典研究为主的学术传统,转而专注于无法准确把握的现代中国研究,因此德国汉学当下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抵制关闭传统汉学研究机构或将其改造成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的趋势,而应有目的地保留研究和教授古代汉语和古代中国历史文化这一重要传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 汉学 慕尼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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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中的比例原则——德国权威学者解读专利侵权纠纷中比例原则的立法背景和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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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立舟 《电子知识产权》 2024年第3期77-83,共7页
德国专利法在最新一轮修改中为限制权利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引入了合比例性抗辩,据此法院在决定是否授予禁令救济时必须将侵权人或第三人利益纳入考量范围。这一立法变动引发了中国国内对相关议题的关注和讨论。为廓清相关问题,我们采访... 德国专利法在最新一轮修改中为限制权利人的停止侵害请求权引入了合比例性抗辩,据此法院在决定是否授予禁令救济时必须将侵权人或第三人利益纳入考量范围。这一立法变动引发了中国国内对相关议题的关注和讨论。为廓清相关问题,我们采访了德国知识产权法权威学者马蒂亚斯·莱斯特纳教授。在本次访谈中,莱斯特纳教授就比例原则的立法背景、规则原理以及修法后的具体司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提供了专家视角下对德国专利法这一重要发展的深入见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例原则 专利侵权 禁令救济 德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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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的”犯罪化?——基于德国刑法“不就是不”条款的社会学与犯罪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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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聪(译) 《犯罪研究》 2024年第5期98-112,共15页
《德国刑法典》中的“不就是不”条款已于2016年11月10日在德国生效实施,该条款大幅度扩张了构成性犯罪的行为方式。对这场立法变革的刑事政策争论以及新条款是否引发其预先设想的刑事起诉方面的改变的批判性考察表明,有关性犯罪的新法... 《德国刑法典》中的“不就是不”条款已于2016年11月10日在德国生效实施,该条款大幅度扩张了构成性犯罪的行为方式。对这场立法变革的刑事政策争论以及新条款是否引发其预先设想的刑事起诉方面的改变的批判性考察表明,有关性犯罪的新法律,是在自诩为追求解放的“进步”群体的倡导下制定的,在该群体看来,“不就是不”条款是一种“进步的”犯罪化立法。然而,新的立法不仅没有实现这些“进步”群体所预期的目标,这场推动立法的社会政治运动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刑法是否与该群体宣称的“进步的”社会政策相互兼容?如果二者相互兼容,需要满足哪些具体的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就是不” 利益群体 道德领袖 惩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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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疗保险自治管理模式研究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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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颖 《社会保障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153-159,共7页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地,而医疗保险又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开端。究其历史,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社会、经济、政治与历史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是在劳工强烈反抗、劳资冲突尖锐的背景下,不同派别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相互博...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起源地,而医疗保险又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开端。究其历史,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社会、经济、政治与历史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是在劳工强烈反抗、劳资冲突尖锐的背景下,不同派别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相互博弈的结果。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建制之初确立了自治管理体制与机制,其内部治理表现为劳资自治、专业自治与共同自治特色,外部治理则呈现出议会立法、行政监督、司法裁判、自治管理机构实施等的有序复合构架,后来又表现出在国家干预和市场竞争下加以重塑的发展趋势。其值得借鉴的经验是尊重本国国情,坚持责任均担、劳资共治,坚持立法先行、依法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保险 自治管理 德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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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筹措的现代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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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旺翔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88-92,共5页
2008年德国对其《有限责任公司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通过对隐性实物出资、往返出资等这些旧的规定及判例体系的改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授权资本制度的引入,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被大大提高了,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 2008年德国对其《有限责任公司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通过对隐性实物出资、往返出资等这些旧的规定及判例体系的改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授权资本制度的引入,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被大大提高了,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 改革 资本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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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长期护理保险最新改革动态及启示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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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颖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第7期67-70,共4页
