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的现状与挑战 被引量:46
1
作者 修光利 吴应 +3 位作者 王芳芳 余惠洁 赵江月 张巍 《环境科学研究》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2048-2060,共13页
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PM 2.5和臭氧(O 3)协同控制的核心污染物之一,但目前VOCs污染控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其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总结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VOCs管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VOCs的定义、表征方法、排放标准、全过程控制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PM 2.5和臭氧(O 3)协同控制的核心污染物之一,但目前VOCs污染控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其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总结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VOCs管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VOCs的定义、表征方法、排放标准、全过程控制技术及相应制度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结果表明:①国家和地方对VOCs的定义尚未统一,导致管控范围不明确,因此建议基于VOCs的物理性质(沸点和蒸气压)确定其管控范围,并与恶臭物质、有毒有害污染物分类协同控制,研究制定豁免清单和优先控制清单.②通过比较VOCs表征和监测方法的差异发现,非甲烷总烃(NMHC)的检测方法在稳定性、可靠性方面尚存在不足,建议建立总碳氢化合物(THC)与NMHC相结合的监测方法.③基于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的概念,分析并发现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措施实施中存在投入和产出不平衡、稳定达标困难等问题,建议基于治理措施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评价,建立最佳治理技术筛选方法.④针对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税制度等尚未有效联动的问题,建议统一总量核算办法、增设专门的VOCs排放税.⑤鉴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存在差异,建议制定区域一体化排放标准以避免某些产业在有限区域内简单转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VOCs) 管控范围 全过程控制 总量控制 排放标准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