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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递补11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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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位作者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饲料广角》 2016年第20期8-9,共2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2016年,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开展了第七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在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决定递补北京大伟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1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龙头企业 产业化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 商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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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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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5 位作者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年第1期36-36,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业农村、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业农村、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做到有进有出、等额递补。2018年,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八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要求,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推荐递补企业,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决定递补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产业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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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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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9年第5期82-84,共3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4号现公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11月6日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质量,确保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4号现公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11月6日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质量,确保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票 重大事项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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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人民银行 国资委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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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4 位作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8年第11期3-5,共3页
商合发[2018]2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根据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 商合发[2018]2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根据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统一归集和共享机制,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局制定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境内投资 对外投资 商务部 暂行办法 主管部门 证监会 保监会 国资委 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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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筹资与期货交易主要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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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经济景气月报》 2019年第2期125-125,共1页
关键词 期货交易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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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主要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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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经济景气月报》 2019年第2期124-124,共1页
关键词 股票成交额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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