本届德国大联合政府上台后,法定长期护理保险迎来了新一轮改革和调整。《护理加强法案》第一部、第二部于2015年、2016年先后生效,旨在通过两个阶段实现改革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对长期护理需求重新界定、进一步细分护理等级、提高缴费率... 本届德国大联合政府上台后,法定长期护理保险迎来了新一轮改革和调整。《护理加强法案》第一部、第二部于2015年、2016年先后生效,旨在通过两个阶段实现改革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对长期护理需求重新界定、进一步细分护理等级、提高缴费率的同时提高待遇、为居家护理提供更多支持等。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了解决失能护理问题、维系家庭护理、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减少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支出等多重功能。在因应时代背景变化不断进行调整,走向制度设计精细化的同时,保持并强化着初建时的部分险(需自负一部分)、责任共担、居家护理优先等特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 长期护理保险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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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德国与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近发展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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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斯加尔.奥利 范长军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88-96,共9页
法律比较表明,德国与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许多方面互为接近。立法目标方面,都保护竞争者、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利益。不同于中国法,德国法为消费者组织规定了诉权,这也是中国法的可能展望之一。立法结构方面,都是一般条款结合具体不正... 法律比较表明,德国与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许多方面互为接近。立法目标方面,都保护竞争者、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利益。不同于中国法,德国法为消费者组织规定了诉权,这也是中国法的可能展望之一。立法结构方面,都是一般条款结合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消费者保护方面,两国法的核心部分即误导之禁止非常相似。但中国法没有关于信息义务与攻击性的商业行为之特别规定。两国法都禁止销售有混淆危险的模仿产品。但德国法更强调这种混淆危险必须是"可避免的"。尚不完全明确的是,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否与德国法一样禁止通过模仿榨取或损害商誉。对于网络妨碍行为,德国法只是通过一般条款式的"不正当阻碍"规制这类行为。中国法设置了专门规定,创造了更大的法的安定性,但其面临因技术的发展而过时的危险。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两国法因为《TRIPS协议》第39条的规定而相互接近。德国法即将转化的欧盟商业秘密保护指令对"商业秘密"作出了与中国法第9条相同的立法定义。侵害行为的构成要件规定也相似。为转化欧盟指令,德国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有可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分离出来,这也是中国讨论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保护 经营者保护 禁止模仿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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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事认罪协商制度的新进发展及评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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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河(译) 《法治社会》 2023年第1期119-126,共8页
德国立法者试图将认罪协商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协调,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该制度本身存在的固有矛盾和弱点,尤其是法院可以不受认罪协商效力拘束的情况下,却期望被告人先提供供述,违反了公正审判原则。被告人不参与达成协商前重要... 德国立法者试图将认罪协商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协调,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该制度本身存在的固有矛盾和弱点,尤其是法院可以不受认罪协商效力拘束的情况下,却期望被告人先提供供述,违反了公正审判原则。被告人不参与达成协商前重要的初步会谈,这损害了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最新实证研究表明,认罪协商在司法实践中运用情况并不普遍。在协商过程中,司法实务并没有严格遵守立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联邦宪法法院所要求的“透明度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协商法案 透明度规则 实证研究 德国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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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014年法定养老保险改革及其效应与启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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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颖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9-143,共5页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国,其社会保障改革通常引起全世界关注。2014年,德国推出以有严格条件的"63岁退休"和面向1992年前生育子女人群的"母亲养老金"为主要内容的法定养老保险改革,被认为是对现行制度的修...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国,其社会保障改革通常引起全世界关注。2014年,德国推出以有严格条件的"63岁退休"和面向1992年前生育子女人群的"母亲养老金"为主要内容的法定养老保险改革,被认为是对现行制度的修正。作为特定时代背景下执政联盟理念融合和互相妥协的产物,新一届德国大联合政府上台为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提供了窗口期,此前延迟退休年龄、引入可持续因子和发展多支柱体系等改革措施亦为此次一揽子计划留下了主动性和调整空间。然而,这一改革的效应颇为复杂,不同群体褒贬不一,它也再次证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尤其需要理性、有责任意识和远见卓识的政治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 法定养老保险 改革效应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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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侵害与合同解除问题研究——以德国民法典第324条为参照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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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毅强 《东方法学》 2012年第3期87-94,共8页
