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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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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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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2期62-66,6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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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他本身并不参与犯罪实施,只为实行犯提供犯罪意图,所以,有人把他叫做造意犯。这种造意犯在许多犯罪案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常常基于他们的造意而引起极为严重的后果。特别在当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几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的案件中,以及在较为突出的青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中,我们都很容易发现有教唆犯的黑手伸入其中。抓住和斩断这些黑手,正确、及时地打击这种躲在幕后的教唆犯,对于深入揭露和预防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对教唆犯的定罪量刑涉及许多理论问题,国内外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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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唆犯
共同犯罪
实行犯
教唆行为
刑事责任
犯罪过程
我国刑法
犯罪既遂
危害结果
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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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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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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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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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69-7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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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第43条)这一我国独有的死刑制度,习惯把它简称为死缓。它作为传统生命刑的补充,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和有效地改造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着越来越引人瞩目的作用。认真总结、研讨死缓在我国死刑制度中的特点和适用中的问题,对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死缓的作用死缓是判处死刑后的一种执行犹豫制度,即判后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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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缓
死刑制度
适用死刑
犯罪分子
犯罪条件
生命刑
死刑犯
社会主义法制
情节恶劣
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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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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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责任理论试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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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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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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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1987年第5期17-2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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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指刑法意义的客观行为,下同。)应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过去,我们的注意力大多侧重于犯罪和刑罚,对刑事责任理论缺乏必要的探讨,最近,有些同志已开始把目光投向这一尚待开发的领域,并对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的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认为只有犯罪行为才是刑事责任的根据。对此,笔者提出不同意见,以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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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犯罪构成
斗争
刑事法律责任
罪过
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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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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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刑法分则体系的革新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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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淦才
胡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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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61-64,1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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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建立的依据,是犯罪的同类客体,即根据一些犯罪所侵害的客体的共同性,把全部犯罪分为八类。笔者认为,这种分类不仅没能体现分则整体结构的严谨性,也给立法、司法实践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困惑。从大的方面看,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庞杂,固不待言,而在相关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之间,却插入与这两类罪毫不相关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使人也感到颇为别扭。从小的方面看,类罪中的许多具体犯罪,规定得也很混杂,像强迫妇女卖淫与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拐骗儿童与拐卖人口之类极其近似的罪,却不能规定在同一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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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客体
刑法分则体系
犯罪行为
犯罪分类
公民人身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社会关系
民主权利
侵犯财产罪
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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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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