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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东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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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有红 马延 冶秀英 《青海检察》 2021年第6期34-38,共5页
检委会制度是一种集体决策,集体领导的制度,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检察长个人负责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内部领导决策机制。自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高检院和省院不断推行检委会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 检委会制度是一种集体决策,集体领导的制度,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检察长个人负责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内部领导决策机制。自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高检院和省院不断推行检委会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为检委会制度的改革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在检察实践中,由于办事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造成我市部分基层院检委会工作管理不专业、不规范,影响着检委会职能的发挥和检察业务的科学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业务 司法体制改革 检委会 检察实践 检察机关 集体决策 人员配备 领导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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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违法犯罪所得赃款是否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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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有红 王巧燕 《青海检察》 2012年第1期60-62,共3页
贪污罪的对象是研究贪污犯罪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 贪污罪的对象是研究贪污犯罪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侵犯财产罪。据此,学者们普遍认为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那么,非公共财物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是否可以成为贪污罪侵害的对象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所得 贪污罪 犯罪对象 赃款 违法 国家工作人员 公共财物 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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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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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有红 《党的生活(青海)》 2012年第3期18-18,共1页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
关键词 检察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经济社会发展 精神文化生活 全面建设小康 六中全会 文化发展 社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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