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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中救助人损害救济解释论研究——兼评《民法典(草案)》第979条第1款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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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德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30-147,共18页
见义勇为条款中救助人遭受损害的"适当补偿"与无因管理制度中管理人遭受损害的"必要费用"偿付存在一定的矛盾,现有解释无论是"法定补偿责任说",还是"统一适当补偿责任说"都不能圆满地化解冲突... 见义勇为条款中救助人遭受损害的"适当补偿"与无因管理制度中管理人遭受损害的"必要费用"偿付存在一定的矛盾,现有解释无论是"法定补偿责任说",还是"统一适当补偿责任说"都不能圆满地化解冲突。从构成要件来看,合理的见义勇为行为也构成适法的无因管理。如果救助人遭受损害的,从法价值上看确实应当予以救济,但是救济的范围仍需要进行限制。就限制的方法而言,较为恰当的路径是区分内外部控制,共同协力完成对损害的限定。内部控制表现为相当因果关系下的固有风险类型化区分保护方法,而外部控制则体现为诚实信用原则下的损害酌减制度。为了保持见义勇为条款的独立性,应当将见义勇为条款中的"适当补偿"解释为对那些本不属于应当救济的损失的公平补偿。《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偏差,未来立法和解释需要予以检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见义勇为 损害赔偿 适当补偿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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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新阐释 被引量:10
2
作者 冯德淦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8年第3期12-25,共14页
传统侵权在损害赔偿领域遵循完全赔偿原则,运用"差额说"的损害计算方法,以"全有全无"的方式来确定损害。随着新型侵权的出现和社会价值理念的转变,传统侵权理论开始被不断的质疑,对损害的规范性评价呼声越来越高。... 传统侵权在损害赔偿领域遵循完全赔偿原则,运用"差额说"的损害计算方法,以"全有全无"的方式来确定损害。随着新型侵权的出现和社会价值理念的转变,传统侵权理论开始被不断的质疑,对损害的规范性评价呼声越来越高。学界利用"概率因果关系理论""损害酌减制度"和"动态系统论"开始对完全原则展开批判,认为应当重构损害赔偿原则。检讨之后,不难发现,"动态系统论"因为其自身的缺陷,难以堪当建构的重任,而"概率因果关系理论"也仅仅是完全赔偿原则的内部修正,"损害额酌减制度"则是公法和自然法对侵权法的介入,其本身并未对完全赔偿原则产生冲击。我国侵权法解释论上,应当在坚持侵权法补偿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原则性条款和案例指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完全赔偿原则 概率因果关系 损害酌减 动态系统论 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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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致人损害侵权解释论研究 被引量:10
3
作者 冯德淦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96-111,共16页
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一直存在争论,从价值方面审视,可以发现我国的"并列关系说"和"主从关系说"都难以自圆其说,条文的价值判断前后存在矛盾,难以衡平各方主体利益。检讨之后发现,... 从《民法通则》到《侵权责任法》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一直存在争论,从价值方面审视,可以发现我国的"并列关系说"和"主从关系说"都难以自圆其说,条文的价值判断前后存在矛盾,难以衡平各方主体利益。检讨之后发现,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责任能力制度的模糊、监护人责任基础的混乱、极端情形下价值的困境。比较研究表明,较为恰当的方法是以现有条文为基础,在解释论上构建"双重侵权模式",借助行为能力制度来构建责任能力制度,确认监护人过错推定侵权和有识别能力的被监护人过错侵权,并且在特殊案型中引进"弹性条款",重新回归传统大陆法系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人责任 归责原则 自己责任 责任能力 弹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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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因管理中管理人遭受损害的救济 被引量:6
4
作者 冯德淦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6期67-82,共16页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遭受损害的救济模式,解释论上存在着借助于必要费用统合自愿性支出费用和非自愿性遭受损害的一元模式,也有区分两者进行规制的二元模式。我国早期实证法不恰当地采用了杂糅模式,分别就一般无因管理和特殊无因管理进行构...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遭受损害的救济模式,解释论上存在着借助于必要费用统合自愿性支出费用和非自愿性遭受损害的一元模式,也有区分两者进行规制的二元模式。我国早期实证法不恰当地采用了杂糅模式,分别就一般无因管理和特殊无因管理进行构造,针对管理人遭受的损害,前者适用损害赔偿原理,后者则架构在公平责任之上,反而带来了价值上的错位。《民法典》为了调和前述矛盾,统一了一般无因管理和特殊无因管理,却不恰当地采用了二元模式,将遭受损害的救济架构在公平责任之上。虽然必要费用和损害赔偿不具有同一性,但是只要与执行事务高度相关的合理利益减少,实证法都需要对此予以救济。就损害赔偿额较高时的控制,应当采用内外部协作的方法,借助于事务固有风险和损害额酌减制度来完善。对于紧急救助行为之下救助人所遭受损害的救济,可以放宽赔偿标准,引入公平责任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遭受损害 必要费用 公平责任 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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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中机会丧失理论之构建 被引量:4
5
作者 冯德淦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35-148,共14页
