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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跑分”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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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霈宁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83-89,共7页
网络“跑分”行为是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跑分”行为的刑法适用存在诸多争议,有必要结合司法判例进行教义学分析。网络“跑分”行为与妨害信用卡管理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无论是从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的角度,还... 网络“跑分”行为是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跑分”行为的刑法适用存在诸多争议,有必要结合司法判例进行教义学分析。网络“跑分”行为与妨害信用卡管理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无论是从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的角度,还是从目的论解释的角度,网络“跑分”行为都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应通过上游犯罪停止形态具体判断网络“跑分”行为属于共犯还是连累犯。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区分上游犯罪共犯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跑分”行为 网络犯罪 共同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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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教义学分析——以《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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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霈宁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80-87,共8页
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带来的红利和风险并存,传统刑法理论已疲于应对互联网时代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从消极的一般预防到积极的一般预防的转型。该罪的立法性质既非量刑... 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带来的红利和风险并存,传统刑法理论已疲于应对互联网时代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从消极的一般预防到积极的一般预防的转型。该罪的立法性质既非量刑规则也非帮助行为正犯化,更不是不作为犯,而是为弥补传统帮助犯不足的补充性立法,体现的是积极主义刑法观“严而不厉”的思想。有必要合理确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传统帮助犯之间的界限,为此应当采取类型化的方法对各种情形逐一进行讨论。为厘清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应当合理划定被容许风险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犯 积极主义刑法观 被容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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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证据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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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霈宁 《法制与经济》 2019年第3期55-57,共3页
2016年我国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此后通过的《监察法》以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予以完善。该制度对于实现案件分流,提高司法资源配置效率有着积极意义,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犯罪嫌疑人... 2016年我国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此后通过的《监察法》以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予以完善。该制度对于实现案件分流,提高司法资源配置效率有着积极意义,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本身能否作为一种证据在庭审中予以应用、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是否可以降低证据的证明标准从而进一步降低司法成本等问题。文章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何在证据层面实现其制度价值展开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证据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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