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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的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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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丝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5-61,共7页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源于中央政策推动,与我国长久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时政策引领、实践先行的路径一脉相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未能有效体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成...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源于中央政策推动,与我国长久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时政策引领、实践先行的路径一脉相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均未能有效体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成果,需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话语有效转换为法律语言。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性质,才能从法律规范路径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集体土地所有权兼具公有权与私权的双重属性,赋予农民集体对宅基地收益和处分权能,才能发挥农民集体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宅基地资格权为农民集体成员权,立足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双重构建,才能实现成员权与集体所有权的良性互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使用权应是既有物权体系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亟须补足其收益权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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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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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丝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9-13,17,共6页
社员资格,是指主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身份。法律对合作社社员资格的开放抑或限制的权衡,在法的价值层面是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在私法层面是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的共同影响。现代域外合作社社员范围逐渐扩展,社员... 社员资格,是指主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身份。法律对合作社社员资格的开放抑或限制的权衡,在法的价值层面是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在私法层面是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的共同影响。现代域外合作社社员范围逐渐扩展,社员资格呈开放的发展趋向。对行为能力欠缺的自然人社员资格的准入、自然人社员从农民身份向农业劳动者的转变、对团体组织社员业务关联性的开放及权利的限制,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的应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资格 开放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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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基于新疆沙湾县J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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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丝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8年第8期7-8,23,共3页
基于对新疆沙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深入调查,以实证方法介绍了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运行机制及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法律制度层面的原因。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员诚信构建、扶持政策落实、社企合作等方面仍存... 基于对新疆沙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深入调查,以实证方法介绍了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运行机制及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法律制度层面的原因。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员诚信构建、扶持政策落实、社企合作等方面仍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概况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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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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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丝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5期51-56,共6页
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乃设立在国有土地之上的用益物权,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着诸多差异。从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客体、内容等权利范畴的基础上看,现行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存在如下困境:制度上,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经营权... 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乃设立在国有土地之上的用益物权,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着诸多差异。从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客体、内容等权利范畴的基础上看,现行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存在如下困境:制度上,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经营权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现实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欠缺安全性、流通性。在新旧体制交错、市场机制与计划的行政配置并存的背景下,应在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归私权属性的基础上,发展合作社之路以探索兵团农业产业化路径,完善兵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疆兵团 土地承包经营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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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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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丝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4年第15期51-51,56,共2页
经济法课程作为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是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内容尚未形成统一体系、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亟待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
关键词 经济法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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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退出中农民权益保障的困境及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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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园园 吕丝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9期192-195,203,共5页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切实保障农村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合法权益,是对城乡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价值体现。就立法现状和实践而言,宅基地退出存在农民的参与权受限、退出的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监管...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切实保障农村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合法权益,是对城乡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价值体现。就立法现状和实践而言,宅基地退出存在农民的参与权受限、退出的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监管机制不健全和宅基地退出后对农民的配套保障不明确等困境。基于“三权分置”的政策和土地发展权等理论基础,应从保障宅基地退出农民的参与权、拓展宅基地退出农民的补偿资金来源、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监管机制、健全宅基地退出后的农民保障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退出 农民权益保障 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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