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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与道德宪治:基于系统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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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3-80,共18页
网络暴力是道德系统内在的自我强迫性增长所产生的结构性压迫。道德在互联网的支持下演化出自我再生产的功能系统,由此获得了一种不受外部约束的内部增长态势。道德系统不仅侵蚀了个人心理系统,而且将自己偏执的理性强加给其他社会子系... 网络暴力是道德系统内在的自我强迫性增长所产生的结构性压迫。道德在互联网的支持下演化出自我再生产的功能系统,由此获得了一种不受外部约束的内部增长态势。道德系统不仅侵蚀了个人心理系统,而且将自己偏执的理性强加给其他社会子系统。对网络暴力的现有法律治理模式可以被归纳为个人主义模式、组织主义模式与国家主义模式,但它们都难以限制道德系统的内在扩张性。系统自控模式主张对道德系统的限制只能来自道德系统自身,通过在系统内部建立对立结构来对系统的病态扩张加以限制。道德宪治就是对系统自控模式的规范化与合理化。道德宪治是通过宪法这个结构性耦合机制,来为道德系统设定社会自治的框架,从而在不破坏道德系统功能自治的前提下,在其内部建立“反向结构”,进而达到以道德限制道德之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暴力 道德系统 系统自控模式 道德宪治 反思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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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信任建构的反向逻辑:不信任的制度化及其功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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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4-71,共18页
现代法律系统有着天然地不被信任的倾向。但现代法律系统的正常运转又依赖于信任,法律信任的建构因此只能遵循从反向出发的合法化逻辑,这要求在法律系统内部建立对于不信任的全面、严格的制度化处理机制,法律信任就变成了对于系统内部... 现代法律系统有着天然地不被信任的倾向。但现代法律系统的正常运转又依赖于信任,法律信任的建构因此只能遵循从反向出发的合法化逻辑,这要求在法律系统内部建立对于不信任的全面、严格的制度化处理机制,法律信任就变成了对于系统内部不信任功能的信任。不信任被制度化后就构成了法律信任的自我反思机制。对不信任的制度化通过将不信任情绪及其处理变成一种可预期状况与常规化操作,从而有助于实现法律信任的动态稳定。对不信任的制度化还能够使法律信任实现“去人格化”,使得人格信任所难以接受的不信任表达与处理在系统内部成为一种常态,从而极大增强了系统的内在可靠性与稳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系统信任 人格信任 法律信任 不信任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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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窗效应及其在犯罪治理中的应用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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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24-136,共13页
破窗效应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心理现象,由于信息匮乏,公众往往根据容易获知的关于社会秩序安全的外在信息符号来推断政府社会控制能力的大小与他人是否同等遵守法律,并由此对违法犯罪的制裁风险做出错误假定,从而使违法行为与合法行为都呈... 破窗效应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心理现象,由于信息匮乏,公众往往根据容易获知的关于社会秩序安全的外在信息符号来推断政府社会控制能力的大小与他人是否同等遵守法律,并由此对违法犯罪的制裁风险做出错误假定,从而使违法行为与合法行为都呈现出盲目性与扩散性的特征。破窗效应的可能性源于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其必要性则是因为政府执法能力的有限性以及暴力制裁信息价值的弱化。政府可以利用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差异,通过一系列减少"破窗"的印象管理策略,如对社会环境与可防卫空间的设计、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与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对警力象征性存在的强调,将一些关于社会秩序的正面信息符号注入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认知鸿沟,放大可能实际非常有限的社会控制能力,使潜在违法犯罪者形成他人都在遵纪守法的普遍印象,从而提高潜在违法犯罪者的风险认知,并最终减少违法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窗效应 印象管理 环境设计 警务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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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合法性的多重困境——以安庆市殡葬改革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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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97-107,共11页
我国的基层治理往往受困于多方面的合法性标准和目标。对安徽省安庆市Z县Y镇Y村殡葬改革的一项社会调查,为理解这一点提供了经验上的依据。殡葬改革无疑有着合理性和紧迫性,但殡葬改革的合法性在社会舆论与实际民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 我国的基层治理往往受困于多方面的合法性标准和目标。对安徽省安庆市Z县Y镇Y村殡葬改革的一项社会调查,为理解这一点提供了经验上的依据。殡葬改革无疑有着合理性和紧迫性,但殡葬改革的合法性在社会舆论与实际民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现代化目标的多层次性也使得殡葬改革的合法性并不能在所有层面都能够得到同步实现。村干部作为改革具体的实施者,其所采取的也只是一种处于制度"灰色地带"非正式的合法化策略,这只能一定程度搁置实体性争议。协商民主对于解决合法性争议有着严重的局限性,不仅可能牺牲其他合法性目标,而且还忽视了中国现代化基于自上而下的"赶超战略"所形成的时间紧迫性。基层治理合法性的多重困境不可能被完全解决,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再造熟人和主观程序正义被缓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治理 现代化 殡葬改革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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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众作为守法的非理性基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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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45-55,156,共12页
