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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内部服务的实体化是完善家庭承包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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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夫镛 勋会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62-62,共1页
农村内部服务的实体化,是就服务主体的实体型而言.它要求服务内容的承担者,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经济实体,其经营手段,必须符合"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的原则.服务有偿,是其区别于其他服务的基本特点.农业内部服务的实体化,... 农村内部服务的实体化,是就服务主体的实体型而言.它要求服务内容的承担者,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经济实体,其经营手段,必须符合"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的原则.服务有偿,是其区别于其他服务的基本特点.农业内部服务的实体化,体现了农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趋势与取向.实体型服务,一开始就显示出明显的优越性.(1)它有效而现实地解决了农业服务长期所面临的实力不足的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承包制 企业化经营 服务主体 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 经济实力 农业服务 经济实体 优越性 农村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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