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等方法,对国际足球培训补偿机制与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判例进行研究,认为:国际足球培训补偿的合法性来源于欧盟法律基于足球行业的合法性目标所给予的一定限...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等方法,对国际足球培训补偿机制与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判例进行研究,认为:国际足球培训补偿的合法性来源于欧盟法律基于足球行业的合法性目标所给予的一定限度的权利让渡,其性质是职业足球对业余足球或草根足球的反哺机制,其补偿权是国际足球联合会为培训俱乐部在球员转会后获得补偿而创设的一种债权;在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处理中,CAS通过审查培训补偿触发条件和例外情况来确认培训补偿是否到期,通过确认权利主体、补偿权的放弃来明确培训补偿权利,通过审查培训补偿义务主体、义务拒绝以及是否存在规则规避以明晰培训补偿义务,并形成了相应的裁判标准。研究启示:我国足球利益相关者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其权利和义务;足球监管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健全足球行业实施保障机制;体育仲裁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审查和裁判标准,从而充分保障足球培训补偿实施的公正有效。展开更多
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违约球员、违约俱乐部和诱导球员违约俱乐部施加的体育制裁不同,仲裁庭的审查要件和裁判标准也存在区别。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CAS尊重足球主管机构在体育制裁方面的裁量权,同时确保这一裁量权的行使正当及在合理范围之内。展开更多
在体育运动全球化的进程中,大量涌现的体育纠纷对建立体育领域国际纠纷机制提出迫切的诉求,国际体育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应运而生。国际体育仲裁院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其权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由国际体...在体育运动全球化的进程中,大量涌现的体育纠纷对建立体育领域国际纠纷机制提出迫切的诉求,国际体育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应运而生。国际体育仲裁院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其权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由国际体育仲裁院提出的"Lex Sporti-va"也得到了快速的成长。国际体育仲裁院是"Lex Sportiva"的形成基础和发展动力,也是"LexSportiva"规范稳定性的保证,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国际体育仲裁院通过内部秩序的一般化、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与发展、特殊规则的创造、先例形成普通法、上诉程序普遍化和统一化等原则形成"Lex Sportiva"。依据一般的法律发展规律和趋势,"Lex Sportiva"将伴随着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发展而成长,其发展将走判例法制度与法典编纂相结合的道路,国际体育仲裁院在"Lex Sportiva"的发展中始终担任重要的角色。展开更多
有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是职业足球领域的常见问题,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通过解决这类争议,逐渐形成了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独特法理。对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CAS法理进行研究,指出:俱乐部欠...有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是职业足球领域的常见问题,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通过解决这类争议,逐渐形成了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独特法理。对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CAS法理进行研究,指出:俱乐部欠薪、侵犯运动员人格权可构成球员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重大违约或严重不当行为可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表现不佳或伤病难以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CAS已形成评判这些事由是否构成正当理由的相应标准。为维护合同稳定,CAS法理强调有约必守原则,突出诚信原则,保护运动员的人格权。分析涉及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CAS判例,认为:CAS可能的中国当事方应加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充分学习和了解国际规则和CAS法理;中国足球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不足,急需加强法治化建设。展开更多
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th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通过分析国际体育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新的调解机制以及CAS推广和发展调解的一系列措施...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th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通过分析国际体育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新的调解机制以及CAS推广和发展调解的一系列措施,提出CAS调解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这可能为处于困境的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一个突破的机会。将CAS调解作为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替代性途径,并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体育纠纷机制将会是现阶段合适且可行的方法。展开更多
文摘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归纳法等方法,对国际足球培训补偿机制与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判例进行研究,认为:国际足球培训补偿的合法性来源于欧盟法律基于足球行业的合法性目标所给予的一定限度的权利让渡,其性质是职业足球对业余足球或草根足球的反哺机制,其补偿权是国际足球联合会为培训俱乐部在球员转会后获得补偿而创设的一种债权;在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处理中,CAS通过审查培训补偿触发条件和例外情况来确认培训补偿是否到期,通过确认权利主体、补偿权的放弃来明确培训补偿权利,通过审查培训补偿义务主体、义务拒绝以及是否存在规则规避以明晰培训补偿义务,并形成了相应的裁判标准。研究启示:我国足球利益相关者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其权利和义务;足球监管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健全足球行业实施保障机制;体育仲裁机构应依据公平原则建立足球培训补偿争议的审查和裁判标准,从而充分保障足球培训补偿实施的公正有效。
文摘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违约球员、违约俱乐部和诱导球员违约俱乐部施加的体育制裁不同,仲裁庭的审查要件和裁判标准也存在区别。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CAS尊重足球主管机构在体育制裁方面的裁量权,同时确保这一裁量权的行使正当及在合理范围之内。
文摘有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是职业足球领域的常见问题,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通过解决这类争议,逐渐形成了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独特法理。对职业足球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CAS法理进行研究,指出:俱乐部欠薪、侵犯运动员人格权可构成球员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重大违约或严重不当行为可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球员表现不佳或伤病难以构成俱乐部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CAS已形成评判这些事由是否构成正当理由的相应标准。为维护合同稳定,CAS法理强调有约必守原则,突出诚信原则,保护运动员的人格权。分析涉及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CAS判例,认为:CAS可能的中国当事方应加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充分学习和了解国际规则和CAS法理;中国足球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不足,急需加强法治化建设。
文摘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th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通过分析国际体育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简称CAS)新的调解机制以及CAS推广和发展调解的一系列措施,提出CAS调解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这可能为处于困境的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一个突破的机会。将CAS调解作为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替代性途径,并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体育纠纷机制将会是现阶段合适且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