法律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上的,而并非全部出于对法律各种好处的理性认知与自主判断。面对高度复杂与抽象的现代法律制度,人们通过从众心理与从众行为来降低认知与学习的负担,将他人的合法或违法行为与观念不加反思... 法律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上的,而并非全部出于对法律各种好处的理性认知与自主判断。面对高度复杂与抽象的现代法律制度,人们通过从众心理与从众行为来降低认知与学习的负担,将他人的合法或违法行为与观念不加反思地作为自己判断的依据。从众会导致对盲从行为的合理化,但正由于此,同样也可以依赖从众心理来使人们正当化非共识性或不利性的法律决定,从而规避获得普遍认同与社会共识的困难。从众也完全有可能颠覆人们对合法社会秩序的既定认知与遵守,并做出在事后看来非常不理智的违法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守法行为 从众心理 公平感 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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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迎合与默契:对传媒与司法关系的再审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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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交大法学》 2016年第4期80-96,共17页
由于传媒独特的信息筛选标准,传媒与司法之间的重叠与冲突都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传媒与司法之间发生了可能危及司法的社会正当性的冲突,那么多数情况下是因为牵涉到了某种紧张的社会与政治关系。在中国,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冲突因传媒对司... 由于传媒独特的信息筛选标准,传媒与司法之间的重叠与冲突都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传媒与司法之间发生了可能危及司法的社会正当性的冲突,那么多数情况下是因为牵涉到了某种紧张的社会与政治关系。在中国,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冲突因传媒对司法能否超越不平等的社会与政治关系的不信任而起,两者冲突的实质是传媒与政治之间的冲突,而司法在面对传媒的不信任时主要采取一种迎合性态度。改变当前局面的关键是建立司法相对于政治的独立性与优势性地位,独立性的司法与自由化的传媒之间会在对抗与批判政治机构上形成立场的一致性与内在的"默契"关系:一方面,传媒对司法的正面报道能够强化自己作为民主的积极监督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这种报道也能够强化法院作为独立与去政治化的机构的形象,从而提升其相对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众传媒 司法独立 政治 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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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媒介普遍化的结构条件及其信息不对称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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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北方法学》 CSSCI 2013年第6期98-109,共12页
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局限就是政治权力的普遍化能力不够。权力普遍化意味着权力可以借助媒介符号在不同处境中面临不同的模式时,坚持相同的意义,并可以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其结构条件包括:意义框架的普遍化与惩罚期待的普遍化... 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局限就是政治权力的普遍化能力不够。权力普遍化意味着权力可以借助媒介符号在不同处境中面临不同的模式时,坚持相同的意义,并可以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其结构条件包括:意义框架的普遍化与惩罚期待的普遍化。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难以有效监管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极易扭曲中央政令与法令,造成社会不稳定。只有法治才能通过具有普遍可能性的司法救济提供信息支持,实现普遍化的惩罚期待,克服信息不对称。但权力在依赖法律结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其意义框架的制约,为避免这种制约,权力对于法律采取一种欲拒还迎、割裂"合法—非法"二元规则化的工具性策略,致使法律也无法为权力提供功能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媒介 权力 暴力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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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备案审查衔接机制的进路选择——两审联席会议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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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景子琛 《学理论》 2022年第3期85-87,共3页
