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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下道德风险的防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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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02-109,共8页
中国于2015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存款保险条例》,自此实现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的显性化与制度化。存款保险具有其与生俱来的缺憾,即道德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下,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相信存款保险机构会保护受保存款人免受损失,尽力... 中国于2015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存款保险条例》,自此实现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的显性化与制度化。存款保险具有其与生俱来的缺憾,即道德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下,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相信存款保险机构会保护受保存款人免受损失,尽力防范银行倒闭,甚至认为投保银行根本不会倒闭,因此放任甚至支持银行机构利用低成本保险的存款从事高风险业务。为防范道德风险,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实行限额承保并规定较低承保额,详细规定了承保范围,实施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费率制度,并赋予下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以一定的早期纠正、风险处置以及监督投保银行的职能。为了更为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在《存款保险条例》基础之上,还应加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其职能的能力,健全与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公众意识培养机制,并促使下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尽快加入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保险 道德风险 限额承保 监管 公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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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核安全法》背景下我国公众核安全权利的实现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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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66-76,191,共12页
我国2018年起正式施行的《核安全法》明文规定了公众依法享有的两方面核安全权利:一是公众获取核安全信息的权利,即核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公众一旦遭受核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即核损害赔偿求偿权与获赔权。尽管《核安全法》明... 我国2018年起正式施行的《核安全法》明文规定了公众依法享有的两方面核安全权利:一是公众获取核安全信息的权利,即核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公众一旦遭受核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即核损害赔偿求偿权与获赔权。尽管《核安全法》明确了公众享有上述权利,但由于法律表述与实施存在的问题,公众在核设施选址过程中仍然无法充分实现核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核设施营运单位与政府缺乏对公众的核安全科普类宣传教育,公众在行使参与权时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因缺乏相关机制而难以实现,我国现行核损害赔偿制度效力层级低且不具可操作性,核损害事故受害公众可求偿与获赔的限额过低。上述问题都会严重影响我国公众核安全权利的切实实现。因此,为保障核安全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应贯穿核设施选址、建设、营运与退役等全过程,核设施营运单位与政府必须有效落实核安全科普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应建立并实施核设施周边公众的补偿分享机制。一旦核事故发生,为保证公众能够真正实现其求偿权与获赔权,我国应尽早建立并施行一套可以操作且较为完善的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以此大幅提高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赔偿限额,从而增加受害公众可求偿与获赔的金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安全权利 知情权 参与权 核损害赔偿 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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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损害责任国际公约演进与中国选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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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娄世超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77-85,共9页
自《关于核能领域中第三方责任的公约》即《巴黎公约》出台以来,有关建立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讨论与研究就从未停止过。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主要发展成为《巴黎公约》体系与《维也纳公约》体系,这两大体系融合发展,制定了《1988年联合... 自《关于核能领域中第三方责任的公约》即《巴黎公约》出台以来,有关建立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讨论与研究就从未停止过。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主要发展成为《巴黎公约》体系与《维也纳公约》体系,这两大体系融合发展,制定了《1988年联合议定书》与现今最富影响力的《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比两大体系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其建立的公共资金机制有效提高了核损害赔偿额。作为集大成者和前沿,该公约有效推动了核损害责任国际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而言,选择加入该公约具有重大引导意义,一方面使我国可以享受公约公共资金充裕等优势,另一方面敦促我国加快本国核损害赔偿制度立法进程,从而早日融入国际核损害责任机制中。为了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我国应作好前期安排,建立健全我国核损害责任法律制度,提高营运人核损害最高赔偿限额与政府补充赔偿限额,增强核电企业和国家政府应对核损害赔偿问题的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损害 核损害责任 国际公约 公共资金 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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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在数学课堂上的参与意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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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学苑教育》 2009年第6期34-34,共1页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主要途径。现在教育理论摒弃在教学中只注重结论不注重过程,要求在数学教学中把得到结论的全部思维过程展现出来,
关键词 数学课堂 培养能力 学生素质 参与意识 课堂教学 素质教育 教育活动 传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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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CLIL模式下国际法全英文教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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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3期331-345,共15页