因果关系不明案件一直以来都是侵权法最为棘手的难题。就因果关系不明的原因,分为偶然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明,前者属于证据层面的问题,后者则属于客观规律层面的问题。机会丧失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客观规律层面的因果关系不明案件。比较... 因果关系不明案件一直以来都是侵权法最为棘手的难题。就因果关系不明的原因,分为偶然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明,前者属于证据层面的问题,后者则属于客观规律层面的问题。机会丧失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客观规律层面的因果关系不明案件。比较法范围内存在拒绝救济和赞同救济的两种方案,但这两种方案都存在局限性。我们应当区分风险提升和机会损失两种加害行为,只有后者才具有一般的可救济性。可救济机会的确定是一个评价问题,需要法官在个案中进行实质考量,结合多因素最终确定。未来侵权法损害赔偿理论,仍然应当坚持“条件说”,通过对损害层面的修正,将可救济的机会看做损害,以此维系因果关系。风险提升的加害行为,在例外情况下也应当予以规制,侵权法只有对风险提升和机会损失的行为进行区分规制,才符合实质救济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法 因果关系 机会丧失 风险提升 机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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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的二元划分与体系保护 被引量:4
6
作者 冯德淦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0-81,共12页
数据可以进行二元划分,分别是代码符号层面的数据和语义信息层面的数据。代码符号层面的数据虽然客观存在,与法律上的物有一定相似,但是由于其缺乏竞争性,同时权利轮廓也不明晰,因而无法构造出“数据文件所有权”,应当借助保护性规范对... 数据可以进行二元划分,分别是代码符号层面的数据和语义信息层面的数据。代码符号层面的数据虽然客观存在,与法律上的物有一定相似,但是由于其缺乏竞争性,同时权利轮廓也不明晰,因而无法构造出“数据文件所有权”,应当借助保护性规范对其进行保护,具体又体现为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不被窃取。语义信息层面的数据,在私法领域主要体现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构造个人信息绝对权对其进行保护的路径并不可行,由于公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成熟性,应当借此以保护性规范来保护。两个层面的数据都蕴含着财产利益,最恰当的方式是利用合同制度实现保护。两个层面的数据均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私法对其保护时应当作出一些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保护 代码符号 语义信息 个人信息 保护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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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12条适用范围之厘定 被引量:12
7
作者 冯德淦 《法治研究》 2018年第5期77-92,共16页
《侵权责任法》第12条在总则和分则部分的适用范围一直难以厘定,通过区分共同侵权、"可能全部原因力"和共同因果关系三种类型,可以将第12条的适用范围限定为共同因果关系案型。加害份额不明不应属于第12条调整,应当类推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12条在总则和分则部分的适用范围一直难以厘定,通过区分共同侵权、"可能全部原因力"和共同因果关系三种类型,可以将第12条的适用范围限定为共同因果关系案型。加害份额不明不应属于第12条调整,应当类推适用第10条和第11条确立的"可能全部原因力"理论,在可能最大的共同份额内适用连带责任。单向共同因果关系案件则应当结合"可能全部原因力"和共同因果关系,区分内外部责任的承担和分担,分别确定各个加害人责任。第12条对分则具有辐射作用,分则中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责任类型应当予以坚持,而分则部分较之于12条反而对受害人不利的条文则应当借助第12条的辐射作用重新予以解释,借助公平原则和动态体系论重新构造出修正侵权责任要件的案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 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原因力 共同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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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弥合视角下的公平责任 被引量:5
8
作者 冯德淦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77-93,共17页
侵权法中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存在争论,比较法上的公平责任条款,主要在两个角度呈现,一个是责任能力缺失领域的公平责任,另一个则是一般条款式的公平责任。我国学者则主要研究公平责任条款是否是一般条款,以及其具体的适用领域。公平责任... 侵权法中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存在争论,比较法上的公平责任条款,主要在两个角度呈现,一个是责任能力缺失领域的公平责任,另一个则是一般条款式的公平责任。我国学者则主要研究公平责任条款是否是一般条款,以及其具体的适用领域。公平责任条款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其可以弥补侵权法固有的缺陷,彰显原因责任的价值,打通传统侵权和现代侵权的媒介,扩张侵权法的救济范围。相较于对公平责任理论的争论,对公平责任条款适用领域的研究更有价值。公平责任条款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对某些侵权要件瑕疵的补充,具体表现为过错要件欠缺、因果关系不明、违法性的阻却和加害行为缺失等类型,前三种类型体现的是公平责任的私法功能,加害行为缺失则体现的是公法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 民法典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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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先合同说明义务法效果的构造 被引量:3
9
作者 冯德淦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1-45,共15页