现阶段,衔接与协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这两大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之一,备案审查制度正是进行衔接的重要途径。因此分析了党内法规的规范属性、探寻了备案审查制度中的衔接点——合法性审查中可能存在的主体权... 现阶段,衔接与协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这两大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之一,备案审查制度正是进行衔接的重要途径。因此分析了党内法规的规范属性、探寻了备案审查制度中的衔接点——合法性审查中可能存在的主体权能问题,从限制溢出效应、明确主体职责的思路入手,对联席会议制具体机制的构建进行了阐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备案审查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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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 被引量:43
9
作者 徐亚文 伍德志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71-79,共9页
社会稳定风险是传统社会控制模式失效而法治秩序尚未建立的产物,在网络时代具有现实性和非现实性、扩散性和累积性的双面特征。我国地方政府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其作为一种行政程序存在着评估主体的信息局限性、评估内容的局限... 社会稳定风险是传统社会控制模式失效而法治秩序尚未建立的产物,在网络时代具有现实性和非现实性、扩散性和累积性的双面特征。我国地方政府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其作为一种行政程序存在着评估主体的信息局限性、评估内容的局限性、评估方法与程序作为合法化机制的局限性。为了有效地预防与控制社会稳定风险,应该将重大行政决定的风险评估主体转化为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在风险评估内容的合法性方面,要加强财产征收程序立法;在合理性方面,各种行政决定不应使当事人的生活标准降低;在安全性方面,应进行应急性评估;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应增加网络舆论评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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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辞、语言游戏与判决合法化——对“判决书上网”的法理思考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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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亚文 伍德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11-18,共8页
法律修辞是司法过程中的遣词造句,不仅是一种说服手段,而且是展现真理的一种事实性力量。法律修辞的意义,从哲学角度来说,是法律的展现,具有存在论的意义;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从政治学角度来说,具有限制权力的功效。当... 法律修辞是司法过程中的遣词造句,不仅是一种说服手段,而且是展现真理的一种事实性力量。法律修辞的意义,从哲学角度来说,是法律的展现,具有存在论的意义;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从政治学角度来说,具有限制权力的功效。当代中国法院判决书说理和修辞的普遍缺乏,根源在于缺乏可以对判决书进行自由讨论的公共领域,也即没有以法律修辞为中心的语言游戏。法院判决应从中国古代判词中汲取修辞艺术,降低信息成本。判决书上网就是在判决书的公共领域引入读者批判的一种对策,对于加强判决书的说理和修辞具有一定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书上网 法律修辞 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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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学与法律科学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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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亚文 伍德志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4-69,共6页
作为实证主义在法学中的理论形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社会实证主义法学都要求在观察法律现象过程中秉持价值中立和排除主观预断。而语言哲学的诠释学转向证明,对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的理解无可避免地带有解释者的前见,前见中包含着传统... 作为实证主义在法学中的理论形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社会实证主义法学都要求在观察法律现象过程中秉持价值中立和排除主观预断。而语言哲学的诠释学转向证明,对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的理解无可避免地带有解释者的前见,前见中包含着传统、权威等因素。解释既是一种创造,也受被解释的文本约束。法律是阐释性概念,法律的确定性是因为前见的先定性,解释者对此不具有可选择性,而法律的不确定性是因为解释的主观性,解释者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前见。实现法制统一性的理论探索需要考虑实证规范本身的严密性,也需要考虑规范文本之外的人文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证主义 法律科学 法律文本 诠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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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权再反思:基于功能分化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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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8-172,196,共16页
