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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贿赂犯罪问题的立法理论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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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斌 张志荣 于春玺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99-101,共3页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性贿赂”已经成为破坏经济秩序、阻碍经济良性运行发展,催化国家工作人员腐败、污染政治文明的一颗“毒瘤”,但是现行刑法却对其无能为力。本文在分析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从立法理论上论证了将“性贿...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性贿赂”已经成为破坏经济秩序、阻碍经济良性运行发展,催化国家工作人员腐败、污染政治文明的一颗“毒瘤”,但是现行刑法却对其无能为力。本文在分析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重点从立法理论上论证了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贿赂”范畴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应当将性贿赂纳入到贿赂罪的内容范围,以适应我国当前形势所需,弥补法律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贿赂 贿赂 非物质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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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贸企业短期行为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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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春玺 《对外经贸》 1997年第2期23-24,共2页
关键词 企业短期行为 国有外贸企业 国家利益 财务监督 子公司 经营战略 聘任制 市场经济规律 企业领导 积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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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贸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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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春玺 刘斌 《对外经贸》 1998年第Z1期54-55,共2页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贸企业是经营进口、出口和转口业务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同样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本文将对外贸所得税的调整项目和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贸企业是经营进口、出口和转口业务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同样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本文将对外贸所得税的调整项目和企业所得税中已纳税扣除额的计算方法予以介绍.一、税收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依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按照下列公式进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税收调整项目金额收入总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税前扣除的范围有严格的规定,企业应自觉按照这些要求确定应纳所得额,以足额纳税 但是,企业在遵循税法的基础上,可自行决定本企业的各类财务事项.如按自身的可能确定发放高于税法要求的工资.按本企业的分配情况确定加速折旧比例.以及按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率的成本取得货款等,这样也许出现企业按自身方针核算的帐面利润与按税法要求计算的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数额差异,这些差异即为所得税的调整项目.如何确定这个差异,以保证按税法的要求足额纳税,以及如何对纳税时的差异进行合理的处理,即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调整帐项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 税收调整项目 纳税所得额 扣除限额 联营企业 境外所得 应纳税额 纳税人 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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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圆型喷灌机喷灌效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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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春玺 郭宝良 《农机维修》 1992年第3期16-16,共1页
关键词 喷灌机 喷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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