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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福建农村社会与佃农抗租斗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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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木聪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8年第2期48-56,共9页
1.绪言 明末清初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广泛开展了佃农反抗地主的抗租运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一时期的抗租斗争是和佃农商品生产有密切关系的。 万历《泉州府志》卷三“风俗”的记载,表明了明代末... 1.绪言 明末清初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广泛开展了佃农反抗地主的抗租运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一时期的抗租斗争是和佃农商品生产有密切关系的。 万历《泉州府志》卷三“风俗”的记载,表明了明代末期福建地区佃农抗租的特点:“佃农所获,朝登垄亩,夕贸市廛。至有豫相约言,不许输租巨室者。”但这25个字,还只是描述了佃农商品生产与抗租斗争之间的联系,很少能说明当时泉州府农村社会的实况。 本文拟从明末以后福建地区社会经济情况的特殊性,对佃农抗租斗争作一个初步的探讨。下面,我所要分析的对象,不是作为起义的抗租,而是经常性、非暴力性的抗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佃农 农村社会 抗租运动 明末清初 长江下游 明代末期 商品经济 东南沿海 商品生产 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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