数字人权的社会基础并非一体化的数字社会,数字技术只是强化但并没有根本改变工业社会的结构特征与运作逻辑,数字社会仍然是功能分化社会,数字人权也因此不具备代际变革的颠覆性意义。数字人权的基本功能是在数字时代继续维护各个系统... 数字人权的社会基础并非一体化的数字社会,数字技术只是强化但并没有根本改变工业社会的结构特征与运作逻辑,数字社会仍然是功能分化社会,数字人权也因此不具备代际变革的颠覆性意义。数字人权的基本功能是在数字时代继续维护各个系统的功能分化,限制各个功能系统借助数字技术所产生的内在扩张性,从而在个人身心系统与功能系统之间、不同功能系统之间确立合理的界限。数字人权可被区分为普遍功能性数字人权与特殊功能性数字人权。前者主要是指互联网接入权,其功能是在社会整体层面支持所有系统的涵括性与功能分化;后者主要是指生物人及其社会角色的数字人权,其功能主要是维护个人身心系统的完整性与自主性,以及社会角色所代表的功能系统沟通的自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社会 工业社会 数字人权 功能分化 互联网接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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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谈心要找准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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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学校思想教育文稿》 2003年第6期28-28,共1页
关键词 班主任 学生 思想品德教育 工作方法 沟通技巧 优秀学生 差生 中等水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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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小学生喜欢语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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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 教育》 2017年第1期268-268,共1页
语文学科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为学好其他学科打基础,同时也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打基础。要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就要创设生动的教学情趣,让学生参与,展示自我,张扬个性,办好班级小报,让学生发表文章,享受... 语文学科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为学好其他学科打基础,同时也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打基础。要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就要创设生动的教学情趣,让学生参与,展示自我,张扬个性,办好班级小报,让学生发表文章,享受成功的喜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学语文 教学情趣 展示自我 成功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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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道德的普泛化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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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2-86,共15页
在智能互联网时代,陌生人在智能算法工具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支持下被“熟人化”,需要道德来维护网络社会人际沟通的相互尊重与和谐稳定。这导致道德的普泛化:道德在功能分化社会作为特殊的沟通模式,借助互联网的普及,扩展到其他功能领域... 在智能互联网时代,陌生人在智能算法工具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支持下被“熟人化”,需要道德来维护网络社会人际沟通的相互尊重与和谐稳定。这导致道德的普泛化:道德在功能分化社会作为特殊的沟通模式,借助互联网的普及,扩展到其他功能领域,从而盲目地以道德经验与道德标准来评判一切现象。道德的普泛化在网络社会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要求人们进行无底线的尊重与藐视,严重限制与威胁了个人自由与人格尊严。网络暴力现象正源于道德的普泛化。法律可以通过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来限制道德的“去分化”,引导网络平台设计合理的选择框架“助推”多元化的道德选择,设立基本的隐私信息屏障来保留最低限度的物理生活空间,以及合理设置被遗忘权为改过自新提供机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社会 道德 数字熟人社会 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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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影响法律运作的原理、机制与后果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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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德志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7-31,共15页
“关系”具有情境中心主义的特征,其运作以情感为铺垫谋求工具性目的,并且容易形成超制度的义务性压力。“关系”本质上是私人性的,在制度运作过程中容易导致公私不分。“关系”以人情与脸面为影响法律运作的核心机制,人情能够产生超法... “关系”具有情境中心主义的特征,其运作以情感为铺垫谋求工具性目的,并且容易形成超制度的义务性压力。“关系”本质上是私人性的,在制度运作过程中容易导致公私不分。“关系”以人情与脸面为影响法律运作的核心机制,人情能够产生超法律的义务压力,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正当化;脸面不仅可能对法律权力进行正向与逆向再生产,还有可能将法律权威异化为脸面的维护。“关系”不仅导致了合法与非法区分的情境化,也导致了法律与私德之间界限的模糊化,并最终使法律运作在结构形象上呈现为表里不一的双层交往系统。为克服“关系”对法律运作的不当影响,需要对法律领域的“关系”实践进行全面规范与限制,确立“关系”实践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制度屏障,以及树立对于法律运作“表里如一”的制度信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人情 脸面 法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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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认知的信任逻辑 被引量:1
