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向恺然论武
- 1
-
-
作者
向恺然
-
机构
不详
-
出处
《少林与太极》
2017年第12期54-56,共3页
-
文摘
对打非戏较也,习技不可不习对打。对打首在练眼,眼不经练,非特看敌人劲路不明,临阵失败全坏在眼上。手足不对练,弊只在进退无标准、出手无把握,果能独练功深,此弊自然无有。唯眼则非单纯的独练所能竟功。对打时眼光易准,因有一定之手法,如何攻,如何守,不能移易。临敌与对打之手法完全不同,对打有接手,且出手多留顿不收,临敌则接手留手,俱为败着。故对打之意专在练眼,手足不过能借此引活劲路而已。
-
关键词
手法
对练
练功
-
分类号
G846
[文化科学—体育训练]
-
-
题名太极拳名称的解释
被引量:2
- 2
-
-
作者
向恺然
-
机构
平江
-
出处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8-9,共2页
-
文摘
本文是向恺然写于1956年的一份遗文(图1),由其裔孙向晓光提供手稿,此前从未公开发表。文中运用《易》学对太极拳的精义作了通俗浅显的阐释,篇幅虽然简短,但在理论上却比1930年所写的《练太极拳的经验》大有发展。文字方面,则体现着这位通俗文学作家善于深入浅出阐释事物的一贯文风。刊出之前,我们对文中的《易经》引文以及太极"八法"的用字,都根据可靠文献作了订正,标点符号及其用法也按相关规范有所调整和增补。
-
关键词
太极拳
名称
《易经》
标点符号
《易》
阐释
-
分类号
G852.11
[文化科学—民族体育]
-
-
题名图说俞大猷子母三十六棍
被引量:1
- 3
-
-
作者
俞大猷
向恺然
-
出处
《精武》
2007年第7期4-6,共3页
-
文摘
自古武林有“棍为百兵之祖”的说法。宋、明时代,棍术臻于大成,《中国武术史》(习云太编)记载:“在几十家棍法中,较有名气的首推俞(大猷)公棍。”何良臣说:“棍法之妙,亦尽于大猷。”戚继光也很钦佩俞大猷的《剑经》,他说这是“短兵用法,千古奇秘”。其实,《剑经》写的是棍法,而不是剑法。习云太所著《中国武术史》记载:“与俞公棍齐名的少林棍,也曾受过俞大猷指点……俞大猷在行军中访过少林寺,见寺僧棍法已‘尽失古人真意’,十分叹息,就把他编的‘临阵实用’棍法传授给寺僧。后来在平倭战斗中,被征募的40名少林僧兵‘轮棍进攻,敌遇者即仆’。”(见《吴淞甲巳倭变志》)本刊此一期刊发的《图说子母三十六棍》及《子母三十六棍对习之法》二文,即明代俞大猷所著,而注释者,则是近代著名武学家向恺然先生,读者阅习,自是顺风顺力。
-
关键词
俞大猷
《剑经》
棍法
武术史
戚继光
棍术
剑法
-
分类号
G852
[文化科学—民族体育]
-
-
题名子母三十六棍对习之法(一)
被引量:1
- 4
-
-
作者
俞大猷
向恺然
-
出处
《精武》
2007年第7期39-43,共5页
-
文摘
俞大猷与《剑经》简介俞大猷(1503~1580年),明代抗倭名将,与戚继光齐名。世有“继光如虎,大猷如龙”之誉。明人黄景眆曾说:“吾温陵棍棒手仆妙天下,盖俞都督集古今棍法而大成之,身与士卒相斗。余所接善棍者,皆言其父,其大父承都护所指教。”此言将福建武风归功于俞大猷,决非过溢之词。世所相传的俞家棍,正是俞大猷最精善之技,此《剑经》即为俞大猷亲自撰写。《剑经》的内容,包括“剑”、“射”、“阵”三法,其中的精要在“剑”(即棍),认为其是各种武器的基础,并巧妙地以儒家经典为喻,宣称用棍如习《四书》,钩、刀、枪、钯如各习一经。《四书》既明,《六经》之理亦明矣。“俞家棍”融合了“荆楚长剑”、“杨家枪”的优点,理论宗宋明理学,基本上将朱子“由博返约”和王阳明由约而博的精义合而为一,而强调棍法不拘一格、随时变化的道理。故主张“正”是守势,“奇”是攻势,不轻举妄动、急于求成,讲究以静制动,后发而先至,乘敌“旧力略过,新力未发”时,施以痛击,“打他第二下”。俞大猷从个人的棍法、身法开展,推衍至五人、十人,乃至军队作战的布阵原则,使此书成为“武经”、“兵经”宝典,不仅在对倭寇的战争中发挥了极大的效力,而且对少林派武术“中兴”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
关键词
《剑经》
俞大猷
戚继光
棍法
武风
-
分类号
G852
[文化科学—民族体育]
-
-
题名子母三十六棍总诀注释
- 5
-
-
作者
俞大猷
向恺然
-
出处
《精武》
2007年第7期19-21,共3页
-
文摘
自序
猷学荆楚长剑,颇得其要法。吾师虚舟赵先生,见而笑曰:若知敌一人之法矣,讵知敌百万人之法本于是乎?猷退而思,思而学,学而又思,思而又学,乃知天下之理原于约者,未尝不散于繁。散于繁者,
-
关键词
武术
子母三十六棍
总诀
注释
棍式
-
分类号
G852.25
[文化科学—民族体育]
-
-
题名子母三十六棍对习之法(二)
- 6
-
-
作者
俞大猷
向恺然
-
出处
《精武》
2007年第8期44-47,共4页
-
文摘
他鸡啄,我须起凶棍入,剪他前手二尺之间。
注:此条即是证明他弱我用强、他强我用弱之意。他鸡啄连起,向我中下部打来,故我棍须起得高.直走大门对准来棍劈下。经中主用剪,且须在他手前一尺之间者,因直起劈下,恐他换步穿我小门,则我棍反在他下也。然我用剪,他亦必换步穿我小门,或抽棍退回半步,待我打入。
-
关键词
子母三十六棍
练习方法
武术
棍法
-
分类号
G852.25
[文化科学—民族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