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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作为财产的知识产权——界定信息权利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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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亨利·e.史密斯
黄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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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耶鲁大学法学院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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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私法》
2016年第1期148-208,共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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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提出,知识财产与一般财产的紧密联系,源于信息成本在界定和实施排他权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正如很多学者强调的,信息的非竞争性导致知识财产的排他权在阻止他人使用上比有形财产的成本更高。可是即便知识产权没有解决分配问题,它仍可以让那些发现、利用信息的人占有竞争性投入的奖励。从成本的角度,排他权是一个潜在的捷径:信息排他权能简单地,非直接地、低成本地解决从竞争性投入中获得收益的问题。本文建立在排他和治理为界定产权之互补性策略的框架上,并提出哪些因素倾向于排他策略、哪些因素则相反的若干命题。排他权在信息权利系统中所发挥的作用——允许信息隐藏在隐喻的边界之后——既是其长处,也是短处。由于排他权会随着互联信息价值的提高而愈发昂贵、更有价值,我们是否应当期待更多的排他以及更多的排他是否可欲,这是一个实证问题。本文用信息-成本理论来解释类侵权的著作权与类财产权的专利权之间的一些基本区别。信息-成本理论也为权利结构的实证证据提供些许支持,例如商业组织规则。知识财产,和普通财产一样,可以被视为解决根据投入分配产出这一复杂协调问题的(最多算是)次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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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界定
财产
成本
竞争性
权利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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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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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排他抑或治理:界定财产权的两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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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亨利·e.史密斯
李群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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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耶鲁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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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私法》
2023年第3期30-55,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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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David S.Ruder公司研究基金的支持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22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数字时代新经济规则体系研究”(2022ND11)
华东政法大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公共数据与私人数据之边界澄清——反思民法客体性质区分标准”(2022-2-02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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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财产权界定可以遵循作为光谱端点的两种策略。排他策略中,衡量利用行为的指标较为粗略,故此,利用行为的具体化事宜由所有者决断。治理策略中,根据具体活动来衡量资源利用行为。每种策略都有其独特的成本结构。此种立足指标衡量的理论,对德姆塞茨理论有所发展,倡导采用治理和排他策略。该理论妥适解释了排他和治理制度的预期变化趋势以及两者的转换情况。指标衡量理论有别于“资源价值上升引发更多入侵事件并因此降低排他性”的理论。英格兰敞田制度的兴起,以及德姆塞茨难题(敞田时期之前和之后都系私有时期),均能被指标衡量理论妥适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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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权
指标衡量
成本结构
治理制度
两种策略
入侵事件
排他性
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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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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