17
作者 伍德志 《中国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45-164,共20页
普通公民在对现代法律制度的认知方面存在困境,以致大多数人只能有风险地信任或不信任法律。法律信任是基于有限的信息对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所作的潜在推断,某些认知成本比较低且与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有一定关联的信息,被挑选出来作为判断... 普通公民在对现代法律制度的认知方面存在困境,以致大多数人只能有风险地信任或不信任法律。法律信任是基于有限的信息对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所作的潜在推断,某些认知成本比较低且与法律的内在可靠性有一定关联的信息,被挑选出来作为判断法律结构与过程整体可靠性的关键依据,并被符号化与象征化。法律信任还通过内在的情感特征来消除因为无知而产生的心理负担,通过严格的“阙限”来控制信任风险的无限制扩大。法律信任的符号信息基础大致包括两方面:效力信息与实效信息。效力信息主要是道德信息,因为其来源广泛、认知成本比较低;实效信息主要是指法律制裁,而制裁作为负面信息具有比奖励更强烈的“表达性效果”。法律信任还需要通过制度化不信任来规避法律信任的符号敏感性,从而实现动态稳定的系统信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信任 法律认知 系统信任 制度化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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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拒还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社会系统论分析 被引量:59
18
作者 伍德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14,共12页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政治在要求法律对私法关系进行整合的同时,却面临法律对具有政治意义的公法关系普遍化实施的合法性要求。政治系统一方面想利用法律来为自身赋予合法性以及对政治自身解决不了的社会冲突进...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政治在要求法律对私法关系进行整合的同时,却面临法律对具有政治意义的公法关系普遍化实施的合法性要求。政治系统一方面想利用法律来为自身赋予合法性以及对政治自身解决不了的社会冲突进行整合,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让法律独立运作以正常发挥功能。政治之所以对于法律有这种欲拒还迎的分裂与两难态度,原因在于法律系统的结构二重性:使动性与制约性。对于政治系统来说,法律结构扩展了权力的普遍有效性,而权力如要实现这一点又必须受法律结构的制约。为避免法律对政治权力的"合法/非法"二元规则化,政治系统设定政治禁忌,要求法律不得违反,但法律系统的二元规则化对于政治系统来说是难以任意伸缩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治 法律 相互寄生 规范冲突 政令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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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患纠纷中的法律与信任 被引量:40
19
作者 伍德志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19,175,共19页
法律在对医患纠纷的处理上有着难以克服的功能局限性。由于医患之间在信息与知识上的高度不对称,以及医疗事故中的风险与损失难以被外在化,法律不仅难以有效地预防医患纠纷,也难以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医疗过错责任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具... 法律在对医患纠纷的处理上有着难以克服的功能局限性。由于医患之间在信息与知识上的高度不对称,以及医疗事故中的风险与损失难以被外在化,法律不仅难以有效地预防医患纠纷,也难以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医疗过错责任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具有严格化的趋向,而这会导致过度威慑。法律对医患纠纷的处理基本可被归结为控制模式。信任模式则基于较低的信息成本以及特殊的道德情感特质,能够更有效地预防医患纠纷。沟通是建立医患信任的最重要方式,但其传达的主要是道德情感信息,不是医学专业信患。由于信任推断的潜在性与监管成本的高昂,法律既无法强迫医患之间相互信任,也难以强制形成充满人性关怀的沟通。加强有效沟通以实现医患信任的方法,只能是非价格竞争。为了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这种有效竞争,应建立政府支持与限制下的市场模拟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患纠纷 控制模式 信任模式 沟通 非价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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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法研究的犬儒主义色彩 被引量:11
20
作者 伍德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3-10,共8页
改革开放之后,政治权力尽管对学术的控制全面放松了,但其仍然时刻保持着侵入学术的可能。法学学术面对这种政治情势形成了一种既试图回避政治禁忌又试图迎合学术体制的犬儒主义生存策略,而民间法研究正好满足了这样一种生存策略,民间法... 改革开放之后,政治权力尽管对学术的控制全面放松了,但其仍然时刻保持着侵入学术的可能。法学学术面对这种政治情势形成了一种既试图回避政治禁忌又试图迎合学术体制的犬儒主义生存策略,而民间法研究正好满足了这样一种生存策略,民间法研究者无疑对当下中国的政治现实有着一种清醒的意识,但其仍然回避了关键的政治性法律实践问题,而在比较安全的去政治化的法律实践领域大力挖掘学术资源。民间法研究者还在既中立客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绝佳外表下不恰当地将这种片面化的学术研究放大到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地位,为其进行精致的正当化辩护。民间法研究者最终通过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策略能够达到一种犬儒主义效果:对学术无能的不自知、对逃避政治现实的自我说服、对学术繁荣的自我陶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法 国家法 去政治化 犬儒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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