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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平台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的竞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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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要家
单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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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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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产经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21,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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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下数据与算法反垄断监管研究”(项目编号:23BJY003,项目负责人:唐要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数据—算法—平台三位一体关系与反垄断政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2JJD790008,项目负责人:唐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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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是应对数字平台日益突出的数据垄断问题的重要反垄断监管政策,但是对于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的竞争效应,现有理论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构建在位者-进入者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的竞争效应,结果显示: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总体上可以降低消费者转换成本,削弱在位平台的数据垄断势力,促进市场竞争并提高消费者总福利和社会总福利。但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的竞争促进效应具有明显的场景差异,在消费者面临网络关注转换成本情况下,其具有明显的竞争促进效应;在消费者面临个性化服务转换成本情况下,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竞争扭曲,但无法根本改变在位平台的垄断化趋势。总体来说,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是应对数据垄断的可行反垄断政策选择,但政策实施要区分不同场景进行精准设计,以有效实现维护市场可竞争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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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平台
数据垄断
转换成本
个人数据可携带政策
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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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platform
data monopoly
switching cost
data portability policy
anti-monop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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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062.9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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