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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
被引量: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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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郁建
兴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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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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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64-74,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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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政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效应研究”(18ZDA11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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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层社会治理中自治、法治与德治是可以结合而且必须结合的。自治是法治与德治的基础,法治是自治与德治的边界和保障,德治是较高追求,德治以自治与法治为基石,并对自治与法治形成有力补充。"三治"各有侧重,有优先次序,但更需要同时发力、交织前进,以能发挥"三治"结合的"乘数效应"。"三治"结合并非自治、法治与德治的简单相加和组合,而要把它视作一个有机整体。这要求"三治"建设在组织架构上坚持整体论,摒弃还原论;在治理边界上处理好政府统筹和基层社会探索之间的紧张关系,发挥政府助长和能促作用;在治理载体上因地制宜、自主探索,寻找彰显自治活力、法治精神和德治正气的有效载体。同时,还要发挥社会力量的"点睛"作用,将这些要素激活,使社会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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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治
法治
德治
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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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elf-governance
rule of law
rule of virtue
community-level soci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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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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