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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之诉法律构造的反思与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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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5-143,共9页
司法实践对于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构造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些延续了惯性的做法,有些则出于诉讼经济的考虑采用了突破性的做法。背后的原因是既有的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构造存在较大的问题。《民法典(草案)》试图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作为形成之诉的... 司法实践对于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构造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些延续了惯性的做法,有些则出于诉讼经济的考虑采用了突破性的做法。背后的原因是既有的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构造存在较大的问题。《民法典(草案)》试图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作为形成之诉的定性下,通过债权人撤销之诉和债权人代位之诉合并审理的方式在实践层面解决这一问题,《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继续沿用了该做法,但法定诉讼合并的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债权人撤销之诉天然具有给付之诉的特征,并不需要借助于债权人代位之诉的帮助来实现诉讼目的。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受让人容忍债权人申请执行撤销权指向的标的物。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中,债务人的相对人是适格的被告,地域管辖也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最为重要的诉讼标的的认定有赖于法院积极释明职能的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之诉 给付之诉 诉讼合并 诉讼标的 诉讼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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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动产担保的新路径探索(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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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彭诚信 《交大法学》 CSSCI 2018年第1期144-153,共10页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担保 抵押 让与担保 信托 所有权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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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动产担保的新路径探索(上)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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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彭诚信 《交大法学》 CSSCI 2017年第4期110-121,共12页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我国法定的非占有式担保亟待完善,其一方面无法回应实践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未能顺应动产担保改革的国际潮流。国内反复出现的让与担保反映出当事人降低担保物变现成本的需求,域外法中的信托制度显示出其在保护资金方面的优势。尽管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较我国动产抵押制度具有某些方面的优势,但因其缺乏公示性以及与现有制度不相融合等原因,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均无法替代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在有益功能的实现方式上,既有制度的继续改良优于引进让与担保与信托制度。我国的动产担保应致力于完善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通过借鉴美国UCC第9编等先进经验,并结合让与担保制度及信托制度的有益启示,应在动产抵押的公示登记、功能化路径、价金识别、实现程序等方面进行改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担保 抵押 让与担保 信托 所有权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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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以《民法典》第542条为中心的分析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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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6-113,共8页
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通说采用了绝对无效说,对应的诉讼类型是形成之诉。在绝对无效说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会使债务人和撤销权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剧烈变动,债权人为了得到受偿必须先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和债权人代位之... 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通说采用了绝对无效说,对应的诉讼类型是形成之诉。在绝对无效说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会使债务人和撤销权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剧烈变动,债权人为了得到受偿必须先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和债权人代位之诉,不具有合理性。当债务人的财产无法偿还所有债务时,其处分行为无法产生责任变动的效果,已被转移所有权的财产仍需要为债务人的债务负责。债权人撤销权只是给债权人提供一个额外的受偿机会,故实体效力的界定应限定在强制执行领域中。债权人撤销之诉的内容是使撤销权相对人负有容忍强制执行的义务,不得提起第三人异议。债权人撤销之诉属于给付之诉,债权人可以据此申请法院至撤销权相对人处强制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权 强制执行 执行名义 给付之诉 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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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二元视角下“售后回租”之分析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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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111-120,共10页
"售后回租"交易本质上是信贷担保行为,其租金交换租赁物本身的价值,而非物的使用。不能单纯基于当事人所有权的约定而认定"售后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享有破产取回权,因为民法所有权不完全决定破产财产归属。出于平... "售后回租"交易本质上是信贷担保行为,其租金交换租赁物本身的价值,而非物的使用。不能单纯基于当事人所有权的约定而认定"售后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享有破产取回权,因为民法所有权不完全决定破产财产归属。出于平等对待破产债权人等原因考虑,租赁物应归属于承租人破产财产,融资租赁公司仅享有破产别除权。由于"售后回租"合同具有节税的功能,民法层面应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在破产法中进行调整。在承租人破产情形下,如果合同被解除,出租人的破产取回权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在解释论层面,对合同履行阶段进行分解,双方在租赁物上成立共有关系,限制融资租赁公司取回。在立法论层面,民事规范关于"售后回租"的规定仅涉及其效力,具体的破产效果交由破产法特别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售后回租 破产取回权 破产别除权 破产财产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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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理论下数据持有者权的建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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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0-61,共12页