说明义务型缔约过失与故意欺诈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存在交叉,保护的客体都是合同自由,而法效果构造上却存在矛盾。现有学说,无论是制度竞合论,还是逻辑承接论,均不能妥善化解矛盾。伴随自由经济的发展,应当承认合同缔结过程中一般化说明... 说明义务型缔约过失与故意欺诈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存在交叉,保护的客体都是合同自由,而法效果构造上却存在矛盾。现有学说,无论是制度竞合论,还是逻辑承接论,均不能妥善化解矛盾。伴随自由经济的发展,应当承认合同缔结过程中一般化说明义务的独立价值,该种独立性也体现在比较法和我国实证法中,一般认为可以依据法律、习惯和个案裁量来确定。如果相对人违反说明义务,主观上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被误导人原则上均可以请求废止合同,主张损害赔偿,并以信赖利益为原则,履行利益为补充。合同废止权和撤销权只存在解释论构造上的差异,在立法论上并无实质鸿沟,因而在期间确定上可以类推适用。合同废止权只需类推适用撤销权期间,就可以化解矛盾,无需在制度上进行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 说明义务 故意欺诈 重大误解 合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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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介入型环境侵权解释论研究 被引量:3
10
作者 冯德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20-29,共10页
第三人介入型环境侵权解释论存在争论,现有学说,无论是单一条文适用说、单一条文适用修正说、双重条文适用说还是条文重新解释说,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较为恰当的方式是对第三人介入型环境侵权进行类型化,分为"第三人过错+污染者无过... 第三人介入型环境侵权解释论存在争论,现有学说,无论是单一条文适用说、单一条文适用修正说、双重条文适用说还是条文重新解释说,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较为恰当的方式是对第三人介入型环境侵权进行类型化,分为"第三人过错+污染者无过错"和"第三人过错+污染者过错"两种类型,对这两种类型区别对待。前者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后者则应当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来确定份额,然后再适用第六十八条承担部分不真正连带责任。而针对"第三人过错+污染者过错"类型中的"第三人故意+污染者过失"的情形,需类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确立的故意和过失区分规制理论,肯定加害人外部连带责任,内部的完全追偿权,直接适用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 多数人侵权 不真正连带 部分因果关系 区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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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赠与法律适用研究 被引量:4
11
作者 冯德淦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20-24,共5页
婚外同居赠与案件就赠与合同的效力及财产的返还存在不同的观点。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必须综合运用公序良俗原则、无权处分制度、不法给付制度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在区分动机认定赠与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对赠与财产的属性予以区分对待,... 婚外同居赠与案件就赠与合同的效力及财产的返还存在不同的观点。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必须综合运用公序良俗原则、无权处分制度、不法给付制度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在区分动机认定赠与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对赠与财产的属性予以区分对待,具体分析赠与财产的返还,合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通过制度间的合理协调,完善婚外同居赠与案件的法律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序良俗 赠与 无权处分 不法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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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考量下管理人致受益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12
作者 冯德淦 《财经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149-163,共15页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致使受益人遭受损害,受益人是否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以及对此是否需要进行减免,理论和实践颇有争论。从整体构造来看,管理人致害徘徊在合同规则和侵权规则之间,既可以按照债务不履行规则处理,也可以根据侵权规则规制。合...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致使受益人遭受损害,受益人是否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以及对此是否需要进行减免,理论和实践颇有争论。从整体构造来看,管理人致害徘徊在合同规则和侵权规则之间,既可以按照债务不履行规则处理,也可以根据侵权规则规制。合同法中的无偿合同规则为一般无因管理提供了参照,侵权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规则为紧急无因管理提供了参照,这两套规则遵循的是不同的损害赔偿理论,但是都呈现出减轻管理人责任的趋势。《民法典》对紧急无因管理下管理人致害予以了规定,但是却不恰当地排除了管理人一切过失责任,解释论上应对此进行限缩解释。就管理人责任减轻的路径选择,侵权法所采纳的责任承担构造模式更加具有弹性,解释论上应当予以遵循,但是也不能忽视合同法路径的作用。就管理人责任范围,应当综合考量遭受损害的利益性质、管理人的主观过错形态和实施管理时的紧迫程度等因素,在公平原则的指引下最终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无偿合同 重大过失 责任减免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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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构建
