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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确理解增值税条例中的“当期”和“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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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富明 刘仲兵 王玉柱 《税收与企业》 1995年第9期43-43,共1页
应正确理解增值税条例中的“当期”和“下期”文/秦富明,刘仲兵,王玉柱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又规定“纳税人以一个... 应正确理解增值税条例中的“当期”和“下期”文/秦富明,刘仲兵,王玉柱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又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税 正确理解 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申报纳税 河曲县 商业企业 税收专管员 会计错误 正常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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