附随义务问题的研究随着德国"积极侵害债权"理论的出现而日益受到民法学者的重视。我国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遗憾的是,多数研究只是局限于是否应该在肯定附随义务侵害下,合同主体可以进行合同解除这一层面。... 附随义务问题的研究随着德国"积极侵害债权"理论的出现而日益受到民法学者的重视。我国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遗憾的是,多数研究只是局限于是否应该在肯定附随义务侵害下,合同主体可以进行合同解除这一层面。除此之外,其他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和展开的并不多。因此,在总结和研究德国民法相关立法和学理的基础上,着重于深入分析附随义务侵害发生后,合同解除的适用空间以及所可能引发的各种法律问题。期望可以对我国附随义务理论体系的建立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的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随义务 完整性利益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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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少年刑事司法体系评介——以《少年法院法》为中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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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昶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年第6期85-91,共7页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制标杆之一,拥有相当完善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其特点在于:指导思想上兼顾犯罪预防与教育教化;除了法官、检察官等常规角色外还有少年法院助理等特殊参与者,其权利义务皆由法律明确规定;存在多种通过非正式途径终结...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制标杆之一,拥有相当完善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其特点在于:指导思想上兼顾犯罪预防与教育教化;除了法官、检察官等常规角色外还有少年法院助理等特殊参与者,其权利义务皆由法律明确规定;存在多种通过非正式途径终结刑事程序的可能,以及在程序进行中即可通过教育命令等临时措施着手教育少年;规定了教育处分、惩戒措施、少年刑罚三大类刑事处分,同一类处分内还有不同梯度,如少年刑罚的缓科、缓刑、缓刑考验和假释,且不同处分可以结合适用,针对少年特性打"组合拳"成为司法常态;少年案件或者进入不公开且会自动消灭的教育登记,或者虽然进入常规犯罪登记但可以更早勾销记载,此外还有法官提前宣告污点消灭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刑事司法 德国《少年法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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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行政“曝光”的法律分析——与德国案例的研究对比 被引量:4
14
作者 何丽杭 《东方法学》 2010年第5期151-160,共10页
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久治不愈的问题。立法层面上,我国于2006年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安全管理,将初级农产品列入监管范围。2009年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以食品"安全"替代多年来单一的"... 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久治不愈的问题。立法层面上,我国于2006年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安全管理,将初级农产品列入监管范围。2009年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以食品"安全"替代多年来单一的"卫生"标准,是食品安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行政监督层面上,有关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并曝光了一系列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行政"曝光"的法律性质有待研究,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十分值得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行政曝光 信息公开 事实行政行为 行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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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体系化功能——德国201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对中国修法的启示 被引量:8
15
作者 柴耀田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第10期16-26,共11页
一般条款是成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魂。一般条款在上游连接起立法目的,在下游连接起法律责任,从而支撑起整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适用体系。因此,一般条款的调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的关键。德国2015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表面上对... 一般条款是成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魂。一般条款在上游连接起立法目的,在下游连接起法律责任,从而支撑起整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适用体系。因此,一般条款的调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的关键。德国2015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表面上对一般条款进行了精简,实际上却通过其拆分,树立了消费者保护和竞争者保护的内部二元体系。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一般条款的修改止于不正当竞争定义的补充,一般条款系统化功能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待于下一步的彻底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德国201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体系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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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的德国福利国家:主要挑战与发展之道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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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尼尔·布尔(德) 陈斌 《社会保障评论》 CSSCI 2019年第2期50-60,共11页
