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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梁某的行为该以何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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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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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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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10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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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简介:2018年7月6日晚10时许,被告人梁某因其丈夫李某光与被害人梁某英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与其家属六人到中山市黄圃镇中糖医院旁边花坛李某光停放在该处的小轿车附近守候。当晚11时许,被告人梁某见被害人梁某英从李某光的小轿车内出来,遂上前殴打梁某英。期间,被告人梁某脱光被害人梁某英上衣并辱骂梁某英。经中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梁某英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2018年7月11日,被告人梁某到公安机关自首。事后,被告人梁某已赔偿被害人梁某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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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鉴定中心
起诉
行为
公安机关
被害人
被告人
案情简介
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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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8.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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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结伙持械打人案件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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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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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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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8年第1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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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简介:2016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甲、邓某某(已起诉)在中山市三角镇真善美酒店三楼KTV走廊向被害人赵某某敬酒遭拒后与被害人方发生争吵,后因被害人方人多被迫停止与之争执。随后,被告人肖某甲、邓某某觉得对方人多势众欺负自己,内心不服气,为报复被害人方联系肖某乙(已起诉)称自己在KTV内被他人欺负,让肖某乙叫人过来帮忙。肖某乙遂将此事告知正在与其喝茶聊天的李某某、杨某(均已起诉)等多名男子,随后一同到上述KTV内与被告人肖某甲、邓某某汇合,并在邓某某、肖某甲的带领下冲到被害人方包房内,持包房内啤酒瓶、烟灰缸、灭火器等械具攻击被害人方身体,遭到被害人方反抗,互殴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方两人轻伤、两人驿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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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案件
被害人
被告人
KTV
案情简介
真善美
中山市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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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8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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