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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初中生英语阅读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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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第14期223-223,共1页
英语阅读作为初中英语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能力的培养已成为英语阅读课的重中之重.阅读是一项可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不断地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的英语语感,提升学生的英语学习成绩... 英语阅读作为初中英语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能力的培养已成为英语阅读课的重中之重.阅读是一项可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不断地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的英语语感,提升学生的英语学习成绩,提高英语学习自信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初中英语 阅读能力 培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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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合同是实现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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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79年第2期60-64,共5页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为了顺利完成国家经济计划,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作用,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来组织国家经济生活。社会主义的合同制度,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生活能顺利进行,而确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关键词 企业 公证 法律制度 银行 “四人帮” 企业管理 金融机构 王、张、江、姚反党集团 社会主义公有制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综合经济 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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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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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8-13,共6页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湾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我国将收回香港的全部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在法理上一国的宪法理所当然地...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湾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我国将收回香港的全部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在法理上一国的宪法理所当然地在其主权范围内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我国解决香港问题的依据是“一国两制”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制定的《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我国宪法的一些主要原则和制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尖锐、重大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即:我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是如何得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法律效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符合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区域 法律问题 法律体系 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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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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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2年第1期7-13,共7页
(一) 所谓政府经济行为,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宏观经济目标,履行其经济职责,在对国民经济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中所实施的、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着重要影响的各种行为的总称。这种意义上的政府经济行为,实际上是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所实施... (一) 所谓政府经济行为,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宏观经济目标,履行其经济职责,在对国民经济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中所实施的、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着重要影响的各种行为的总称。这种意义上的政府经济行为,实际上是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所实施的系列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经济行为 法律规范 法律调控机制 各级政府 国民经济 管理行为 行为调控机制 宏观经济调控 客观经济规律 社会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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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人公司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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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0年第1期36-39,共4页
在香港,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是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满足了这个重要国际经济城市的经济生活的需要。但并非所有香港公司都具有香港法例所规定的法人资格,其中大部分是非法人公司。香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其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是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满足了这个重要国际经济城市的经济生活的需要。但并非所有香港公司都具有香港法例所规定的法人资格,其中大部分是非法人公司。香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其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有限公司;在香港的部分海外公司。法人公司中又可分为公开公司(指其股票可在股票市场流通)和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公司 香港法 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特征 公司法 公司章程 法人资格 经济组织 保证有限公司 经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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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后香港法律的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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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8年第1期56-59,50,共5页
中英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附件,确定于1997年7月1日英国将香港归还中国,中国依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在香港成立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我国政府郑重声明: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 中英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附件,确定于1997年7月1日英国将香港归还中国,中国依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在香港成立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我国政府郑重声明: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香港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法院 一国两制 问题探讨 立法机关 恢复行使主权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英联合声明 原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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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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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焕春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6年第2期36-39,共4页
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国宪法庄严地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国宪法庄严地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人民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新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律 宪法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法律范围 党组织 执政党 工人阶级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国家机关 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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