在改革开放初期,双语专业课教学,全英文专业课教学就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热点。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尤其是2018年中美贸易争端开始以来,我国越发需要“明晰国际法,精通英语”的复合型国... 在改革开放初期,双语专业课教学,全英文专业课教学就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热点。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尤其是2018年中美贸易争端开始以来,我国越发需要“明晰国际法,精通英语”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为了培养此类人才,本文作者在所在院校的法学系开设了国际法全英文课程,然而以“教师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本课程的教学,遇到了很多现实问题与困难。为了进行该课程教学的改革,本文作者参加了教学内容及教学语言综合研修线上培训(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CLIL)。CLIL教学模式将教学内容与英语学习有机统一起来,与国际法全英文教学的理念与目标具有很强的适切性。因此,结合国际法全英文课程的特点,探索性地对CLIL模式在本课程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设计与实践,从课前准备、课程语言设计、小活动的运用与教学评价等方面对课程进行改革,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法学英文文献的阅读能力,更有利于师生“问题意识”与“问题思维”的养成,能够使学生在轻松舒适的教学环境中,理解认知国际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英语语言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全英文教学 教学模式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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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科视角下核法律方向的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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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2期204-224,共21页
我国核能产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跻身世界核大国行列。核法律在促进并保障核能开发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核法律制度的产生、实施与发展,形成了相应的核法律学科方向。核法律学科方向是以核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及其... 我国核能产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跻身世界核大国行列。核法律在促进并保障核能开发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核法律制度的产生、实施与发展,形成了相应的核法律学科方向。核法律学科方向是以核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实践性极强的、尚在建设中的新兴、交叉法学学科方向。为建立核法律学科方向,需要明确哪类高校适合发展该方向,并在师资配备、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等方面做好规划与设计,使其能够带动我国核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丰富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容,在实践方面助力于培养和向社会输出"核法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早日实现核法律作为新兴法学学科方向的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法律 法学学科 学科方向 法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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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砼道路的探讨
7
作者 刘久 《中州建筑》 1990年第4期62-62,共1页
关键词 混凝土 道路 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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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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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32-140,共9页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现代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环,被界定为"用以保护存款人利益,避免他们被保险的存款在面临银行无法履行对其的责任时,遭受损失的制度(体系)"。按照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可以将存款保险制度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现代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环,被界定为"用以保护存款人利益,避免他们被保险的存款在面临银行无法履行对其的责任时,遭受损失的制度(体系)"。按照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可以将存款保险制度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我国在正式实施《存款保险条例》之前一直对存款实行隐性保护,其存在诸多弊端。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即《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国际指南、原则的指导方法进行评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得到了国内审慎监管,有效法律法规,良好会计准则以及披露制度的支持,这都为其有效性奠定了基础。同时,根据相关国际原则、指引,对该新条例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已初具规模,有益于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保险 先决条件 金融稳定 存款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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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借特殊目的并购公司美国上市法律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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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130-140,共11页
SPAC作为一种特殊空壳公司,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反向并购此类公司,实现美股上市。与其他上市方式一样,通过反向并购SPAC实现美国上市必须要遵守上市地与离岸地的制度安排。通过反向并购美国SPAC壳公司实现美国上市的境内企业必须明确并遵... SPAC作为一种特殊空壳公司,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反向并购此类公司,实现美股上市。与其他上市方式一样,通过反向并购SPAC实现美国上市必须要遵守上市地与离岸地的制度安排。通过反向并购美国SPAC壳公司实现美国上市的境内企业必须明确并遵守上市地美国对于此类壳公司及其上市,并购,转板的规定与我国现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制度。因此,在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适用不明确等问题的情况下,当务之急便是明确其适用。本文以SPAC模式为出发点,对适用于SPAC模式的上市地美国与离岸地中国的法律规范进行整理研究,明确我国此方面制度的适用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目的并购公司 反向并购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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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法》背景下我国核损害赔偿制度立法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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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22-131,共10页
