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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 被引量: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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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刘国良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38-41,共4页
本文把安全刑法定义为保证风险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并探讨了风险社会中安全刑法的意义及其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 安全刑法 风险社会 社会稳定 生活需求 刑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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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升高与风险降低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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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陈璇(译) 冯军(校)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93-200,F0003,共9页
由当代客观归责理论提出来的风险升高和风险降低理论都值得进一步反思。首先,任何与法益侵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必然在客观上升高了该结果出现的风险。其次,所谓风险降低理论实际上包含了三种应当运用完全不同的原理来加以解决的... 由当代客观归责理论提出来的风险升高和风险降低理论都值得进一步反思。首先,任何与法益侵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必然在客观上升高了该结果出现的风险。其次,所谓风险降低理论实际上包含了三种应当运用完全不同的原理来加以解决的情况:第一,在"真正的风险降低"中,结果与行为之间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第二,在行为人误认为其行为降低了风险的情形中,应从主观归责而非客观归责的角度出发排除行为的犯罪性。第三,在损害替换的情形中,应当在肯定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的前提下,运用紧急避险或推定的被害人承诺的原理来探讨行为的违法性问题。最后,对于"扳道工"案件,不能以风险降低为名运用假定的因果流程来否定客观归责的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归责 风险升高 风险降低 假定的因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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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论刑法的目的 被引量: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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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陈璇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48-559,共12页
在刑法目的这一问题上,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并非相互排斥,而是两个分属不同层次、完全能够彼此兼容的思想。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条文既说明了制裁规范,又揭示了行为规范的内容。行为规范的作用在于保护法益。法益概念不仅具有指导构... 在刑法目的这一问题上,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并非相互排斥,而是两个分属不同层次、完全能够彼此兼容的思想。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条文既说明了制裁规范,又揭示了行为规范的内容。行为规范的作用在于保护法益。法益概念不仅具有指导构成要件解释的方法论机能,而且也是检验罪刑条文是否正当的根据。客观上符合了构成要件的行为,未必违反了行为规范;同时,客观上不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也未必没有违反行为规范。刑罚只能以通过维护行为规范的效力、强化国民对规范之信赖的方法,间接实现法益保护。因此,刑法的目的在于保障行为规范的效力,而行为规范的目的则在于保护法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 规范违反 行为规范 制裁规范 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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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相当性与可罚的不法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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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陈璇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7期29-32,共4页
1939年,德国学者汉斯?韦尔策尔创造了“社会相当性”这个术语。借助于这一概念,可以“将所有在功能上处于某一民族历史形成之共同体生活的秩序之内的行为,排除在不法概念以外”。韦尔策尔进一步解释说,“这种行为指的是一切活动,共同体... 1939年,德国学者汉斯?韦尔策尔创造了“社会相当性”这个术语。借助于这一概念,可以“将所有在功能上处于某一民族历史形成之共同体生活的秩序之内的行为,排除在不法概念以外”。韦尔策尔进一步解释说,“这种行为指的是一切活动,共同体生活根据其历史形成的秩序经由该活动得以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相当性 民族历史 1939年 共同体 法概念 行为 秩序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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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的问题与思考(座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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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陈璇 +1 位作者 欧阳本祺 凌霞 《东南法学》 2015年第2期1-12,共12页
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15:30~17:30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法学院会议室到场老师:周少华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川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建利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云宝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杨志琼东南大学法... 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15:30~17:30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法学院会议室到场老师:周少华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川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建利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云宝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杨志琼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参会人员:杜宣、葛恒浩、李琳、冀洋、徐彰、李森、杜方正、倪震、夏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讲师 副教授 冀洋 导师 问题 九龙湖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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