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及时高效是正当行政程序的应有之义
被引量:2
- 1
-
-
作者
于元祝
徐冉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8期100-102,共3页
-
文摘
【裁判要旨】法律规范对行政执法没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应遵循正当程序,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终结执法程序;明显超出合理期限作出决定的,属怠于履职,应确认违法。
-
关键词
正当行政程序
合理期限
行政执法
法律规范
正当程序
行政机关
行政决定
执法程序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司法认定
- 2
-
-
作者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109-111,共3页
-
文摘
【案情】
2004年9月2日15时许,冯现云驾驶的苏C13760号大型普通客车从东向西行驶至苏325线61KM+950米处,将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刘炳国撞伤,刘炳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冯现云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0月18日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2004年11月1日作出(2004)宿城刑初字第0215号刑事判决.认定冯现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
关键词
行政行为违法
司法认定
可撤销
内容
交通巡逻警察
事故处理
人民检察院
交通肇事罪
-
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公安机关户口证明行为的可诉性
- 3
-
-
作者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0期52-54,共3页
-
文摘
【裁判要旨】公安机关从已登记联网的公民信息系统中复制、拷贝特定户口信息并以此出具证明的行为,实质仅是以国家名义见证和表明某种既有事实状态的存在,其本身并没有为相对人创设新的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对相对人实有权利也未产生实际影响,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关键词
证明行为
公安机关
户口
可诉性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信息系统
事实状态
权利义务
-
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司法认定
- 4
-
-
作者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12期105-109,共5页
-
文摘
正【裁判要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程序违法;而基于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符合应被吊销驾驶证的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此作出吊销处罚在实体认定上并无不当。该处罚虽违反法定程序,但无可撤销之内容,故应以确认违法判决回应行为人的撤销诉请。
-
关键词
可撤销
具体行政行为
机动车
司法认定
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
程序违法
上诉人
公安机关
行为违法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情况判决方式的适用与限制
被引量:4
- 5
-
-
作者
徐冉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14期108-111,共4页
-
文摘
【裁判要旨】行政行为违法本应撤销,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案号一审:(2009)宿中行初字第0006号二审:(2010)苏行终字第0059号【案情】原告:葛筱玲。被告: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第三人:盐城中茵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于2002年12月通过竞价购买方式受让盐城市一破产企业一宗面积为568.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
-
关键词
行政行为违法
裁判要旨
土地使用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
具体行政行为
上诉人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安全生产案件司法管辖机制改革研究
- 6
-
-
作者
朱建新
陈迎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24年第6期18-27,共10页
-
文摘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司法“作为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现状的预警机,为法治的发展提供反思机制,发挥制度变革微调器功能,促进社会制度变革与社会发展的平稳结合”[1],是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通过审判案件、解决矛盾、提示风险、反馈建议等方式为安全生产高效治理提供法治支持和决策服务。
-
关键词
司法管辖
人民福祉
社会矛盾纠纷
反思机制
治理现状
制度变革
治理体系
解决矛盾
-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行政执法机关对司法函件负有识别义务
- 7
-
-
作者
徐冉
于元祝
-
机构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16期80-82,共3页
-
文摘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就行政执法问题可以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函件,但该函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生效法律文件,仅具备建议、商洽功能,没有强制约束力。根据行政法律规范要求,作出特定行政行为需以存在司法效力文件为前提的,行政机关对此应负有审慎的识别义务;因甄别不当而将司法函件等一般性工作文件定性为生效法律文件,进而作出特定行政行为的,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
关键词
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效力
函件
义务
识别
法律文件
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机关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