数字化等创新技术的发展对福利国家的现代化将产生两方面的影响,即外部现代化效应(External Modernization Effect)与内部现代化效应(Internal Modernization Effect),这将需要调整福利国家的制度体系予以应对。针对生产与工作领域的数... 数字化等创新技术的发展对福利国家的现代化将产生两方面的影响,即外部现代化效应(External Modernization Effect)与内部现代化效应(Internal Modernization Effect),这将需要调整福利国家的制度体系予以应对。针对生产与工作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德国提出了两大策略,即工业4.0和工作4.0。本文通过具体分析两大策略的形成过程,指出德国属于典型的协调型市场经济国家。其中,工业4.0平台是建立在政府、企业、工会、协会、科学界等通力合作的基础之上;工作4.0平台的提出则是以广泛的社会共识为基础。就业形态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对福利国家和社会保障体系产生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 数字化 福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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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目的、限制与正当性——德国刑事诉讼正当性理论及其启示 被引量:3
17
作者 刘昶 《西部法学评论》 2016年第6期106-116,共11页
我国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然而这一双重目的论无法成功回应各种质疑,有必要发展新理论取而代之。在德国,新兴的刑事诉讼正当性理论已经向主流的刑事诉讼目的论发起了挑战,它不再把最低限度的程序正... 我国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然而这一双重目的论无法成功回应各种质疑,有必要发展新理论取而代之。在德国,新兴的刑事诉讼正当性理论已经向主流的刑事诉讼目的论发起了挑战,它不再把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当作刑事诉讼目的,而是视其为刑事诉讼不可逾越的限制,认为目的与限制的共同作用产生了刑事诉讼的正当性。此理论的优点在于准确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且避免了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进入权衡并被牺牲。借鉴这一研究进路后可以得出结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在于为正当刑罚服务,服务的具体方式是查明真相与诉讼经济,它们是刑事诉讼的次级目的,对众目的的追寻受限于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此结论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但不矛盾而且能促进对条文的理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正当性 为正当刑罚服务 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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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分则中的客观归责问题 被引量:5
18
作者 鲁道夫·伦吉尔 邓卓行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年第2期151-160,共10页
客观归责在刑法总则中已经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在分则内还有进一步挖掘的余地,如此才能让客观归责成为贯通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在德国刑法分则中,客观归责理论在很多领域中都有极大的用处。在结果加重犯中,加重结果是基本犯所制造的风... 客观归责在刑法总则中已经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在分则内还有进一步挖掘的余地,如此才能让客观归责成为贯通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在德国刑法分则中,客观归责理论在很多领域中都有极大的用处。在结果加重犯中,加重结果是基本犯所制造的风险的实现;在毁坏罪中,第三人的介入行为会影响结果的归责;在参与斗殴罪中,斗殴结果和斗殴行为要有风险关联;在麻醉状态的构成要件中,麻醉后的行为应当是麻醉状态的风险实现;在诈骗罪中,客观归责理论的功能是划分行为人与被害人的答责领域、分配风险。客观归责理论在分则中的适用大大改善了传统学说的面貌,使很多疑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可以说,客观归责乃是刑法分则不可缺少的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 结果加重犯 参与斗殴 醉酒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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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认同与本真性之间——德国纪念物保护的政治史 被引量:1
19
作者 米歇尔.法尔瑟 韩迪菲 《文化遗产》 CSSCI 2017年第4期75-90,共16页
本文为作者博士论文的序言部分,主要阐述了该论文的主题、研究范围和意义,以及研究的方法论。在针对纪念物保护及相关机构所面临的危机,从政治背景出发展开讨论之后,文章基于文化语义符号学的理论,分析了纪念物保护的社会文化功能,并对... 本文为作者博士论文的序言部分,主要阐述了该论文的主题、研究范围和意义,以及研究的方法论。在针对纪念物保护及相关机构所面临的危机,从政治背景出发展开讨论之后,文章基于文化语义符号学的理论,分析了纪念物保护的社会文化功能,并对与此相关的一些概念如民族认同、民族主义、记忆和回忆、本真性、传统、神话进行了定义,阐释了它们与纪念物保护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纪念物保护 认同 本真性 民族主义 历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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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环境权的有限功能与发展空间--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气候裁定”为切入点 被引量:4
20
作者 段沁 《人权研究》 2022年第3期21-35,共15页
气候变迁的实然特性和环境法理论发展的新需求,都使“宪法环境权”的概念再次被检视。宪法环境权的原初使命是进行正当性宣示和发挥其工具价值,从而实现“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一根本目标。宪法环境权一方面可作为实体权利,通过人权... 气候变迁的实然特性和环境法理论发展的新需求,都使“宪法环境权”的概念再次被检视。宪法环境权的原初使命是进行正当性宣示和发挥其工具价值,从而实现“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一根本目标。宪法环境权一方面可作为实体权利,通过人权理论形成有特定内容构造的宪法基准,另一方面可作为程序权利,辅助开启合宪性审查程序,从而增强对公权力机关的宪法约束。在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气候裁定分析后可以发现,在以国家目标条款为核心和基本范式的环境宪法下,宪法环境权只能发挥有限的程序辅助功能,气候变化诉讼主要借道传统防御权的审查框架得以启动和审理裁判。为了更有效地实现宪法对环境法治的指引,可结合本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特点考虑程序性的宪法环境权,也可在深入研究国家目标条款规范进路、厘清与用好规范和制度存量的前提下,根据实存秩序的发展探索其他面向的宪法环境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环境权 工具价值 气候变化诉讼 程序辅助 国家目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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