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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会计造假13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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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丽晓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2年第S1期36-36,共1页
销售造假四招 招数一: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也就是,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帐款和利润亦增加,但实际上并未对外实现销售 招数二:在不同控股程度子公司间... 销售造假四招 招数一: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也就是,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帐款和利润亦增加,但实际上并未对外实现销售 招数二:在不同控股程度子公司间安排销售。说白了就是,上市公司可在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之间分配订单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如果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润,可将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部工厂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会计造假 控股股东 控股子公司 内部转移价格 招数 不良资产 进项税额 应收帐款 费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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