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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要配合进口公司避免贸易风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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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志牛 桂妹治 《福建金融》 1988年第3期12-13,共2页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际上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我国一些进口公司国际贸易经验不足,对国外客户资信、国际市场情况了解不够,而又求货心切的心理,对我行骗,仅1986年6月份以来,我国就发生了深圳签字笔、青岛三夹板、山西三夹板等多起诈...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际上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我国一些进口公司国际贸易经验不足,对国外客户资信、国际市场情况了解不够,而又求货心切的心理,对我行骗,仅1986年6月份以来,我国就发生了深圳签字笔、青岛三夹板、山西三夹板等多起诈骗案。其共同点都是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以C&F或CIF为成交价格。并且,成交价格均比国际市场价格低。他们利用信用证项下交易,银行只凭单据付款,同时又不负责鉴别单据真伪的特点,有的用假提单骗取货款,有的则以次货、坏货、假货进行诈骗。为了减少对外贸易风险,进口单位,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贸易风险 国际市场价格 不法商人 国外客户 支付方式 开证申请人 第二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 议付 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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