数据财产权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才能得以法定化和正当化。数据持有者权的认定需要以现行法为依据。数据的控制与物的占有具有同质性,数据控制就是数据持有者对数据的事实支配状态。占有保护规范可以为数据持有者提供保护。数据收集的合法... 数据财产权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才能得以法定化和正当化。数据持有者权的认定需要以现行法为依据。数据的控制与物的占有具有同质性,数据控制就是数据持有者对数据的事实支配状态。占有保护规范可以为数据持有者提供保护。数据收集的合法性是数据持有者获得占有事实状态的前提条件。占有状态表现为对数据的任意调取能力和对数据的占有意思。在数据流通的过程中,侵占表现为对数据接口的侵入、共享和规避。数据持有者享有占有保护请求权,从而保护了数据控制的事实状态,为未来数据交易创设了可能性。数据持有者权的占有定性既保护了数据持有者的利益,也有效促进了数据的合理流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财产权 占有 控制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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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质押中的权利冲突及解决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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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0-158,共9页
动态质押的客体和交付符合物权法的强制要求,较普通动产质押并无不同,应从特定性和交付层面分析质权是否成立。尽管动态质押是担保物权,但质权对出质人的保护侧重于变价后阶段,而非变价前阶段。由于不可分的特性,加之对质押物的抽象约定... 动态质押的客体和交付符合物权法的强制要求,较普通动产质押并无不同,应从特定性和交付层面分析质权是否成立。尽管动态质押是担保物权,但质权对出质人的保护侧重于变价后阶段,而非变价前阶段。由于不可分的特性,加之对质押物的抽象约定,动态质押也会产生事后担保过度问题,导致质权人的合法担保权利和债务人的正常经营权利发生冲突。通过简单和补充的合同解释可以解决这一权利冲突,核心是基于交易习惯肯定债务人的法定交还请求权。实质结果是正常的经营权利优先于超额的担保权利,在此过程中质权人不存在损失,债务人因此不需要支付补偿,最终解决了权利冲突。动态质押能够在既有规范体系下得到解释,以实践交易模式为对象的规定会产生限缩金融创新空间的后果,民法典物权编并无必要对动态质押进行明文化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态质押 过度担保 权利冲突 交还义务 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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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出版合同解除体系的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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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3-18,共6页
原《合同法》和《民法典》都没有较好地应对非根本违约情形下的出版合同解除问题。既有的解除规则主要针对买卖等简单合同而设计,忽略了出版合同的特殊需求。出版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因此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在出版合同中显得尤为重要... 原《合同法》和《民法典》都没有较好地应对非根本违约情形下的出版合同解除问题。既有的解除规则主要针对买卖等简单合同而设计,忽略了出版合同的特殊需求。出版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因此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在出版合同中显得尤为重要。一方的行为如果架空了双方的信赖合作基础,即使没有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也应当有权解除合同。在个案解决上,可类推适用同样强调信赖关系的委托合同的解除规则。适用过程中,需要把信赖关系丧失的认定由主观标准改为客观标准,以将任意解除转化成有条件解除。最为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在《著作权法》中为出版合同增加专门的重大事由解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出版合同 合同解除体系 信赖基础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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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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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469-475,共7页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对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均有巨大影响。物权行为是物权、债权两分下的必然逻辑结果,物权行为因此也必然独立。即使是在所谓的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也难以彻底否认物权行...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对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均有巨大影响。物权行为是物权、债权两分下的必然逻辑结果,物权行为因此也必然独立。即使是在所谓的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也难以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的存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也隐含了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承认。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承认有利于维护私法自治,正确认识物权行为独立性是理顺法律逻辑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 债权 物权行为 独立性 物权变动模式 交付 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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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在婚外第三人遗赠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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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晋升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41-45,共5页
"泸州案"的判决在社会和学界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法院仅仅以受遗赠人是婚外第三人的特定身份而判定违反公序良俗,否认了遗嘱的效力。对于婚外第三人的遗赠不能因为破坏婚姻家庭秩序而判定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所保护的... "泸州案"的判决在社会和学界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法院仅仅以受遗赠人是婚外第三人的特定身份而判定违反公序良俗,否认了遗嘱的效力。对于婚外第三人的遗赠不能因为破坏婚姻家庭秩序而判定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原则所保护的并非是婚姻家庭秩序,其所规制的是市场化的性交易。公序良俗原则并非是统领性的原则,仅仅是在当事人利益失衡,成文法无法调整而出现的补充性原则。只有在当事人所给付的财物与不正当关系形成了切实的等价关系且受赠人不值得保护的时候,才能判定违反公序良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赠 婚外第三人 动机 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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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研究——以执行阶段为视角
11
作者 王聪 云晋升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206-219,共1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原《物权法》都没有对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学说亦未达成一致,但其却是研究动产抵押权性质和效力的起点,理应引起重视。执行乃法律之终局果实,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须于执行中检视。在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原《物权法》都没有对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学说亦未达成一致,但其却是研究动产抵押权性质和效力的起点,理应引起重视。执行乃法律之终局果实,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须于执行中检视。在建构路径选择上,抛弃权利属性的逻辑推演方式,而应采用优先权体系的宏观视角。在建构过程中,德国与美国动产担保效力建构背后的配套机制值得深入分析和比较。建构目标是促使未登记动产抵押权与一般债权展开竞争,最终倒逼动产抵押权登记。在带有破产法色彩的参与分配制度中,应谨慎认定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避免承认秘密担保。未登记动产抵押权的功能发挥建立在登记简化、公力实行的基础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登记动产抵押权 优先权 登记制度 有限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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