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模块化教学在电子技能训练中的实践与探索
1
作者 傅福兴 《中等职业教育》 2007年第06Z期57-58,共2页
本文探讨了模块化教学理论在电子技能训练教学中的应用,具体阐述了电子技能训练的四个教学模块的划分,以及在电子技能训练模块化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 电子技能训练 模块化教学 实践 探索
下载PDF
期货公司合规管理问题概要
2
作者 傅福兴 牛强 《清华金融评论》 2023年第7期78-80,共3页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的合规管理略显滞后,在当前金融市场波诡云谲的形势下,期货公司更应当提高合规意识,尽快打造规范化的合规团队,构建有效的合规风控体系,形成自我约束长效机制,夯实期货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以匹配当前高速发展的期货市...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的合规管理略显滞后,在当前金融市场波诡云谲的形势下,期货公司更应当提高合规意识,尽快打造规范化的合规团队,构建有效的合规风控体系,形成自我约束长效机制,夯实期货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以匹配当前高速发展的期货市场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管理 期货公司 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 长效机制 波诡云谲 风控体系 规范化
原文传递
我国财富管理业务观察:基金优选、投顾及定投
3
作者 傅福兴 李伊凝 《清华金融评论》 2023年第4期88-90,共3页
在财富管理领域,宏观与微观往往存在割裂。本文建议,在监管层面,可通过完善基金销售业务模式的相关规则,构建更为详细的适当性制度;在金融机构业务层面,则需要考虑基础实操中的分类匹配。财富管理的发展不是可以一而就的事情,其需要长... 在财富管理领域,宏观与微观往往存在割裂。本文建议,在监管层面,可通过完善基金销售业务模式的相关规则,构建更为详细的适当性制度;在金融机构业务层面,则需要考虑基础实操中的分类匹配。财富管理的发展不是可以一而就的事情,其需要长时间的框架搭建与人员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机构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 相关规则 人员配置 适当性制度 宏观与微观 框架搭建
原文传递
我国上市公司中背信行为的基本监管思路:现状与展望
4
作者 朱力 傅福兴 《清华金融评论》 2023年第12期79-80,共2页
现有的司法解释并未对"违背受托义务"有任何规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背信行为也无从进行行政认定,监管衔接缺失导致监管有效性不足.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思路,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衔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对上市公... 现有的司法解释并未对"违背受托义务"有任何规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背信行为也无从进行行政认定,监管衔接缺失导致监管有效性不足.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思路,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衔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关键少数"背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方能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制裁 背信行为 关键少数 行政处罚 行政认定 监管思路 司法解释 受托义务
原文传递
信用债违约风险处置中产品管理人的责任认定逻辑——基于法院对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裁判的实证研究
5
作者 牛强 傅福兴 《投资者》 2023年第2期147-161,共15页
近年来我国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由此引发的债券产品兑付风险导致投资者经济损失,主因之一是产品管理人未能充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监管机构常以“未能遵守审慎经营规则”责令整改,但尚未形成清晰的产品管理人追责路径。文章将以尽职调查... 近年来我国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由此引发的债券产品兑付风险导致投资者经济损失,主因之一是产品管理人未能充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监管机构常以“未能遵守审慎经营规则”责令整改,但尚未形成清晰的产品管理人追责路径。文章将以尽职调查规则及法理为起点,分析尽职调查义务在法院审判中的认定标准,探究产品管理人此项义务的合理要求程度,为监管认定产品管理人责任提供规制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债违约 债券产品 尽职调查 监管认定 司法裁判
原文传递
我国财富管理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监管规则洞观
6
作者 傅福兴 朱力 《清华金融评论》 2022年第11期88-90,共3页
近年来,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基金规模日趋增长,影响力及讨论热度远超其他金融产品.虽然基金公司直销比例超过50%,但大多数投资者仍是通过基金代销机构购买基金.据基金业协会2022年第一季度行业数据统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近年来,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基金规模日趋增长,影响力及讨论热度远超其他金融产品.虽然基金公司直销比例超过50%,但大多数投资者仍是通过基金代销机构购买基金.据基金业协会2022年第一季度行业数据统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非货币市场基金保有规模已不弱于银行.央行、证监会等部委虽对基金代销业务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但规则分散且并未形成体系.同时,代销实践中的状况纷繁复杂,监管既要给予其相当的业务拓展空间,又要约束其过度营销的行为,殊为不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管规则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规模 拓展空间 基金代销 基金销售 直销 数据统计
原文传递
我国反洗钱穿透识别的监管进路——以司法裁判为视角
7
作者 傅福兴 李伊凝 《证券法苑》 2022年第2期161-176,共16页