核工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保持我国核大国地位,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核电工业的发展又面临着核损害事故的风险。因此,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对于核电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2018年起... 核工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对保持我国核大国地位,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核电工业的发展又面临着核损害事故的风险。因此,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对于核电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2018年起正式实施的《核安全法》对核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我国现行核损害赔偿制度依然不成体系,存在专门立法效力层级过低,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建立健全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有利于保障核电事业的健康发展,能够依法尽可能地补救损害所产生的后果,同时有助于完善我国核法律体系,更为适应核电"走出去"的新形势。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国未来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要明确制度目标与宗旨,界定核损害的定义与范围,确立营运者严格责任制与唯一责任制,提高营运者责任限额并实行财务保证制度,建立健全核保险,确立并细化国家补充性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安全法 核损害事故 赔偿责任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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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涉核项目引发的邻避现象的法律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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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75-83,共9页
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现象,我国大力发展核工业,建设涉核项目。由于涉核项目具有潜在的放射性与危险性,其选址与建设总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不满与恐慌,从而产生邻避现象。本文从连云港市民联合抵制乏燃料后处理厂的邻避事件出发,以... 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现象,我国大力发展核工业,建设涉核项目。由于涉核项目具有潜在的放射性与危险性,其选址与建设总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不满与恐慌,从而产生邻避现象。本文从连云港市民联合抵制乏燃料后处理厂的邻避事件出发,以法律角度挖掘此类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即,未给予"邻避居民"充分的知情权与话语权,缺乏宣传教育,未建立"邻避居民"补偿机制以及公众求偿机制不够完善。因此,本文结合现行立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核安全法》(草案),提出防控此类公共事件的法律手段,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涉核项目营运者要坚持涉核项目选址与建设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核设施周边居民经济补偿机制;利用我国现有核损害责任保险及财务保证制度,建立核风险转移机制,从而在降低涉核项目产生放射性危害可能性的同时,减弱周边民众容易产生的焦虑抵触情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核项目 邻避现象 信息公开 补偿 核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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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损害赔偿纠纷的可仲裁性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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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9-79,共11页
民用核电产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核电产业的运营与发展面临着发生核损害事故的潜在风险。核损害不同于一般侵权,核损害责任的承担采取"严格责任制"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遵循"营运者唯一责任原则&qu... 民用核电产业是实现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核电产业的运营与发展面临着发生核损害事故的潜在风险。核损害不同于一般侵权,核损害责任的承担采取"严格责任制"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遵循"营运者唯一责任原则"。核损害赔偿纠纷一般诉诸司法途径解决。由受害人依照"单一法院管辖原则"向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旦事故发生,就可能产生唯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负担过重的情况,因而影响纠纷解决甚至赔偿效率。仲裁作为一种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替诉讼,从而减轻法院诉累,加快纠纷解决与赔偿速度。因核损害受害人与赔偿责任人就赔偿方式与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具有可仲裁性。因此,建议在我国未来核损害赔偿制度中规定建立专门处理核损害赔偿纠纷的仲裁机构,给予受害人与赔偿责任人合意在诉讼与仲裁中做出选择的权利,在双方同意仲裁并签订有关核损害赔偿纠纷的书面仲裁协议后,将纠纷提交该仲裁机构,以此方式化纷止争,快速实现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损害 赔偿纠纷 诉讼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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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核损害责任国际法律机制的发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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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06-119,共14页
任何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都伴随着风险,核能也不例外,即使采取最高规格的安全标准,也无法保证发生核事故的可能性为零。这就需要各国乃至相关国际组织进行核损害责任国内法制与国际机制的构建。自成立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经合组织核能署... 任何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都伴随着风险,核能也不例外,即使采取最高规格的安全标准,也无法保证发生核事故的可能性为零。这就需要各国乃至相关国际组织进行核损害责任国内法制与国际机制的构建。自成立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经合组织核能署始终在为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国际核损害责任机制而努力,现已制订并通过包括《关于核能领域中第三方责任的巴黎公约》《关于核损害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在内的多部国际条约。这些条约确立了唯一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事前财务保证原则等诸多法律原则,指导着世界各国建立与完善其核损害责任法律制度。应当以核损害责任相关国际条约为切入点,总结由这些国际条约确立的法律原则,分析条约内容的发展规律,将我国核损害责任制度的构建作为落脚点,明确我国必须针对核损害责任进行立法,完善核损害事前财务保证机制,确认与巩固唯一责任、严格责任等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损害 责任 国际条约 营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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