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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彩票奖金案件刑民交叉问题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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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费翔 乐志怡 《东南法学》 2016年第1期130-138,共9页
冒用他人彩票领取奖金的行为属于三角诈骗,受骗人为彩票管理中心,被害人为彩票所有人。这属于刑民交叉案件,确认冒领奖金的犯罪事实有赖于从民事上确认彩票所有权的归属。在'阜阳案'中,法院受理后不得以涉嫌犯罪为由将案件移送... 冒用他人彩票领取奖金的行为属于三角诈骗,受骗人为彩票管理中心,被害人为彩票所有人。这属于刑民交叉案件,确认冒领奖金的犯罪事实有赖于从民事上确认彩票所有权的归属。在'阜阳案'中,法院受理后不得以涉嫌犯罪为由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而应径行就给付之诉(含确认之诉)做出裁判,即'先民后刑'。一旦民事判决确认冒领事实,便为追究冒领者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基础,公安机关立案不应以撤销而应以维持该民事判决为前提;以撤销民事判决为条件的立案情形,只限于民事判决与刑事追诉相矛盾的场合。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在民事终审之后,主动立案,这并不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拒不立案的,检察机关应行使立案监督职责通知立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领彩票奖金 三角诈骗 刑民交叉 先民后刑 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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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介入非公企业财产权保护的逻辑反思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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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志怡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99-105,共7页
刑法保护非公企业财产权要恪守平等原则,坚持"最后保护手段"的防线。非公企业财产权刑法保护的失当,既有"重国有""轻私有"的历史因素,又有司法"过罪化"的现实因素。从刑事政策来看,立法者有意... 刑法保护非公企业财产权要恪守平等原则,坚持"最后保护手段"的防线。非公企业财产权刑法保护的失当,既有"重国有""轻私有"的历史因素,又有司法"过罪化"的现实因素。从刑事政策来看,立法者有意识地界分公有财产与非公有财产,导致公私领域同类行为不同定性、同类犯罪不同刑罚的不平等现象。从具体司法实践来看,司法机关过早介入非公企业财产纠纷以及处理程序失当,导致某些不宜入罪的行为乱入罪。要想疏解非公企业财产权刑法保护的困顿,关键要实现非公企业财产犯罪与国有单位财产犯罪在罪名、法定刑结构以及法定刑幅度上的对应,同时在能动司法中引入克制因素,防止刑事司法权的过早介入与不当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公企业 财产权 刑法保护 平等化 合理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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