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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宣传思想工作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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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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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中方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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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湘评论》
1999年第6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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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宣传思想工作
深化改革
维护稳定
开拓进取
部分群众
导干部
时代主题
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发展才是硬道理
个人三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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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261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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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刍议法律赋予人大司法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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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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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大研究》
1996年第7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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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刍议法律赋予人大司法撤销权□刘安满根据我国目前关于法律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法律赋予人大司法撤销权(亦即人大对司法机关拒不自行纠正的不当决定,不当判决、裁定直接予以撤销)是完善司法监督形式,加强人大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本文试对这一观点直陈浅见。(一)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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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监督
司法机关
撤销权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不当判决
监督形式
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代表大会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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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1.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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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审判应重视被害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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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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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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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在法庭调查后依法发言,是刑事审判中的一个重要程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刑事审判中,被害人发言的程序尚未予以重视和实行。被害人在法庭调查后发言,有着充分的必要性:(1)有利于揭露犯罪,制服罪犯。被害人是犯罪分子侵害的具体对象和犯罪后果的物质承担者。刑事犯罪分子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通过被害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表现出来的。被害人在法庭发言,是对犯罪分子面对面的声讨,将大大打掉犯罪分子的抵赖、狡辨心理,戳穿犯罪分子编造的种种谎言,收到制服罪犯的实际效果。(2)有利于对人民群众进行现实的、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被害人本身法制观念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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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害人
刑事审判
犯罪分子
法庭调查
刑事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参与人
承担者
必要性
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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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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