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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澳大利亚互联网内容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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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侍孝祥
郭雪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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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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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网络传播》
2014年第1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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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21世纪之初,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就试图对互联网内容规制进行一系列立法,于1999年通过了《广播服务(在线服务)修正案》,对《1992年广播服务法》进行了修改,随后,1999年修正案所确立的互联网内容规制机制在《2007年通信立法(内容服务)修正案》中被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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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
内容服务
互联网
规制
广播服务
2007年
修正案
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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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6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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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与法律发展--数字社会法律体系的形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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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富平
侍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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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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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数字法治》
2023年第2期32-50,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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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变革的力量,使整个社会经济走向新社会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数字身份、数字行为和事实、数字交易、数字支付和数字联结等正在构建这样的社会经济形态,需要寻找法律评价和衡量,纳入法律规范。作为塑造社会秩序的制度工具,法律应具有自我更新和发展能力,适应全面数字化的社会经济变革,形成符合数字社会经济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规则。但在应对数字技术引发新问题的过程中,存在着应对式、标签式、领地主义的倾向,缺少连贯和系统的方法和顶层设计。为此,本文提出适应数字经济的法律发展整体观和法律发展方法,提出新兴法学学科的科学定位和使命,有利于适应数字经济的法律体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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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字法学
法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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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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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内容聚合服务的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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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侍孝祥
崔国斌
刘军华
杨勇
刘海虹
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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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稽查处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沪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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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7年第1期85-109,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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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网络内容聚合服务,是指通过网络链接、搜索引擎、数据挖掘等网络技术,将分散在互联网上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使得网络用户能通过一站式平台访问这些数字资源的网络服务。例如,今日头条、迅雷看看、UC浏览器、百度影音、快播等软件和服务,它们基于流媒体技术、C/S技术以及技术开发,通过与支持其内核的网站合作,提供跨站点内容搜索和播放服务,从而构成一种典型的内容聚合型服务。随着移动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渠道服务与内容提供之间的界限逐步模糊化。面对复杂的新局面,是否要拓宽法律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法律又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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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影音
技术
法律
网络
内容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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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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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实践与探析
被引量: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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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侍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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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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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审判》
2021年第17期74-7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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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8年明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正式确立了互联网法院的11类案件管辖范围。三年来,杭州、北京和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据此受理了大量的互联网案件,形成了一大批具有重大裁判规则意义的典型案例,有力回应了网络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和互联网对社会治理提出的新挑战,集中展现了我国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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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院审理案件
互联网法院
社会矛盾纠纷
《规定》
案件管辖
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
实践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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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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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信息处理视角下人脸识别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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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江桥
侍孝祥
李群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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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杭州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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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21年第23期9-1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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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21年4月,备受瞩目的“人脸识别第一案”(以下简称郭兵案)二审落下帷幕,二审法院赞同一审法院的意见,认为原审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进行人脸识别不符合必要性原则,并增判原审被告应删除原审原告(郭兵)的指纹信息。®该案引发全社会对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关注和讨论。然而,由于目前立法不健全,司法、执法标准不统一,加之行业自律规范缺失,导致人脸识别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一是面部特征信息的法律属性尚有争议,二是人脸识别应用的规范要求亦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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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
必要性原则
执法标准
人脸识别技术
面部特征
指纹信息
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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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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