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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存贷款利率调整后的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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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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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义县信用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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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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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银行总行从今年3月21日和4月15日起分别调整了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存贷款利率下调的计息规定,介绍如下,供参考。 1.储蓄存款利率下调的计息规定定期储蓄和保值储蓄到期前遇利率调整,如调低时,其到期息仍按原订利率计付;调整日前已过期的存款,应从调整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这次对城乡居民定期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从4月15日起下调了利率,在4月15日以前(含4月14日)存入的,仍按调整前的存款利率计息,直至存款到期。对到期不取的存款,实行分段计息,90年4月15日起存入的存款,一律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例1.某笔存款89年10月1日存入人民币500元,定期一年,90年10月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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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利率调整
定期储蓄
人民银行总行
企事业单位
日至
国家计划
二段
个人理解
七条
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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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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