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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不等于修复——欧洲六国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比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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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里斯蒂娜·拉塞杰 王娜 《刑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4期456-472,共17页
在民法上,对遭受损害者的修复主要是赔偿,修复和赔偿几乎是同义词。正如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是刑罚的关键点,被害人的修复和愈合需要更多其他措施而不仅仅是赔偿。在德国、英国、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等六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可... 在民法上,对遭受损害者的修复主要是赔偿,修复和赔偿几乎是同义词。正如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是刑罚的关键点,被害人的修复和愈合需要更多其他措施而不仅仅是赔偿。在德国、英国、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等六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可以通过判处支付损害赔偿从而由犯罪人自己赔偿被害人,或者借助基于国家连带责任构建的司法或非司法补偿系统赔偿被害人。修复意味着愈合、恢复,而不仅仅是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复 赔偿 比较 欧洲 刑事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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