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加工贸易制品 获准后可转内销
1
作者 <两岸关系>杂志社法律顾问组 《两岸关系》 2000年第7期41-41,共1页
东莞台商王先生问:我在大陆投资设立了一家独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贸易。因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原计划外销的商品是否可以转为内销?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才符合规定? 答:根据海关有关规定,来料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等属于保... 东莞台商王先生问:我在大陆投资设立了一家独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贸易。因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原计划外销的商品是否可以转为内销?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才符合规定? 答:根据海关有关规定,来料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等属于保税货物,制成品应返销出口,未经海关许可产品不得擅自内销,不得滞留大陆市场,否则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进口料件 商品 海关 外经贸 零部件 元器件 缓税利息 制成品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