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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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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婪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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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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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部学刊》
2020年第21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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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商标法领域虽然早已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但由于适用前提过于笼统以及当事人举证困难导致损害赔偿额难以确定等问题,致使大量案件最终都以法定赔偿进行判决。在当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背景下,可以从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优化相关市场机制设置以及转变法院内部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理念等方面来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路径,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功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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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司法适用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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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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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商标法》修法中“恶意申请”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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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婪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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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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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20期97-98,1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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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的决定。修法内容针对现实中突出存在的恶意注册等现象进行了回应。本文将关注点集中在修法中有关恶意申请的部分,通过“优衣库”案件,探析在修法之前我国是如何对恶意申请行为进行规制,发现其不足。对修法后《商标法》中有关恶意注册的条款进行解读与分析,着重针对第四条中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进行认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的决定。回归法理学的视角,法律制度应当立足于现实,解决当下紧迫的现实问题。在本次修法中,看似是寥寥数条的小修,实则紧紧抓住了实务中的最大问题,体现在规制恶意申请、提高赔偿额、增加权利人销毁诉求三个方面。本文针对新修改《商标法》中“规制恶意申请”部分进行梳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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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法》
“恶意申请”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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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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