13
作者 冯德淦 《法治社会》 2021年第5期44-55,共12页
责任保险中如何协调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利益,一直以来都是实践中的难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理论界许多学者主张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但是该请求权的构建又受限于传统民法理论。通过对规范和裁判的梳理,可以发现我国一直区分... 责任保险中如何协调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利益,一直以来都是实践中的难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理论界许多学者主张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但是该请求权的构建又受限于传统民法理论。通过对规范和裁判的梳理,可以发现我国一直区分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进行请求权构造,在强制责任保险中肯定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而在自愿责任保险中则相对较为模糊。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学说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利第三人合同说、并存债务承担说和法律特别规定说。前两种学说在解释上并不具有正当性,法律特别规定说也只能解释强制责任保险。受害人救济权利的构造应当区分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前者的受害人享有实体上的直接请求权,后者的受害人仅享有程序上的特别代位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保险 直接请求权 债权人代位权 分离原则 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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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权转让制度的完善——以利益衡量为视角
14
作者 冯德淦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21-24,共4页
商标权的转让与一般物权的转让有相同的逻辑结构,各国存在不同的立法例。我国商标法区分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将转让合同与权利变动进行区分。我国商标权转让核准公告制度周期较长,不利于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应借鉴比较法上的登记制度,... 商标权的转让与一般物权的转让有相同的逻辑结构,各国存在不同的立法例。我国商标法区分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将转让合同与权利变动进行区分。我国商标权转让核准公告制度周期较长,不利于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应借鉴比较法上的登记制度,在处理商标权"一物二卖"时,应当保护积极行使权利的一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权 转让 区分原则 “一物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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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A320液压动力转换组件
15
作者 冯德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59-61,共3页
A320飞机液压系统由绿兰黄三套液压系统组成,为了防止发动机EDP故障所造成飞机单个液压系统故障造成相关系统舵面工作不正常,飞机在设计之初在绿系统和黄系统之间引入了动力传输组件(power transfer unit,简称PTU),PTU可以在单边液压... A320飞机液压系统由绿兰黄三套液压系统组成,为了防止发动机EDP故障所造成飞机单个液压系统故障造成相关系统舵面工作不正常,飞机在设计之初在绿系统和黄系统之间引入了动力传输组件(power transfer unit,简称PTU),PTU可以在单边液压系统压力不足时通过另一侧液压系统为其提供传输动力,增加了飞机安全余度。本篇文章就来简单介绍下A320飞机动力传输组件的基本工作原理及拆装注意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力传输组件 线圈活门 电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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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返还制度的法理研究 被引量:8
16
作者 冯德淦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87-207,共21页
为有效地遏制不法行为,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上,理论和实践还提出了获利返还制度来弥补前者的不足。目前,对获利返还制度的解释主要依托侵权损害赔偿、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理论。然而,不同的解释路径均存在不足之处。从历史发展的... 为有效地遏制不法行为,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上,理论和实践还提出了获利返还制度来弥补前者的不足。目前,对获利返还制度的解释主要依托侵权损害赔偿、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理论。然而,不同的解释路径均存在不足之处。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虽然获利返还制度脱胎于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并一直试图在不当得利制度中寻求栖息地,但是,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的固有内涵使得该种尝试只能以失败而告终。相较于前两种解释路径,运用不真正无因管理制度对获利返还制度进行解释则显得更为恰当,然而,这种解释又与无因管理制度的内涵存在一定的冲突。借助信托理论中的推定信托理论来实现对这一冲突的化解,可以在私法范围内达到对不法行为人的制裁最大化的效果。就特殊客体的获利返还而言,由于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对合理许可使用费的功能应当稍作调整,避免一般化地向法官酌定逃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利返还 不当得利 不真正无因管理 推定信托 信托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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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费用返还问题研究
