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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阁诗与试律诗合流之下的新诗话——论《见星庐馆阁诗话》的意义
1
作者
余煜珣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8-165,共8页
清代"馆阁诗"和"试律诗"的合流,可为试律诗学研究提供一个有意义的新视角。林联桂的《见星庐馆阁诗话》恰可作为考察的例证。此书对清代试律的发展历程及诗体作法等均有总结评述,可视为一部有集成之功的著作。其专...
清代"馆阁诗"和"试律诗"的合流,可为试律诗学研究提供一个有意义的新视角。林联桂的《见星庐馆阁诗话》恰可作为考察的例证。此书对清代试律的发展历程及诗体作法等均有总结评述,可视为一部有集成之功的著作。其专论清代试律,标榜清代试律在各方面均臻于极致,集中体现了清人对试律创作的自信。这种现象源于科举试诗的积累与馆阁试律的典范创作。此书便以十分明确的编撰宗旨,反映了馆阁诗和试律诗在清代的特殊联结。两种不同定义的诗体因科举试诗而在清代实现了沟通与合流,加上林联桂的应试目的和"有意作诗话"的意识,终于促成了这部"馆阁诗"的专门诗话,填补了古代诗话类型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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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联桂
《馆阁诗话》
试律
馆阁诗
清代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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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唐代判文文学化的内在机制与文化意味
2
作者
余煜珣
《唐都学刊》
2020年第5期27-34,共8页
唐代判文体现了文学、法律与考试三重面相,最终实现了从实用文体到文学文体的转化。三种面相的纠缠,尤其是判文的考试、法律属性,形成了叙事性、虚拟性、开放性和情感化等文学特征,这是促使判文文体转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文学化过程中...
唐代判文体现了文学、法律与考试三重面相,最终实现了从实用文体到文学文体的转化。三种面相的纠缠,尤其是判文的考试、法律属性,形成了叙事性、虚拟性、开放性和情感化等文学特征,这是促使判文文体转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文学化过程中,非文学的因素起到关键作用。判文向文学文体转化,有着深刻的文化意味:它意味着中国文学中原先“作文为己”的文学变成“作文为人”的功利实用文学后,一些文体又向自主自发的创造性文学转变,并且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功利实用属性促成的,其中隐藏着自我突破、解体和变异的因子。在转化了的“判文”中,可以看到对政治权威的脱离与解构,也可以看到正义精神和人文意蕴在文学中的渗透与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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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代
判文
实用文体
文学文体
文体转化
文化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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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秦汉文书程式范本的文体学意义
3
作者
余煜珣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CSSCI
2018年第1期73-88,共16页
随着文书行政制度的确立,秦汉时期出现一种文书程式范本,对文书写作做出形式上的规范和指导.与先秦的礼辞范本不同,这类文书范本已脱离了仪式语境和口头表达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开启了对文本化“公文文体”特征的相对自觉的认知.而表示“...
随着文书行政制度的确立,秦汉时期出现一种文书程式范本,对文书写作做出形式上的规范和指导.与先秦的礼辞范本不同,这类文书范本已脱离了仪式语境和口头表达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开启了对文本化“公文文体”特征的相对自觉的认知.而表示“文书程式规范”的“式”概念在法制建立后兴起,体现出入们对文体程式的认识脱离了礼学框架,从而更为明晰独立.这显示了法制建立下文体学的新动向.这种文体程式范本的形式在后代仍广泛应用,应成为文体学研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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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书程式
范本
“式”
《封诊式》
文体学
原文传递
秦汉律令文体的制度化生成和演进——以王言与制度的关系为中心
4
作者
余煜珣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2020年第2期290-311,共22页
秦汉法律文体以律令为核心。作为制度的律令与作为王言的诏令关系密切:具有长期效力的特定诏令,经一定程序可制定为律令。诏令是律令的直接来源,律令是诏令的制度化。王言与制度存在张力和相互制衡,王言有绝对掌控力,但法制在形式上相...
