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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首次与国外同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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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思梦 《公诉人》 2018年第2期64-64,共1页
近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迎来菲律宾高级检察官代表团。代表团对该院的未检办案基地展现出浓厚的兴趣,不时询问办案基地内许愿树等宣传产品的含义和作用,并打算将办案基地的心理沙盘、学生绘制的普法画报等做法“移植”回去。
关键词 同行交流 北区 国外 高级检察官 代表团 菲律宾 检察院 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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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首迎外国考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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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思梦 《公诉人》 2017年第11期63-63,共1页
10月13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迎来柬埔寨总检察院代表团。代表团就未成年人的认定标准、一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构成、多发案件的类型等问题与该院进行深入交流。并对体验基地的抢答互动区以及该院的未检宣传产品展现出浓厚的兴趣... 10月13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迎来柬埔寨总检察院代表团。代表团就未成年人的认定标准、一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构成、多发案件的类型等问题与该院进行深入交流。并对体验基地的抢答互动区以及该院的未检宣传产品展现出浓厚的兴趣,认为这些做法更能增加交流的互动性、深入性,值得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区 考察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外国 认定标准 未成年人 年龄构成 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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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驻乡镇检察室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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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思梦 《公诉人》 2015年第2期I0005-I0005,共1页
1月27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派驻沙塘镇检察室与沙塘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在沙塘镇新街市场摆摊设点,开展“综治宣传月”普法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派驻乡镇... 1月27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派驻沙塘镇检察室与沙塘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在沙塘镇新街市场摆摊设点,开展“综治宣传月”普法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能与范围,方便群众投诉与维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院 乡镇 北区 普法活动 宣传材料 法律咨询 工作职能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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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令“黑户”女童圆了读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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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雪纯 卢思梦 《公诉人》 2018年第8期64-64,共1页
8月23曰,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指定女童张某监护人案件。据介绍,今年1月,该院获悉张某出生后被张甲抱养,其母无法查实,一直未上户口。2013年张甲因病去世,其后张某由张甲的姐姐张乙和妹妹张丙轮流抚养,但因张乙、... 8月23曰,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指定女童张某监护人案件。据介绍,今年1月,该院获悉张某出生后被张甲抱养,其母无法查实,一直未上户口。2013年张甲因病去世,其后张某由张甲的姐姐张乙和妹妹张丙轮流抚养,但因张乙、张丙身体状况及家庭条件等原因,导致张某长期在外流浪,至今未能上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女童 北区 读书 支持起诉 家庭条件 身体状况 张某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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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向党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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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其 覃弋 +3 位作者 党惠 卢思梦 李杏艺 吴黎乐 《公诉人》 2017年第7期57-60,共4页
怀着对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的崇拜之情,1984年,我义无反顾地报考了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并顺利地成为一名反贪人员。在那个年代,抓贪官并非一件容易事,规章制度的漏洞隐患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重要借口.因此,我和同事们... 怀着对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的崇拜之情,1984年,我义无反顾地报考了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并顺利地成为一名反贪人员。在那个年代,抓贪官并非一件容易事,规章制度的漏洞隐患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重要借口.因此,我和同事们必须要花大力气搜集好证据、想方设法固定好证据才能将贪官们绳之以法.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我逐渐从一名侦查新兵成长为反贪局长在此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心声 倾诉 法律责任 犯罪分子 规章制度 检察院 北海市 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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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为民派送暖心“法律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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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纳 卢思梦 《公诉人》 2015年第3期I0006-I0006,共1页
元宵节,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社区网格服务队检察官们前往前锋西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检察官以“务实的态度,贴心的服务”,真情为民送出一份份如汤圆般温暖怡人地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解答群众难题5个,... 元宵节,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社区网格服务队检察官们前往前锋西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检察官以“务实的态度,贴心的服务”,真情为民送出一份份如汤圆般温暖怡人地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解答群众难题5个,发放各种检察职能宣传资料50余份,群众满意度十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服务 汤圆 北区 群众满意度 法律咨询服务 社区居民 服务活动 网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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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院:深入学校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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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恰 卢思梦 《公诉人》 2014年第2期I0006-I0006,共1页
2014年1月17日,柳州市柳北检察院未检组的检察人员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深入其所在学校进行了宣布教育仪式。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首次进入学校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 2014年1月17日,柳州市柳北检察院未检组的检察人员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深入其所在学校进行了宣布教育仪式。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首次进入学校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五十条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条件不起诉 仪式 教育 学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 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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