17
作者 冯德淦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44-57,共14页
合同解除之后,返还义务人支出的费用如何返还,理论和实践存在一定的争论。费用返还可能会涉及合同规则和非合同规则之交叉,协调好相关规则至关重要。德国债法改革对费用返还规则做了一定的修订,这可以为我国解释论的构造提供智识。返还... 合同解除之后,返还义务人支出的费用如何返还,理论和实践存在一定的争论。费用返还可能会涉及合同规则和非合同规则之交叉,协调好相关规则至关重要。德国债法改革对费用返还规则做了一定的修订,这可以为我国解释论的构造提供智识。返还义务人支出的费用应当分为三种类型,即必要费用、有益费用和无益费用,无益费用在返还之时无需考虑。必要费用原则上都应当予以返还,善意和恶意的当事人在必要性的认定上应当采取不同的标准。必要费用的返还也有例外,例如因为对法定解除权人的保护,免除其价值返还义务之时,相对人则无需再返还必要费用,但是如果相对人所为给付的价值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则仍然需要返还。有益费用是指最终使得相对人获得利益的费用,根据不当得利规则的原理,不管当事人主观是善意或恶意,亦或者对合同解除具有可归责性,原则上也应当予以返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费用返还 必要费用 有益费用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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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瑕疵合同的返还清算问题 被引量:11
18
作者 冯德淦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6-102,共17页
针对效力瑕疵合同的法律效果,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原物返还、价值返还和损害赔偿三个步骤的操作方法。价值返还的基础理论从早期"两不当得利独立请求权说""差额说"逐步发展为考虑牵连性的返还学说。就是否需要返... 针对效力瑕疵合同的法律效果,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原物返还、价值返还和损害赔偿三个步骤的操作方法。价值返还的基础理论从早期"两不当得利独立请求权说""差额说"逐步发展为考虑牵连性的返还学说。就是否需要返还的认定,除了可归责于债权人的毁损不需要返还外,其他因返还义务人意志、过错和偶然风险导致的毁损都需要返还,偶然风险致损也存在回跳的可能性。就返还的标准而言,考虑到效力瑕疵合同的特殊性,"主观标准说"并不具有正当性,应当重新回到"客观标准说"。因为受领给付而获得的利益,在返还义务人明知瑕疵事由的情况下需要返还。返还义务人因为受领给付而自愿支出的必要费用、在债权人获益范围内支出的有益费用和因固有风险所遭受的损害也可以要求偿还。不同的效力瑕疵规定具有不同的规范目的,应当区分强制秩序规范和传统私法规范,前者可能对价值返还产生影响,后者原则上并不会介入价值返还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效力瑕疵 返还清算 价值返还 客观标准 规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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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责任在侵权法上的适用之检讨 被引量:10
19
作者 冯德淦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56-169,共14页
传统的"全有全无原则"在处理新型侵权案件之时,难以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例责任作为"全有全无原则"的补充则能较好地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较法上,主要是在责任成立阶段,通过引入概率因果关系理论,... 传统的"全有全无原则"在处理新型侵权案件之时,难以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例责任作为"全有全无原则"的补充则能较好地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比较法上,主要是在责任成立阶段,通过引入概率因果关系理论,结合损害的酌定,建构比例责任理论。我国侵权法上,比例责任还适用于责任范围的确定上,如多数人侵权"共同因果关系"案型,但是该层面的比例责任不宜扩展至单独侵权。两种类型的比例责任具有不同的教义学基础:前者的基础是《侵权责任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其能在特殊案型中对因果关系和损害重新解释;后者的基础则是《侵权责任法》第12条。应当认识到比例责任有其适用范围和限度,其只能作为传统侵权的补充。产品侵权、医疗侵权、环境侵权和"共同因果关系"数人侵权是我国侵权法上典型的比例责任适用的案型,相关理论仍然需要进一步厘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例责任 完全赔偿原则 公平原则 概率因果关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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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中公平责任适用之检讨 被引量:6
20
作者 冯德淦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21-31,共11页
体育比赛致害行为公平责任的适用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和理论硏究针对该问题都未能形成统一的观点。我国公平责任条款承载着私法和公法的双重功能,主要在过错要件欠缺、因果关系不明、违法性的阻却和加害行为缺失四种案型中发挥作用... 体育比赛致害行为公平责任的适用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和理论硏究针对该问题都未能形成统一的观点。我国公平责任条款承载着私法和公法的双重功能,主要在过错要件欠缺、因果关系不明、违法性的阻却和加害行为缺失四种案型中发挥作用。体育比赛致害虽然具有违法性阻却事由,但是并非是法律出于对利益衡量的取舍,而是来源于参与人的自甘冒险和自我同意,因而与紧急避险行为不一样,不存在适用公平责任的正当性。此外,如果参与人符合体育规则或者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体育运动,此时如果基于公平责任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分担,可能与体育精神存在一定的冲突。针对体育比赛致害受害人的救济,我们应当寻找超越责任法的救济方式,不断推进我国体育保险,化解上述受害人救济的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比赛 公平责任 违法性阻却 体育精神 体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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