穿透识别是金融监管的普遍要求,而明确金融机构穿透识别的规则标准恰是当前反洗钱监管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首先阐述隐名识别的法理依据,通过分析法院裁判对识别代理关系适用情形及隐名代理关系的效力认定,归纳出司法中穿透识别的途径方... 穿透识别是金融监管的普遍要求,而明确金融机构穿透识别的规则标准恰是当前反洗钱监管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首先阐述隐名识别的法理依据,通过分析法院裁判对识别代理关系适用情形及隐名代理关系的效力认定,归纳出司法中穿透识别的途径方式.其次结合反洗钱现有监管规则及实践,明确识别要素,并在全局识别层面构建风险监控指标,为我国反洗钱监管穿透识别提供实践标准,也为金融机构践行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提供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洗钱 监管 穿透识别 代理关系 尽职调查
原文传递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的规则构建——基于对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的研究
8
作者 傅福兴 朱力 《投资者》 2022年第1期19-29,共11页
当前我国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但相应的规范制度尚待完善。基于我国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参考国际期货市场自律管理的模式,在我国,由期货业协会以自律规则的形式构建针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信用报告制度是恰当... 当前我国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但相应的规范制度尚待完善。基于我国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参考国际期货市场自律管理的模式,在我国,由期货业协会以自律规则的形式构建针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信用报告制度是恰当且必要的。信用报告可在稳定性、发展性、专业性及合规性等四个维度对期货公司进行深入的评价,督促期货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积极履行信义义务,以期推动我国期货业市场的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货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业协会 自律规则 信用报告
原文传递
我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视域下期货公司退出机制初探——基于对德国期货监管制度的研究
9
作者 傅福兴 李伊凝 《投资者》 2022年第3期14-35,共22页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授权监管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撤销期货公司期货业务许可,为期货公司的强制退出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监管单位向来注重政治功能的有效实现,金融稳定法发布在即,以监管行为促进期货公司有序稳定地退出尤为...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授权监管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权撤销期货公司期货业务许可,为期货公司的强制退出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监管单位向来注重政治功能的有效实现,金融稳定法发布在即,以监管行为促进期货公司有序稳定地退出尤为重要。本文以我国监管功能的实现为视角切入,在宏观层面从我国期货市场和期货公司的发展现状分析退出的充分性;在微观层面审视期货公司的潜在风险论述退出的必要性。在退出机制的构建方面,衔接金融稳定法的立法意图与具体措施,参考德国期货监管的经验,以“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确定退出机制基本框架,为我国期货公司退出机制的构建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退出 金融稳定法 监管系统 德国期货监管
原文传递
反洗钱隐名代理识别的监管路径——基于对隐名代理案件的实务分析
10
作者 傅福兴 朱力 《金融市场研究》 2022年第3期115-128,共14页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基石,其中隐名代理关系的识别将直接影响客户对象范围的确认。目前我国反洗钱规则尚未明确金融机构识别隐名代理的标准,如何认定金融机构已经尽职履行确认隐名代理关系的义务是监管实践中的难题。通过解构最高人...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基石,其中隐名代理关系的识别将直接影响客户对象范围的确认。目前我国反洗钱规则尚未明确金融机构识别隐名代理的标准,如何认定金融机构已经尽职履行确认隐名代理关系的义务是监管实践中的难题。通过解构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案例,反洗钱规则可从语义、对象范围、时间节点、途径方式等方面界定隐名代理客户识别的监管路径。借鉴司法实践的经验将为反洗钱隐名代理识别的监管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有助于切实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最终实现反洗钱监管的闭环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洗钱 隐名代理 客户身份识别 行政监管
原文传递
前置程序取消后证券虚假陈述重大性的认定路径——基于请求权视角的实务分析
11
作者 朱力 傅福兴 《金融市场研究》 2022年第7期31-40,共10页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这势必导致民事审判和行政执法既有格局发生变化,重大性认定将是该项变革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前置程序取消后法院...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这势必导致民事审判和行政执法既有格局发生变化,重大性认定将是该项变革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前置程序取消后法院需自行判断重大性的问题,可通过梳理当前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厘清其与行政执法的关系,预设前置程序取消后民行协调上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与解决路径,再以探求民事审判请求权基础的方式,构建三重因果关系以逐层剖析重大性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陈述 重大性认定 因果关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