秦汉法律文体以律令为核心。作为制度的律令与作为王言的诏令关系密切:具有长期效力的特定诏令,经一定程序可制定为律令。诏令是律令的直接来源,律令是诏令的制度化。王言与制度存在张力和相互制衡,王言有绝对掌控力,但法制在形式上相对独立也是事实。制衡关系在文体现象上的反映,就是法律范畴的"令"作为王言的代表而从诏令中别置而出,向制度靠拢,形成介乎律和一般诏令之间的文体。律与令的功能和形态由此分化:律是在制度意义上相对独立于王权的稳定形式,剥落王言形态而条文化;令则是为张扬王权而形成的变通和补充形式,仍保留王言形态。尽管王言势力强大,制度化仍是律令生成和演进的方向。制度文体尤其法制文体的传统,在律令的制度化生成中起到关键作用。律令生成之后,其制度化的因子仍在逐步累积,继续指示着律令的发展方向,促使律令在魏晋发展成为更成熟和纯粹的制度化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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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律令
王言
制度
法律文体
原文传递
题名
馆阁诗与试律诗合流之下的新诗话——论《见星庐馆阁诗话》的意义
1
作者
余煜珣
机构
中山大学中文系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8-165,共8页
基金
囯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史"(10ZD&102)
中山大学饶宗颐研究院"饶学"研究生论文资助计划"秦汉法律文体研究"(RyB17003)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清代"馆阁诗"和"试律诗"的合流,可为试律诗学研究提供一个有意义的新视角。林联桂的《见星庐馆阁诗话》恰可作为考察的例证。此书对清代试律的发展历程及诗体作法等均有总结评述,可视为一部有集成之功的著作。其专论清代试律,标榜清代试律在各方面均臻于极致,集中体现了清人对试律创作的自信。这种现象源于科举试诗的积累与馆阁试律的典范创作。此书便以十分明确的编撰宗旨,反映了馆阁诗和试律诗在清代的特殊联结。两种不同定义的诗体因科举试诗而在清代实现了沟通与合流,加上林联桂的应试目的和"有意作诗话"的意识,终于促成了这部"馆阁诗"的专门诗话,填补了古代诗话类型上的空白。
关键词
林联桂
《馆阁诗话》
试律
馆阁诗
清代诗学
分类号
I207.2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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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唐代判文文学化的内在机制与文化意味
2
作者
余煜珣
机构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出处
《唐都学刊》
2020年第5期27-34,共8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项目:“先秦至唐代文体程式范本的形成及其文体学价值”(2019M663341)
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古代法律文化与文学批评关联研究”(20wkpy31)。
文摘
唐代判文体现了文学、法律与考试三重面相,最终实现了从实用文体到文学文体的转化。三种面相的纠缠,尤其是判文的考试、法律属性,形成了叙事性、虚拟性、开放性和情感化等文学特征,这是促使判文文体转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文学化过程中,非文学的因素起到关键作用。判文向文学文体转化,有着深刻的文化意味:它意味着中国文学中原先“作文为己”的文学变成“作文为人”的功利实用文学后,一些文体又向自主自发的创造性文学转变,并且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功利实用属性促成的,其中隐藏着自我突破、解体和变异的因子。在转化了的“判文”中,可以看到对政治权威的脱离与解构,也可以看到正义精神和人文意蕴在文学中的渗透与增强。
关键词
唐代
判文
实用文体
文学文体
文体转化
文化意味
Keywords
Tang Dynasty
written judgement
practical style
literary style
literary style transformation
cultural meanings
分类号
I206.42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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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秦汉文书程式范本的文体学意义
3
作者
余煜珣
机构
中山大学中文系
出处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CSSCI
2018年第1期73-88,共16页
基金
吴承学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史”(10ZD&102)
笔者本人主持的中山大学饶宗颐研究院。饶学”研究生论文资助计划“秦汉法律文体研究”(RyB17003)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随着文书行政制度的确立,秦汉时期出现一种文书程式范本,对文书写作做出形式上的规范和指导.与先秦的礼辞范本不同,这类文书范本已脱离了仪式语境和口头表达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开启了对文本化“公文文体”特征的相对自觉的认知.而表示“文书程式规范”的“式”概念在法制建立后兴起,体现出入们对文体程式的认识脱离了礼学框架,从而更为明晰独立.这显示了法制建立下文体学的新动向.这种文体程式范本的形式在后代仍广泛应用,应成为文体学研究的一部分.
关键词
文书程式
范本
“式”
《封诊式》
文体学
Keywords
pattern of administrative documents
model text
"shi"
Feng ZhenShi
stylistics
分类号
G6 [文化科学—教育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秦汉律令文体的制度化生成和演进——以王言与制度的关系为中心
4
作者
余煜珣
机构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出处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2020年第2期290-311,共22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项目“先秦至唐代文体程式范本的形成及其文体学价值”(2019M663341)
中山大学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古代法律文化与文学批评关联研究”(20wkpy31)
文摘
秦汉法律文体以律令为核心。作为制度的律令与作为王言的诏令关系密切:具有长期效力的特定诏令,经一定程序可制定为律令。诏令是律令的直接来源,律令是诏令的制度化。王言与制度存在张力和相互制衡,王言有绝对掌控力,但法制在形式上相对独立也是事实。制衡关系在文体现象上的反映,就是法律范畴的"令"作为王言的代表而从诏令中别置而出,向制度靠拢,形成介乎律和一般诏令之间的文体。律与令的功能和形态由此分化:律是在制度意义上相对独立于王权的稳定形式,剥落王言形态而条文化;令则是为张扬王权而形成的变通和补充形式,仍保留王言形态。尽管王言势力强大,制度化仍是律令生成和演进的方向。制度文体尤其法制文体的传统,在律令的制度化生成中起到关键作用。律令生成之后,其制度化的因子仍在逐步累积,继续指示着律令的发展方向,促使律令在魏晋发展成为更成熟和纯粹的制度化文体。
关键词
律令
王言
制度
法律文体
Keywords
Lv-Ling
imperial edict
legal system
legal genres
分类号
K232 [历史地理—中国史]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馆阁诗与试律诗合流之下的新诗话——论《见星庐馆阁诗话》的意义
余煜珣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唐代判文文学化的内在机制与文化意味
余煜珣
《唐都学刊》
202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秦汉文书程式范本的文体学意义
余煜珣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CSSCI
2018
0
原文传递
4
秦汉律令文体的制度化生成和演进——以王言与制度的关系为中心
余煜珣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2020
0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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